可转换债券是是一种既具有固定收益证券的特征,又具有权益特征的混合型金融工具。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未转换时,它是公司债券;但当基础股票价格达到一定高度时,它将变为股票,又是所有权性质的债券。
一、可转换债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的“可转换债券热”来看,中国上市公司普遍想利用可转换债券来融资,而可转换债券的特征也显示其似乎是一种有利的渠道。但是就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看,我国的可转换债券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定价复杂,缺乏私募的融资方式
可转换债券集股票、期权和债券的属性特点与一身,也正是这样特殊的属性,导致可转换债券在市场定价上存在较大的难处。我国目前的可转化债券的定价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误区和不合理的现象。例如就拿一般的票面利率来比较,我国可转换债券票面利率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票面利率,票面利率的过低导致了我国投资者的兴趣不高,在可实行转换权时普遍选择转换股票,进而影响到我国大部分的企业出现融资难的情况。
(二)市场机制缺失,投资者套利堪忧
对于投资者而言最大的目的就是获得最大的利润,可转换债券的风险较低而且获利的机会也很大,但是市场上对于卖空机制的缺乏,相关的法律政策不完善导致了较多的投资者不信任这个具有潜力的金融工具。在加上我国政策对卖空机制的管理缺乏科学合理的套利模型,从而无法保证无风险套利的可能,因此金融体制的不完善也是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之一。
(三)发行条款冗繁严苛
正是因为金融机制的不健全,从而我国严格的政策下,对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规定采取严格的控制与监管措施。从政策方面考量,这些要求是为了保证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质量,但是这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发行状况。我国大多数的企业为了能够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往往忽略了企业自身的发展需求和长远的战略目标,导致其在后期的发展中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
二、发展我国可转换债券的对策
(一)完善定价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面对可转换债券的多面性特点,应结合多种专业的知识和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对现有的市场情况进行分析,结合资本市场的实际发展情况来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价。避免价格过高导致上市公司融资成本增加,同时考虑到过低的价格对投资者和企业投资收益问题。因此当国内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采取向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和总结债券市场定价理论和机制,来弥补我国金融市场的不足之处。
对于融资渠道方面,我们应该坚持在发展初期严谨的态度,也应该放宽条件对新兴的产业和非上市公司进行政策上的支持。借鉴先进的募资经验,开放私募的融资渠道并对私募方式进行监管。
(二) 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场机制
根据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情况来看,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债券卖空机制的不健全,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夠,市场出现非良性发展,发行的门槛高,针对这几个问题,以下提出完善的对策。
1.引入卖空机制。虽然可转换债券的风险较低而且获利的机会也很大,但是市场上对于卖空机制的缺乏,相关的法律政策不完善导致了较多的投资者不信任这个具有潜力的金融工具。在加上我国政策对卖空机制的管理缺乏科学合理的套利模型,从而无法保证无风险套利的可能,无形中增加了投资的风险。因此卖空机制的引入不仅能完善理论体系,还可以控制市场的风险做到规避风险,丰富市场。
2.严格的可转换债券公司信用评级和担保制度。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化债券的最初目的是为了能够有效的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从而使得资本配置结构趋向合理化。对于确立明确项目的企业这可以缓解紧张的资金压力,对于已经拥有基础的企业可以增加企业的资本为发展奠定基础。但不排除一些企业的违规操作,在未确定明确的投资方向发行债券或者募集资金进行不正当的金融活动,这样使企业资金闲置或者变更用途甚至非法占用,造成极大危害也不利于市场的发展。
因此我们应当引入西方发达的信用评级体制和担保制度并且改进出适用于我国的一套完整制度,确保企业的资金使用高效性也确保投资人的资金被用于合法的企业项目,同时也便于政府在放宽发行门槛后的监管。
3.建立可转换债券的信息化平台。法律不能监管所以不能。法律监管部门的监管必然的会存在漏洞 ,在可转换债券发展的规模时期监管难度更大,所以相关部门应建立一个多媒体的信息披露平台,利用网络和媒体力量实现社会多方面的共同监督。企业在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前后都应该向社会披露自身的经营状况和资金的规划用途,这样就能保证监管的可行性,也为投资者对于投资的风险有了自我的判断。建立这样的系统无疑是确保企业、监管方和投资者各方利益的最佳手段。(作者单位为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