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境外投资有序健康发展

2017-12-26 21:09王铮编辑任风远
中国外汇 2017年21期
关键词:资金企业

文/王铮 编辑/任风远

近年来,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企业境外投资一度呈现非理性苗头,偏离了“走出去”战略的初衷,并对境外投资有序发展和跨境资本的有序流动,造成了一定困扰。笔者认为,只有投资主体的微观自律和管理部门的宏观指导双管齐下,才能助推我国境外投资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投资主体微观自律

一是避免盲目跟风。境外投资热易在国内同业间引发“羊群效应”,客观上导致境外资产价格被高估,诱使更多企业产生海外配置资产的冲动。而部分投资主体对境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片面强调光明前景,或只关注资产价格的走势,忽略了整个投资过程中的系统性风险,导致其“走出去”后举步维艰,甚至投资行为被迫中止。对此,境内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4号),全面了解“走出去”战略对于国家和企业个体的现实意义,对境外投资行为做出客观、理性的评估和判断,避免盲目投资。

二是避免杠杆率过高。企业“走出去”是为了增强实力并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因此,投资主体应是在资金实力、公司治理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的企业。但在实践中,部分“走出去”企业自身条件与境外投资要求相去甚远。尤其是一些自身资金能力不济的企业,通过银行贷款或民间融资来弥补资金缺口,导致其杠杆率提升,进一步加大了投资风险隐患。一旦企业境外投资经营不善,很可能导致其资金链断裂,风险向国内蔓延,形成跨境金融风险。

三是应注重投资实业。2015年下半年起,“走出去”企业投资非主业、非实业的现象有所增加,大量资金投向与其主业关联度不大的地区和项目,且很多企业在投资资金汇出后,后续发展情况无法掌握。整体来看,当前企业境外投资与实现资金有序回流的目标仍有一定距离。

管理部门宏观指导

一是强化对境外投资方向的把握。管理部门应根据我国国情对投资方向做出中长期规划和引导。第一,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做好政策解读与风险提示,使境内企业合规有序地做好各项投资准备工作。第二,将“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落到实处。对于国家鼓励开展的投资项目,出台具体的鼓励支持措施;对于限制类境外投资,严把核准关,引导企业站在全局高度审慎参与;对于禁止类境外投资,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角度出发,坚决不予放行。

二是强化对境外投资的过程追踪。第一,在投资初期应指导银行落实“展业三原则”,重点对资金来源、资金汇出路径进行真实性审核,从源头遏制资金风险。第二,在投资存续期间,各管理部门应加强协作,建立对境外投资企业的全方位监测体系,并以年检为契机,掌握企业资产负债、投资收益等状况。对于汇出投资资金与实际经营范围不相关的企业,应通过境外使领馆等渠道,对企业的境外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指导企业有效使用资金;对于已不具备按计划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引导企业及时调回资金,避免不当经营和不必要的资金流失。第三,在管理的同时还应提升服务水平,尝试建立境外投资中介服务体系,从专业角度帮助企业了解境外投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文化、法律制度、经济金融等信息,帮助企业尽快融入投资所在的国家和地区。

三是强化对境外投资的效果导向。境外投资标的虽在国外,但企业的根在国内,国内资本应通过“走出去”最终实现“请回来”,实现与国内消费市场的对接。管理部门应引导企业树立境内外联动发展的思维:第一,鼓励反哺国内经济。对于境外投资成熟企业的利润汇回等行为给予政策倾斜,同时总结经验并及时推广。第二,拓宽境内外资金融通渠道。指导境内投资主体与境外企业运用好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等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利用境外企业在投资地区的窗口作用,为境内企业获得境外资金融通牵线搭桥。第三,助推“走出去”企业积极参与所在国品牌商标申请,使中国品牌走向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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