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威胁着地区居民的生活。作为利益主体的承担者和污染环境的源头之一的企业,对于环境责任的承担显得尤为关键。纰漏环境会计信息是基于社会责任的表现方式之一,因而,企业对环境信息的纰漏将越来越受到政府、企业、学术界、以及公众的关注和重视,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也将提升企业自身形象,更对社会及自身带来正能量。
一、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背景
据调查显示,2016年上半年中国359座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与此同时,有103座城市出现污染反弹,多数城市重工业的陆续复产使空气污染治理进展受阻,而环境污染阻碍着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社会公共的正常生活。 随着G20峰会2016年9月在杭州的举行,“喜迎G20,环境我先行”的环境口号也促使环境保护观念升入忍心,与此同时,环境问题的治理已经加紧步伐。
2016年3月“两会”召开,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 傅莹指出,现在环境问题已经成了社会上最关注的一件大事,人民群众关心,党中央、国务院也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四次审议,出台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是“有牙齿”的《环保法》,对污染是“零容忍”,而且惩治措施也是非常严格的。经过调查发现,自然环境所接受的污染物中有80%直接来自企业,因此,企业在实现经济利益增长的同事,更应该使企业的经营目标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
在国家高度对环境问题高度重视的现状下,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首先应该将企业有关的环境信息对外进行相关披露。这就要求企业要不断规范自身行为,加强对环境问题的关注。而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是评价和总结企业利用社会自然资源的重要依据和来源,企业要积极规范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使其朝着健康,积极的方向迈进,从而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好地作出决策。
二、企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证券市场监管原则的“三公原则”中的公平原则,要求实现市场作息的公开,也就是信息披露的公开及透明度。经济时代的浪潮中,企业环境信息成为经济信息使用者关注的新形式。而对于企业来说,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更显得尤为重要。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对必要性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
(一)从企业管理者着角度
环境会计信息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利益,而企业做出相关的环境信息的披露为债权人,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的更好地做出判断的重要条件之一。企业的管理者通过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可以更全面的了解企业生产中真实详细的状况,从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做出更加切合企业实际的,科学的,客观的生产经营决策,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全方位提高企业自身的形象,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最佳结合。
(二)从投资者的角度
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前景下,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不可避免的参与国际化的潮流中。因此投资者相较于企业的眼前盈利状况,更注重企业的长远利益。企业的环境义务和经济效益相关,建立一个绿色,安全的环境管理体系,采取高科技的环保设备,降低对环境性罚款项目的投入,积极主动的投入到健康环保的经济建设潮流中,增强企业的竞争性,实现可持续发展,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将吸引更多投资者的眼球。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而企业在发行融资性债券和向公众公开募股时更加便捷。
(三)从债权人的角度
观察企业负债融资能力,也就是企业资产对负债的保障程度,除了看负债率外,银行还通过看“三品”——人品、产品、押品来决定。而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在报表中反映企业对社会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信用,在社会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债权人依据企业人品更加清晰明确的衡量企业对负债的保障程度。
三、环境会计信息报告的主体
会计信息报告的主体在学术研究中分为两种:政府主体论和企业主体论。有学者指出,二者在本质上的区别在于人们应该站在哪个角度上来思考环境经济问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所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最终由谁来承担。
政府主体论者认为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应该掌控着环境经济运行的大方向,成为整个绿色经济运行的掌舵者,而企业实行的环境会计并且对环境信息的披露只是对环境经济发展的一个补充。
企业主体论者认为企业作为环境经济运行的主体,在环境信息披露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尤为重要,而政府只需要在宏观上把握经济的运行,制定合理的经济政策和运营机制即可。
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
(一)环境资产
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与企业有关的环境资产预计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并且能用货币进行合理估计的资产。又分为流动环境资产和非流动环境资产。
(二)环境负债
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计会对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或因企业给环境污染造成不良影响后需要承担的现时义务。包括企业为购置环保设备而形成的负债,预计投入环保治理的各项支出,因违反环保法等其他相关法律而应付给环保部门的罚款等。
(三)环境权益
是指企业环境资产扣除环境负债后有所有者所享有的剩余权益。环境权益讨论的是环境净资产的权益归属问题,“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权益”。要使这一关系保持平衡,性对于环境资产来说,就应当减少环境负债的增加和产生。
(四)环境收入
主要核算企业贯彻实行国家的环境政策而获得的政府鼓励性的奖金、补贴。在日产经营活动中,企业采用环保设备进行回收并循环利用的工业三废而产生的收益等。
(五)环境成本
主要核算企业为实现环保和绿色经营而投入的经济成本,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环境污染给企业造成社会的负面影响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另一方面是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环境而需要支付的或者承担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
(六)环境利润
是指环境收入减去环境成本以后的净额。传统会计理论中利润指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的经营成果,某种程度上来说,环境利润也可以指企业在某个特定的会计期间达到的环境状态或者实现的环境成果。
五、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内部
1.企业缺乏环保环保意识,对环境信息披露不足。很多企业为了追求短期的利益目标,而放弃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会计信息披露中有关的环境成本会影响到企业利润,阻碍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降低企业的竞争性,因此企业在面临企业利润和环保部门的罚款的选择时,往往更倾向于对利润的追求。
2.企业内部缺乏专业的环境会计专业人员。环境会计专业对于会计人才的要求更高,要求专业会计人员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掌握生物科学、环境科学等学科的知识储备。据调查发现,2016年全国高等教育会计专业毕业人数达29万,而我国普通高校会计专业教育依然采用传统模式的教育方式,教学模式单一陈旧。
(二)企业外部
1.环境披露缺乏理论指导,机制不健全.我国环境会计信息理论处于初级阶段,环境会计信息在对外披露过程中缺乏理论指导,导致环境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和可比性。
会计信息披露机制主要包括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我国没有相应的准则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导致很多企业披露的内容参差不齐,内容披露不完善。
2.环境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以政府部门为主。企业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更多的看重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资金流动性,而忽视了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应当披露的信息。忽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环境会计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我国相继出台了许多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于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态度是鼓励、自愿。而对于重污染企业则采取强制披露,但没有对环境信息披露的方式、内容做出具体要求。
4.社会各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缺乏可比性。由于法律及会计理论都没有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内容作出明确统一的规定,导致披露内容参差不齐,方式多样,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缺乏横向可比性。日本企业对环境信息披露进行单独编制会计报表的方式。
六、对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完善法律制度,制定相关准则
我国有关部门应加强环保法律建设和会计法律制度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定,使环境会计在具体执行中有法可依。规范社会秩序,使会计尽快解决环境会计核算方面、会计监督方面的盲区。因此,我们有必要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二)政府应积极引导社会成员加强环保意识和维权意识
社会公众在专注环境问题的同时,也应当积极行使监督职能,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社会舆论压力,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而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的引导者,更应该向社会公众加强引导,充分利用好群众力量。
(三)加快环境会计机制建设
我国应当从强制披露转向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会计机制转变。美国上市公司主要披露环境政策、环境成本和环境负债三个方面的内容。而欧洲国家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以环境陈本和环境负债信息为主。发达国家会计机制建设为我国做出了良好的发展。(作者单位为吉林工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