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导游管理制度

2017-12-29 00:00:00边宇琪
今日财富 2017年26期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导游资格进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被列为准入类职业资格,与教师、会计师、税务师和律师的职业资格类别一致。然而,我国导游职业发展方向不明确,自由执业导游职业发展规划模糊。本文试通过探究美国导游管理制度,分析其导游职业性质,培训提升模式,福利保障制度,以期为我国导游执业自由化改革及其职业发展规划做一定贡献。

一、美国导游职业概述

(一)美国导游职业发展

美国导游职业的发展,一方面与美国饭店住宿业、交通业发展密切相关,一方面与美国旅游业和旅行社业的发展高度适应。作为旅游业重要的从业者,美国导游职业可以追溯到印第安人的向导。而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旅游业勃兴时期,首先出现的旅游从业人员是在饭店、铁路交通从事服务游客工作的职员。因为早期的休闲旅游以铁路观光游、度假饭店游为首选。此后,随着旅行社的成立,前期的导游多为公司经营者,承担了旅游产品设计者、旅游组织者以及向导的多个角色。由于旅行社业务进一步发展,出现了沿铁路线设计的景点观光游,这种涵盖车厢外活动同时又配备导游的“包价游”的流行,使得许多度假区随之出现了分工明确的旅游组织者(Tour Manager)、景点讲解员(Docent)以及目的地导游(Destination Manager)等这样的导游职业。然而正是在这个时期,旅行社已经意识到了导游技能是旅游服务质量的体现,甚至无形中还带着销售的作用,能直接影响着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度,因此该时期旅行社内部还对导游开展了内部的业务培训。现在,美国所谓导游主要是指旅游顾问和带领游客参观历史文化景点或景区,并向其提供深入讲解服务的人员。并且随着消费需求的多样化,在不同的州根据当地游览观光的特点,出现了分工更细的导游职业。

(二)导游分类

1.导游员(Tour Guide)。它主要包括博物馆等景点讲解员(Museum Docents)、目的地全陪(Site Managers)、司机兼导览员(Carriage Drivers)以及其他休闲产业导游员。这类导游人员主要业务内容就是带领游客进行游览,为游客提供讲解服务,类似我国的景点讲解员和地陪导游员。

2.旅游顾问(Tour Director)。它主要包括全程陪同导游(Over Night)和旅行公司的旅游管家(Tour Manager)等。他们的业务内容类似我国全陪导游员和出境领队,通常是负责旅行团赴外地或国(境)外旅游的咨询、策划以及全方位安排。

(三)导游职业性质

1.从业要求。美国大部分州,尤其是密西西比河以西地区,一般没有设定导游执业资格证书。也就是说,这些地区任何人只要具备从事导游工作的实践能力即可以从事导游工作。而少数州或城市(多位于美国东部)设定了导游执业资格证书。这些执业资格证书法规都由当地州、市级立法机构颁布并执行监管,如华盛顿特区、纽约市、新奥尔良、南卡罗莱娜查尔斯顿等。在这些地区任何人在取得导游资格证书之前不得从事导游服务工作,如未持证就从事导游工作,以新奥尔良判例为例,将处以5个月监禁,罚款300美金。

设定导游执业资格证书地区的导游从业申请者大多需要通过规定的考试方可取得导游执业资格。如华盛顿特区新入职导游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导游能力培训课程(没有学分)后,方可取得导游执业资格;新奥尔良要求经历8周由社区大学负责的导游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后,取得执业资格;纽约虽要求取得导游执业资格方可从业,但并没有相应的课程和考试要求。在没有设定导游执业资格证书的相关地区,一般雇主会要求导游员具备外语、驾驶等基本职业能力,而对于学历并无明确要求。

2.雇佣形式。美国导游(不管是否需要导游执业资格证书)雇佣形式主要有全职雇员、季节性工作者和自我雇佣三种。全职雇员主要受雇于旅行社、博物馆、邮轮公司、游客中心和酒店,他们的工作地点主要是在各大景点、国家公园、博物馆或者邮轮上。其次,餐馆、酒店以及邮轮业也较多雇佣一批季节性工作的导游员,以满足旅游旺季时的需求。而美国也存在很多自我雇佣者,他们不受雇于任何机构,而是通过加入行业协会或者自己建立业务渠道的方式,在时间和精力分配适当的时候,从事导游工作,通常以徒步或是自驾(司兼导)的方式带团。

在设定导游执业资格证书的地区,导游可以受雇于旅游企业,也可以自我雇佣。在需要导游执业资格证书的地区如果导游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自我雇佣即自由执业者。美国设定导游执业资格证书的地区对于导游自由执业一般是允许的。作为自由执业导游者,需要对整个旅游活动负责,例如设计团队线路、签合同等等。同时,自由执业导游,也要为一切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减轻执业过程中的一些责任,部分自由执业者也会选择直接为旅行社提供导游服务,旅行社在需要的时候会联系这些自由执业导游。

在美国,大部分地区对导游职业并未设定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因此,在这些地区,导游都不需要获取相应资格证书即可从事工作。这些导游也有全职雇员、季节性工作者和自我雇佣等形式。作为自我雇佣者,这些导游属于自由职业者。例如大量的华人旅游企业中的中文导游员。另外,美国各地也有大量的自由职业者从事导游工作。他们主要通过地方行业协会组织和自建业务的渠道,在空余时间,开展徒步或者司机兼导游一类的工作。这其中,还不乏来自知名高校的学者、各行业的精英以及家庭妇女等。

二、美国导游培训

美国导游一般通过社会机构进行培训,大量的导游培训信息,都是通过行业协会类平台进行发布。导游培训课程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执业资格证书培训。为了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会申请当地旅游管理部门的导游培训课程,而后获得执业许可。如南卡罗莱纳州查尔斯顿旅游管理办公室的培训项目,在完成该项目收费的课程之后,通过考试,便可获取政府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另一方面,能力培训。在那些不需要执业资格证书的地区,有志于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可以参加当地导游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帮助提升导游服务技能;如费城导游行业协会与费城教育和认证委员会合作,推出了两个导游培训项目。一个是初级导游能力培训项目,一个是高级导游能力培训项目,学费均为225美元左右。培训课程结束有相应的导游能力考试,考试费50美元,通过考试的人员,可获得导游能力认定证书。

另外,一些已经从事导游工作但想要提高服务能力水平的导游也可以通过一些行业协会或者社会课程培训来学习类似于职业操守、带团技巧、讲解技巧、沟通技巧等相关方面的内容,以期提升导游服务水平。其中位于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的国际导游管理学会是一个有30多年导游入行培训经验的机构,在美国旅游行业中享有盛誉。该机构的导游培训课程全程为期15天,可分为两个阶段学习。完成第一阶段学习,便可胜任当地导游讲解工作;完成第二阶段的学习,便可胜任出国境领队、全陪工作。学习形式为由20-25人成一个组,以研讨小组形式,由3名以上资深从业经验的导游指导,完成授课和实训内容。费用为注册费50美元,第一阶段课程1950美元,第二阶段课程1950,总计3950美元。

三、美国导游薪酬

美国导游薪酬种类和福利主要有下述几个部分构成:一是接送机服务费,一般10-15美元每小时。二是导游讲解服务费。这是美国导游所获得的最基本的收入部分。一名入门级或者是未经培训的导游大约8-15美元每小时,而有一定经验的导游的费用一般是20-25美元每小时,一天工作超过8小时,有加班费。三是全陪服务费。有经验的全陪的服务费通常为250-350美元每天,如是过夜旅游团还会有额外的相当于半天薪水的补助,全陪带团时间通常从7-27天不等。四是目的地管理服务:这是一种全方位的导游服务,涉及游客的在目的地当地的全方位安排及服务,类似我国地陪导游的全方位服务,这类导游通常的服务费是300-400美元每天。五是小费。美国是一个典型的消费制国家,小费是所有服务行业的工作者(包括导游)的重要收入来源,小费的数额通常取决于团队游客的数量,团队人数越多,小费收入越高。此外小费还和导游的服务质量和经验有相当大关系。

就薪酬水平而言,美国导游不算高。根据BLS统计,2013年,导游和领队的平均年薪为23770美元。然而,这只是一个平均数据,在不同的从业者之间可能差距很大。例如,在2013,收入前10%的导游年收入超过37500美元,而收入靠后10%的导游年收入甚至还不到17110美元。

此外,根据BLS 2015年5月的统计数据,美国导游职业的薪酬水平与其他实行自由执业的职业如外科医生、律师等相比显然有较大差距,甚至与2015年全美所有雇员的平均年薪相比较仍差距明显,由此可见,导游职业在美国社会平均收入中处于较低水准。

四、美国导游保障

(一)养老保险(annuities and pensions)

在美国,养老保险体系主要由三大支柱构成,一是由政府主导、强制实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联邦退休金制度;二是由企业主导、雇主和雇员共同出资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即企业年金计划;三是由个人负责、自愿参加的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制度,即个人退休金计划。受政府、企业正式聘用的在职导游人员,以博物馆讲解员为代表,其养老保险由前文提到的三部分构成,即联邦退休金、企业年金和个人退休金。这其中企业年金部门根据不同企业的员工福利不同,所缴保险费率相差甚大。也就是说业绩好、福利好的公司给其员工负担的养老金十分高,而弱小企业给员工缴纳的费率则微乎其微。因此,这也是旅游从业人员在就业选择时会考虑的其中一个隐私。相比而言,自由职业导游其养老保险仅只有自己通过保险公司购买的个人退休金一部分。

(二)医疗保险(Medicare)

美国并没有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所以绝大多数美国人通过商业保险公司购买私人医疗保险 (Private Health Insurance)。美国政府只对老年人、穷人、政府部门雇员和军人等特殊职业提供公费医疗保险(Public Health Insurance)。所以,任何一种职业描述的导游员,其医疗保险主要依靠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实现。

(三)旅行保险(Travel Insurance)

旅行保险的推出在很大程度上也减轻了导游从业人员购买责任险的愿望和压力。如今,消费者越来越有出行风险意识,旅行者往往会在出行前选购价格并不昂贵的旅行意外险。以美国AIG保险公司的旅行险(Travel Guard)为例,该险种覆盖包括乘坐邮轮意外险、航空意外险、航空延误、行李丢失、意外疾病等方面,可根据消费者个人需求,个性化定制不同保费和保额的保单。有了旅行保险,消费在突发意外状况下,首先会用保险理赔来为其承担相应费用,这样就不容易选择控告旅游从业人员作为被告。因为导游责任风险有所降低。

五、结语

因为在联邦政府层面并没有统一的制度设计,美国导游制度的特点是自由职业与自由执业相结合。两者相结合的这种制度并不是人为设计而是自然演变的结果。这种制度以美国地方分权为背景,建立于完善的行业自我管理机制之上,能充分照顾到美国不同地区之间旅游业的差异,甚至导游职业的差异,有利于各地针对性进行导游管理。(作者单位为江旅游职业学院)

作者简介:边宇琪(1989—) ,女,浙江杭州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外语系教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外旅游业发展、国外导游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