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水务局局长 龚海杰
广东广州:清涌水兴百事以水生态文明建设铸就广州新风貌
□广东省广州市水务局局长 龚海杰
“六脉皆通海,青山半入城”。自古以来,广州就是一座名副其实的水城。这里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因水而荣。近年,随着经济的繁荣发展、区域内人口的急剧增长,水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凸显,广州围绕“水更清”总体目标,不断深化思路,在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道路上不断前进。2013年3月,根据水利部要求,广州提出了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的申请并获得批准。4年来,广州以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为突破口,先试先行,开拓创新,建成“水安全有效保障、水环境生态自然、水资源合理利用、水管理高效科学、水文化异彩纷呈、水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岭南生态水城。
顶层设计牵一发而动全身,唯有做好顶层设计,才能纲举目张。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期间,广州市认真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做到升维抓谋划、降维抓落实。结合广州岭南水乡特点,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顶层设计,精准发力,逐步探索出一条“控源截污提水质、亮点纷呈建水城、齐抓共管出成效”的水生态文明建设广州模式。
(1)多层次抓好河长制落实
2017年3月23日,广州在全省率先出台《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3月31日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传达了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精神,并对广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高位推动河长制工作。建立起四级河长体系,全市1 484条河道(含1 368条主要河道和部分小微水体)、49个湖泊、63座山塘、324座水库落实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共2 888名,实现河湖河长全覆盖。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均担任河长,2017年以来,市区两级河长每月巡河履职、部署工作,建立起强有力的河湖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2)多举措分解工作任务
广州市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以《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高标准细化分解落实各项任务。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狠抓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按照“领导包片,处室(单位)包涌,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徒步地毯式摸查为主,对广州市重点河道涉嫌排放污染水体的各类污染源进行排(核)查。以流域为体系、河涌为单位,进一步加强污水源头治理、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短板。
(3)多形式强化管理手段
建立起“属地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养护(或巡查安保)单位执行、市河涌管理中心督查”的四级巡查网络,实行“重点河涌一日一查,其他河涌一周一查”巡查制度。通过市水环境整治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治理难题。针对河道整治重点问题,通过召开现场会、协调会的形式,聚集多方力量,提高问题办理效率。每半月出版一期水务简报管理专刊,宣传治水形势,公开工作进度,推广先进经验。
(4)多维度拓展投诉渠道
在全市河涌的显著位置设立3 141块河长公示牌,公开河道基本信息,畅通投诉渠道。研发了广州河长管理信息系统(河长APP),整合与河长制相关的各种基础数据,利用桌面PC、移动APP、微信、电话、Web网页5种不同应用终端,面向各级河长、河长办、职能部门以及公众提供不同层次、不同维度、不同载体的查询、上报和管理信息化服务,搭建了公众互动、河长履职、水质效果展示等信息平台。建立水务微信投诉系统,畅通市民投诉渠道,加强公众参与。
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切实改善水环境以提升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质。为此,广州市建立供排水一体化管理机制,通过“以排定供、以排限供”的措施,加强对全市排水户的排水管理,确保排水合法、规范。同时,以镇(街)为单位,每月向社会公布黑臭河涌流经村镇的污染物量化排名情况,倒逼地方削减排污量、镇(街)河长主动治污。开展“三洗”(洗楼、洗井、洗管)行动。以“洗楼”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污染源。由各区河长牵头,以各镇(街)为单元,上门入户摸清底数,梳理分类甄别定性,联合执法靶向清源。以“洗井”逐步提高雨水分流比例。逐个核查排水井内雨、污管网接驳及水位情况;逐一整改发现的雨、污管网错接、混接点;全面理顺区域雨污分流体系,逐步提高广州市排水设施的雨水分流比例。以“洗管”着力提升设施运行水平。全面摸清全市排水管网的运行现状,通过实施隐患治理、城中村“进村入栋”污水收集等工作,保障城市排水系统的良性运行。
①实施生态修复等河涌水质提升养护措施,从以往的“过程买单”转向“按效付费”,确保河涌水质长效提升。②采取群闸联控方式,科学调度河涌水闸泵站,提升河涌水质,实现“流水不腐”。③在部分河涌开展了分散式处理设施的试点,以解决征地拆迁难、短期内无法截污纳管的难题。④每月、每年对各区排水设施的养护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排名通报,拟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区进行财政奖励。实施以来,各区排水设施的养护状况明显好转。
①抓好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管理。将用水总量指标分解下达至各区,全面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从取水、用水和退水的合理性3个方面严把取水许可证核发关。②严格用水效率控制管理。强化取用水单位节水管理,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超计划用水实行加价收费。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制定农业节水管理制度;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让节水成为广大市民的文明生活方式。③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对全市83个河流水功能区、18个入河口、47个水厂水源地取水口进行水质监测,监测结果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年度考核依据;核定全市重点水功能区水体纳污能力,明确纳污总量。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严把入河排污口审批关,对不达标的水功能区禁止新建或扩建入河排污口,对不满足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的一律不予审批。④建立考核体系。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纳入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全市通报。
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中,广州把强化责任落实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实行区域联动治水,让政府各部门、企业真正落实责任,形成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①强化排污单位水环境保护责任。要求各类排污单位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信息公开等工作;中央驻穗企业、市属企业带头落实各项污染治理责任;督促全市工业集聚区内企业探索建立环保自律机制。②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将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并作为专项工作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市级财政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对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不予评为优秀。③严肃责任追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既动面子,又动“票子”,更动“帽子”。
实施水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要直面问题、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更要形成市区共管共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广州市主动公开治水信息,定期通报治水进度与效果;主动公布治水项目、责任人和监督电话,接受市民和媒体的监督;主动开展治水访谈、网络接访等,倾听民意,解答市民疑惑。先后10次组织与媒体、环保组织及市民代表座谈交流,听取公众对治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进与公众的沟通交流,促进相互间的理解;加大对“两微”投诉事项转办督办力度,不断畅通公众对治水工作的监督渠道;加强水环境治理公益宣传,在各大报纸、地铁站台及车厢电视和公交车站台及候车亭陆续投放治水公益海报、治水公益宣传标语、治水3D动画公益宣传片等宣传素材。组织策划广州市高校青年志愿者巡河主题宣传活动,目前全市已聘任31位“民间河长”。每月发布《开门治水控源在行动》治水信息,公示广州市35条黑臭河涌水质及镇街污染物排放量,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督促作用。在广州日报开辟了“广州治水攻坚路”专题栏目,目前已推出4期,主要宣传广州治水成效及问题,努力营造“开门治水人人参与”的宣传氛围。
将具有岭南特色的水文化高度融入水生态文明建设,如东濠涌注重历史文化重现,复原展示了河涌沿岸历史商贸人文盛况和具有岭南特色的民俗文化;依托荔湾湖及荔枝湾涌,打造“水上花市”再现渔唱西关盛景;增江画廊、海珠湿地等已成为新的城市水文化景点;每年举办亲水节、横渡珠江、赛龙舟、节水宣传等活动,弘扬岭南水文化。
经过不懈努力,截至2016年年底,广州完成71项建设任务(含7项示范工程),全面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阶段性目标,25项指标全面达标。2017年7月,广州市顺利通过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专家评估组的评议。
试点期间,全市用水总量逐年下降,2013—2016年全市年用水总量分别为68.44亿m3、67.05亿m3、66.14亿m3、64.53亿m3,超额完成了预定控制目标。通过强化节水减排的刚性约束,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逐年下降,2013—2016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分别为44.4 m3、40.1 m3、36.5 m3、32.9 m3,2016年相比2012年的51.0 m3下降了35.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含火电用水)分别为85.1 m3、74.2 m3、73.2 m3、67.9 m3,2016年相比2012年的92.8 m3下降了26.8%。
城乡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江海堤围的防洪(潮)能力稳步提升。广州全市建成堤防总长1 799.87 km,其中建成江海堤围699.74 km,中心城区防洪潮标准达到200年一遇,流溪河、增江等主要江海堤围基本具备防御50年一遇~200年一遇洪水的能力。
城区饮用水品质不断优化,已形成东、西、北三江及流溪河四大饮用水水源格局。城市集中供水水源地达标率100%,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9.99%。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思路,全面实施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提高农村供水质量,解决了农村地区168.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城乡自来水全面普及。
城市排水能力逐步提升,全面推进中心城区易涝片区排水系统改造,努力提高和完善易涝片区排水能力,重点完成越秀区登峰街下塘片区、荔湾区连登社区、海珠区江晓路片区等28个易涝片区的排水改造,城区内涝得到一定缓解。积极探索深层隧道、浅层渠箱排水技术,构建区域立体排水系统,为解决老城区现有排水系统改造难题提供新思路。
不断强化落实市、区、镇(街)、村(居)四级三防责任制,不断加强全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能力。近年,成功抵御“天兔”“彩虹”“妮妲”等强台风、超强台风以及多轮极端暴雨的侵袭。
围绕“水更清”总体目标,按照“控、截、清、调、管”五字方针,根据“控源动真格,管理上水平,工程抓进度,城中村治污攻坚,开门治水人人参与”的具体工作思路,强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列入重点整治的35条黑臭河涌水质稳步提升、逐步向好。地铁A涌、地铁B涌、西郊涌、白坭河、田美河、永和河(黄埔段)、乌涌等20条河涌已基本达到不黑不臭标准;中心城区的沙河涌、猎德涌的水质也明显好转。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污水及污泥处理技术更为绿色低碳。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新、扩建石井、竹料等污水处理厂13座,全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48座,处理能力达499.18万m3,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4.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目前已完成795个行政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处理率达60.1%,农村地区水环境质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建设了一批人工湖、湿地等水生态工程,水生态环境不断修复。
在广东省内率先制定出台《广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广州市“河长制”考核办法》《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建成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体系,全市共落实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2 888名,实现有责可问、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强化区域联动治水,健全区域水环境监察协作、部门联合执法、边界联动执法和水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水务管理,2016年黄龙带水库、流溪河总灌区管理处顺利通过国家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复核。
广州水博苑充分展现岭南水文化特色,成为水文化展示休闲公园。同时大力推进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建成滨水绿道200 km,全市绿道里程达3 200 km。建成琶洲湾公共沙滩泳场、从化人工沙滩广场、西郊沙滩泳场二期、荔城沙滩泳场和南沙滨海沙滩泳场等5处大型亲水设施,为市民提供更多的运动、休闲、游赏、度假休闲空间。积极推动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的申报建设,“白云湖”“花都湖”相继成为国家水利风景区。自此,全市已拥有“增江画廊”“白云湖”“花都湖”共3个国家水利风景区。
推进水价改革,建立市场导向的水价形成机制,目前广州已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将“探索建立水权交易机制”列入了改革内容,探索工业与农业之间水权转换以及区域、取水户之间的水资源使用权交易,体现水资源使用有偿性,强化水资源的市场配置作用。发挥亲江临水优势,建设宜居宜业城市,水生态保护工程与城市建设规划相互促进、同步实施,改善区域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实体经济,带动产业发展,推进城市建设步伐。
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持久性、长期性的工作。广州市将继续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围绕新发展理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节约保护优先和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保护并重,助力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坚持创新引领,促进水务建设与管理协调发展;倡导开门治水人人参与,强化水务公共服务职能,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为建设绿色生态美丽广州提供坚实支撑和可靠保障。
珠江广州河段
海珠湿地
①严把排污关。地表水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游泳区以及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执行一级标准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到2020年,完成市、区两级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应编制并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②严控高污染行业发展。严格控制水污染严重地区和供水通道敏感区域的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涉水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严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限制重要水库集雨区生态保护与水源涵养区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③强化节水减排的刚性约束。积极引导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出台优惠政策推动循环发展,鼓励纺织印染、石油化工、发酵、电镀、电力、造纸等高耗水行业实施绿色化升级改造和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着力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依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
①以河长制为抓手,以推进排水行业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从控制点源、面源、内源污染等多方面入手,重点压实压细镇(街)、村(居)两级河长职责。通过污染物量化排名、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考核问责等手段,倒逼属地河长“溯污染源头、封堵排污口、拆违法建筑”,确保河长“涌边三包,守水有责”(包卫生保洁、控违拆违、截污纳管)。②以流域为单元,按照“关闭或搬迁为主、就地整改为辅”的要求,重点针对黑臭河涌1 km范围内,开展“小散乱”等污染源整治专项行动;彻底取缔非法畜禽养殖场,坚决关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规模化养殖场;采取“进村入户”的截污纳管方式开展城中村污水收集工作,力争实现污水全收集处理,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双升一降”管理(即增加污水处理量、增加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降低污水管网运行水位),推动广州市水环境质量稳步好转。
①以流溪河流域为重点,加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建设,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供水通道和重要水库集雨区范围内的林地纳入生态公益林范畴,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流溪河、增江等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提高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能力,实施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②推进水生生物保护工作。加大从化唐鱼、花都芙蓉桃花水母等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流溪河、增江光倒刺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③推进海珠湿地三期等建设,湿地公园建设要与产业结构升级、水污染治理、水乡文化传承相结合,加强重要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南沙湿地公园,保护坦头、十八涌以南红树林,构建珠江口湿地和水鸟保护网络。
建立排水户管理长效机制,从产业结构、生活方式、社会形态等各方面找寻水污染的源头,加大对排水户违法排水的查处力度,全流程监管排水户排水行为,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控源截污后对河涌进行清淤、调水补水和生态修复等水质养护,进一步提升水体治理效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在加快落实《关于理顺中心城区公共排水设施管理体制的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排水设施建设管理体制进行进一步调整,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排水行业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各有侧重”的建设管理模式。■
责任编辑 郑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