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2017-12-29 00:00:00刘星池
今日财富 2017年26期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它关系着社会的运行、经济的发展,以及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在我国劳动关系复杂化、非均衡化、对抗化的背景下,工会参与有利于推动劳动关系向规范型、民主型、法制型及共赢型方向发展。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工会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一、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的新特征

在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同时并进且相互推动的新形势下,我国的劳动关系显现出了许多新的特征与变化。

(一)劳动关系复杂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国企改制、私企崛起、外企入驻等一系列经济现象陆续产生,经济结构的转变已冲击了我国原有的劳动格局。加之,近年来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规模日益扩大,新型劳动群体,如网络主播、滴滴司机、外卖骑手等日益增多,劳动关系类型趋向多样化、运行机制趋向市场化、利益主体趋向明晰化,劳动关系空前复杂。

(二)劳动关系非均衡化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的背景之下,根据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技术与能力的主体地位日益突出。因此,能力资本越高,话语权越多,反之越少。当前,我们的农民工总数已经超过了2.81亿人,成为了产业工人的主力军,对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根据《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中,学历为初中文化程度的占比最高,达59.4%;接受过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仅占32.9%。面对过大的竞争压力,劳动者,尤其是缺少专业技能、处于城市边际的农民工劳动者,他们只能依靠降低自身需求、削减自身权益的方式来加大就业资格获取的机率,造成了劳动关系的非均衡化。

(三)劳动关系对抗化

用工自主性与择业自主性是当今就业市场的基本特征。劳资双方互选自由程度加大的同时,利益冲突也得到了加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都在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企业要求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成本,职工要求最大限度地提高自身待遇,这种待遇不仅包括工资报酬,还包括工作环境、社会保险、民主权力等。这种矛盾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便容易引发劳动争议。中国社科院研究所曾对我国2000—2013年间的群体性事件进行梳理,并从中归结了四大主要诱因,劳资纠纷正是其中之一。在817起群体性事件中,因劳资纠纷引发的共267起,占30.65%。劳资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改制导致的下岗问题和职工安置问题,企业拖欠员工工资严重和工资水平过低的问题以及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

二、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的作用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一)落实集体协商与集体劳动合同制度有利于规范型劳动关系的建立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契约手段成为了劳动关系确定的主要方式。劳动合同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是规范用工行为、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

有学者曾将劳动关系的调整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微观层次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通过劳动合同调整劳动关系。在这一层次中,由于力量的悬殊,劳动者个人很难依靠劳动合同来实现调整劳动关系的目的。宏观层次是指国家通过立法,从整体上对劳动关系进行调整。在这一层次中,由于覆盖面积过广,从而导致了针对性较弱。

中观层次则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群体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特别是通过与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从而保障、提升劳动者的各项劳动经济权益。马克思曾说过,“资本是一种集中的社会力量,而工人只拥有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劳资之间永远不可能在公平的条件下缔结协议。”工会的出现,正是以组织的形式改善了工人弱势的状态,使劳动者凝聚成为能够与资方相抗衡的另一种“集中的社会力量”。这一层次弥补了其他两个层次的不足,既强化了劳动者的实力,谋求了话语权;又将国家法律与企业实际相结合,突出实效性。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被誉为“《劳动法》贯彻实施的‘总枢纽’和‘总开关’”。工会指派专业工作人员,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一方面避免了劳动者个体之间因竞争而产生内耗,另一方面又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劳动者争取到更好的劳动条件。因此,工会的参与更易于实现规范劳动关系的目的。

(二)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有利于民主型劳动关系的建立

民主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制度。在当今的社会,劳动力不再局限于商品交换、买卖的层次。劳动力所有者与生产资料所有者在劳动过程中应当处于一种平等地位。民主管理制度的存在就是要为职工群体搭建起一种能够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参与企业管理的平台、机制。

在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更加有效地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特别是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结构需要优化升级,落后产能需要化解淘汰,加之经济增速放缓、企业发展成本加大。调整的“阵痛”将涉及一些企业的关闭停产或改制重组。这些变动都与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一旦忽略“民意”,强行推进,势必会造成劳动关系的紧张。

工会积极推进、监督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深入开展厂务公开,充分肯定职工群体的主体地位。一方面,可以集聚集体智慧,规划更为合理的企业发展路径;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企业经历重大改革时,尽可能少地减少对职工的利益损害,尽可能多地争取到职工的支持,从而避免劳动冲突的产生。

(三)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有利于法制型劳动关系的建立

随着法制建设的推进,工人在遇到延长工时、拖欠工资等涉及自身劳动经济权益的问题时,法律意识与以前相比,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仍有很多人虽然具有这种意识,却不知道究竟该如何运用这种手段。这也是造成一些停产罢工、暴力冲突、群体事件的重要原因。

近年来,我国各级工会免费代理职工维权的仲裁、诉讼案件25万余件,参与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52.8万件,其中成功调解83万余件。集体劳动争议案件9.8万件,调解成功6万件。工会一方面,通过不断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劳动法律体系的完善;另一方面,通过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正在逐步引导劳动关系在法治的轨道上稳定运行。

(四)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有利于共赢型劳动关系的建立

工会产生于阶级斗争,一直都被视作工人阶级的同盟军,企业主的对立方。其实则不然,工人、工会和企业,三方之间存在着根本上的利益一致性。

德国的工会联合会曾表达过一种重要的理念:“工会不能对生产问题袖手旁观。只有经济得到了发展,才能够保证人们有工作,企业有效益和支付能力,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也会得到实际提高。”

我国工会法第一章第七条明确规定,“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工会通过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安全讲座、技能培训等活动,在增强职工能力的同时,也为企业增进着隐性效益,有利于共赢型劳动关系的建立。(作者单位为吉林省工会干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