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过程重在坚持,贵在精准,同时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处理好这几个关系,党委和政府的扶贫工作就真正见到了实效,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就会进一步提升。
扶贫工程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完成这个工程,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各级党委政府要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采取有效举措,应对扶贫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我认为处理好以下几组关系,显得格外重要。
一、处理好脱贫群众参与脱贫全过程与扶贫过程中群众满意度的关系
首先要明确的是,贫困群众是扶贫工作的主体,没有困难群体的参与,或参与不够深入,群众对党委政府的扶贫工作就没有很好的满意度。只有贫困群众有效参与脱贫的全过程,他们才有获得感,然后才会有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因此,扶贫工作其实是人的工作,要通过各种方式引导贫困群众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来,参与到脱贫的每一个环节中去,而不是让群众当旁观者。这样,群众参与进去了,最后脱贫了,他们就自然有了获得感,对党和政府的扶贫工作的满意度就会大大提升。有了群众参与度的提升,才会带来群众对扶贫工作满意度的提升。
二、处理好脱贫与返贫的关系
要知道,扶贫不是简单的“给”与“取”,而是一个从“输血”到“造血”的复杂过程。如果只注重“输血”而忽视“造血”,就算贫困群体暂时脱贫了,时间久了,还是要返贫的。因此,扶贫工作重心是精准,精准识贫,精准帮扶,精准施策,特别是要建立起稳定的脱贫产业链,让贫困群众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脱贫户才不会返贫。目前,异地移民搬迁扶贫,产业建设扶贫和公司+土地+贫困户入股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社扶贫,不失为有效克服群众返贫的良方。特别是安顺市平坝区塘约村的塘约经验,或者叫塘约模式,具有可复制性,是处理好脱贫与返贫关系的典型事例,值得各地借鉴。目前,各地都有因病返贫,因学返贫,因灾返贫和因失地、失劳力返贫的现象,值得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研究具体的解决措施。在大量解决脱贫的同时,更要杜绝返贫现象的出现,或者控制在一定的比例范围之内,才会使扶贫工作见到真正的实效。
三、要处理好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与扶贫群众的共商、共识、共建、共享、共担的关系
据报道,部分地区创新扶贫工作方法,形成了扶贫“一条龙”工作法即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凡事都要与群众商量,在商量的基础上与贫困群体达成共识,在共识的基础上与贫困群体共建民生项目,在共建民生项目的基础上实现成果共享,在共享的基础上建立干部与群众风险与责任共担的新时代干群“命运共同体”。对扶贫群众实行“差异化需求,个性化服务”,建立长期跟踪服务与保障机制。这种机制的主要优点在于,有了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参与,从始至终,每个环节公开透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见实效。从而有效避免相关项目的暗箱操作,防止“一边扶贫,一边上访;一边扶贫,一边腐败;一边扶贫,一边返贫”现象的发生。这种“一条龙”扶贫模式,是一种省时省力,又好又快的模式,深得群众的欢迎。
四、处理好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关系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干部看支部,支部看支书”。在扶贫攻坚战役中,支部是否聚人气,得人心,就要看村支部这个“主心骨”,而村支部的关键又是村支书。从我省各地的脱贫村来看,村支书的作用十分关键,如何元亮、文朝荣、余留芬、黄大发等等,他们是新时期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时代楷模。从上述事例看出,扶贫工作离不开村支部这个堡垒。但是,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也是十分重要的一面。扶贫攻坚,更要调动全体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主动性,让全体村民都参与进来,而不是让干部和党员演“独角戏”,让群众当观众。在整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过程中,绝不是驻村干部和村支两委的“一厢情愿”,一定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要用服务型党组织作用的有效发挥,构建起新时期的党群关系在“共享”发展理念基础上的“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同心圆”。
在扶贫攻坚过程中,各地都有新的探索新的突破,取得了不小的成绩,积累了不少的经验。总的来说,一旦贫困群体主动参与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全过程,他们就会有更大的满意度;一旦他们的付出的汗水得到了回报,就会有更大获得感,从而怀着更大的激情,去争取更多的回报,最终成为扶贫攻坚战役的胜利者。(作者单位为中共榕江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