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意义重大,要坚持监督机制运行协调、监督形式充分对接、监督内容相互贯通的标准要求,从营造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培养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创新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的方式等方面入手,努力实现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专门作出明确规定: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自觉做到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执政党的建设,离不开有力地监督,包括党内的监督,也需要外部的监督。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是对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进行监督的两种重要形式,缺一不可,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一)只有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才能建立健全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监督体系。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根本性质和目标高度统一,在坚持和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必须重视外部监督作用的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时刻受到外部的关注,外部对他们的情况最了解,也最有发言评价的权利,这种监督具有范围广、信息准的突出特点,能有效弥补党内监督的不足,对深入开展党内监督也有推动作用。同时,只有坚持和加强党内监督,对于通过外部监督发现的党组织或党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必须及时通过党内监督进行调查与处理,才能保证外部监督的功能真正得以实现。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有相对独立的结构和功能,二者之间是相互促进与相互补充的关系,共同组成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监督体系。
(二)只有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才能切实解决新形势下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出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先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重要的党内法规,并开展了一些重要的教育实践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在取得伟大成绩的同时,党的建设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要想真正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就要在发挥好党内监督作用的同时,又要发挥好外部监督的作用。只有做到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才能消除监督的盲区和死角,发现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三)只有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才能从根本上真正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我们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就是党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一贯性质和宗旨。只有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让国家的权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外部力量多参与、多监督、多评价党的各项工作,才能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党的执政权力正确行使,确保我们党始终坚持自己的性质和宗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实现途径
要增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监督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坚持监督机制运行协调、监督形式充分对接、监督内容相互贯通。
(一)实现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监督机制要运行协调。监督制度能否起到应有的作用,运行机制具有根本性作用。要坚持党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各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干部任用等活动及时公开,还要对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重要信息公开,置于外部监督之下,保证外部监督主体的知情权和监督参与权。要建立完善外部监督的内部受理、核查、反馈、落实机制,确保及时、公正地处理来自外部的监督,确保做到每一起监督都有回应和着落。要建立保密制度和外部监督的保障机制,对于来自外部的监督,必须对检举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并保障其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实现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监督形式必须充分对接。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是确保党内民主的重要形式。党内监督要严格落实巡视、巡察、党内谈话、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多种监督形式。外部监督要坚持申诉、检举、控告、举报、信访等形式。实现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在监督形式上必须实现充分对接,互联互通、相得益彰。党内的巡视、巡察制度要与群众申诉、检举、控告充分对接,在党和外部之间架起有力沟通的桥梁,形成强大的内外监督合力。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要与外部监督充分对接,充分听取外部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党内监督执纪问责要与外部信访充分对接,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监督作用。
(三)实现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监督内容要相互贯通。管党治党的重要领域和重大问题都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外部监督的重要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点,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只有做到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让腐败无处藏身,置于严密的监督网下,才能真正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干部的选拔任用更是如此,拟任用的干部面向党内外公开征求意见,才能对其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判断其是否符合好干部的标准,既对党的事业负责,又经得起群众的检验和实践的考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才能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有效监督,才能保证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
三、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对策建议
全面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监督,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从营造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培养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创新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的方式等方面入手,努力实现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
(一)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从外部对执政党。的监督存在不主动、不情愿,监督实效不明显等问题。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必须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要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通过各种不同途径和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既让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学习掌握并认真遵守,还要让党外的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和全体人民群众了解、熟悉相关监督知识,不断提高主动监督的意识和有效监督的能力水平。要认真落实外部监督的受理、处理和监督反馈机制,切实使党内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理,保证党组织和党员的纯洁性,让人民群众看到我们党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进一步鼓励和保护外部监督的积极性,使外部监督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建立健全外部监督的各种保障机制,既对经过核实的外部监督给予奖励,又采取有力措施保护监督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调动外部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培养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党员领导干部担负着行使公权力的职责,这就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正视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自觉接受外部的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养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理念,在法制健全、政治清明的社会氛围中,主动接受监督。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主动报告有关重要事项制度,主动要求来自外部的监督,乐于接受监督,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确保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党员领导干部只有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才能更好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水平。
(三)不断创新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的方式。当今社会,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监督提供了新的平台,网络监督也成为最有效、最简单、最直接的监督方式。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高度重视互联网在加强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做到科技革命与监督创新深度融合,转变监督的理念、强化科技手段的运用、创新监督机制,实现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融合、精准高效。积极开通专门的监督网站,通过各种形式推进监督举报,进一步打造开放透明、便民高效、动态更新的“阳光监督”新模式,对于网络监督,还要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对重要的监督举报信息和线索及时跟进落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的积极作用。(作者单位为中共潍坊市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