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成效显著经验影响深远
水是生态系统的控制性要素,是人类和一切生物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性资源。面对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基本国情和水情,水利是否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为了解决水资源约束趋紧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水利部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组织开展了水生态文明建设。自2013年起,水利部和地方政府联合,先后分两批在全国105个城市开展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和水利部开展试点工作的安排,第一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进入逐一验收阶段。从验收前的技术评估可以看到,为期3年的试点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一是提高了试点城市的水安全保障。试点考核指标反映,通过水利工程建设、水系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与调度、污水再生利用等措施,防洪、供水、水生态安全保证率总体实现了预期目标。
二是提高了城市生态环境品质。试点推动了城乡水环境一体化综合治理的进程,从源头控制污染,污水处理标准提升,河湖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部分城市为实现水功能水质达标,在污水处理达到一级A的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艺,达到再生利用标准,既减少了污染物排放,又增加了可利用水量;实现城乡垃圾全收集无公害统一处理的城市,水体受面源污染的风险大大降低,水环境与卫生面貌焕然一新;多条曾经的“龙须沟”已建成水利风景区,成为城市靓丽的风景线和市民休闲娱乐场所。
为期3年的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试点实践探索了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新途径,所取得的经验将对水利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三是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试点城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用“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对一批高耗水、高污染的生产企业关、停或技术改造,节水减排成效明显;在GDP总量持续增长的同时,用水总量基本未增长甚至下降,用水效率均高于全国或所属省级行政区平均水平,部分试点城市达到了全国先进水平。
四是促进了相关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在试点过程中,各试点城市建立了覆盖市、县、乡、村的4级河长制,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企业)参与的体制和机制,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水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地方法规,为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组织、资金与制度保障;大部分试点城市引入市场机制,采用了PPP、BOT等建设模式,实施了水权交易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期间,有些试点城市企业参与建设的资金投入达到水生态文明建设总投入的50%左右。
五是水生态文明建设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和参与。试点建设使群众又见到久违的青山绿水,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认识到是政府为改善民生干的实事、好事,纷纷建言献策,主动参与建设和监督;试点城市通过网评、问卷或委托社会机构进行民意调查,结果表明群众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满意度均在80%以上,部分城市高达95%左右。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将随着验收而结束试点期的任务,试点实践探索了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新途径,所取得的经验将对水利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高而坤水利部水资源司原司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