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肖欣,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A公司系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目前控股和参股子公司共计40家,资产达2000亿元,是四川省内资产规模最大的一家国有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公路建设筹集资金;公路建设及开发;征收过路费,洗车费;建设项目的技术服务和咨询;公路有关的服务性设施;引进新技术和材料。兼营:建筑材料的销售;摄影,摄像;道路绿化工程;机场建设项目投资等。
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列示的千户集团之一,A公司每年给国家缴纳各种税收约7亿元,2016年共缴纳7.7亿元,在四川省的各项税收比重中占比较高。随着其主营公路项目的收入逐年递增,多元化的板块发展,其税收预计会逐年递增。但A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却不容乐观。
A公司虽为集团公司,但未实行统一的集团税务管理,而是由各子公司自行管理,集团母公司及各子公司未单独设立税务管理部门,税务管理工作主要集中在财务部门,由会计兼任税务工作,税务工作的范围仅限于税收申报、缴纳税款和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等工作。集团总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制定了专人负责整个集团的税务咨询工作,但其主要工作还是限于数据统计,对各子公司具体的税务情况缺乏整体全面的了解和统筹。
由于A公司合并的资产规模和企业影响力,A公司成为税务总局的千户企业和国税管理企业的百名单位企业,纳税形象正面积极,纳税金额也是稳定和可观的,因此,从成立至今,并未出现较大的税务问题。但在近两年,集团下属三家子公司在税务大数据对比过程中发现数据异常,引起了税务局的关注,多年未接受过税务检查的三家企业,花费了大量精力与税务局沟通,查找相关政策支撑,做解释,补充相关财务凭证,调整账务处理,最后还是以补交税款的形式解决了存在的问题。其中,一家子公司的法人还因为兼任了非集团内另外一家公司的法人,该公司已注销但未在税务局备案,导致这家子公司的税务评级直接评为了D级,影响企业信誉,并严重影响日常的各种办税。该公司向集团总公司寻求各种支援,希望以集团名义向税务局沟通并恢复税务评级,但未得到税务局的直接同意,而是以复评等形式逐步消除评级影响。
A公司集团内各子公司自行聘请了税务中介机构进行日常税务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和税务咨询。近年来,由于各种税收政策变化,集团公司业务拓展需要,由总公司招标引进了一家税务中介机构进行整个集团的税务咨询工作,该咨询公司对整个集团做了一些税务培训,包括宣讲“营改增”的一些政策等,但是咨询工作本身仅限于出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由于总分机构聘请的税务中介机构分离,直接进行具体税务咨询时,缺乏对相关公司的业务了解,对行业特殊政策的把控有限,因此,咨询并解决问题的过程并不顺利。
A公司系国有企业,无论是其总公司还是下属公司,在税收工作上普通存在一种观念:企业的钱都是国家的钱,国家的钱不多拿,也不少交,只要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按时计提并缴纳相关税费即为遵纪守法。企业专门设置税务管理部门或者投入大量精力进行税务管理工作,耗时耗力,意义不大。无论从领导还是员工,对税务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够,普遍认为,税务工作只是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细小内容,做好财务工作即是做好税务工作。财务税务混为一谈。
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全面实行营改增政策,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账务处理等诸多方面造成影响。通过测算,由于营改增政策的影响,A公司确认的营业收入减少2.63亿元,减少营业成本0.11亿元,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2.39亿元,利润总额减少0.13亿元。对公司完成国资委的考核指标较为不利。从板块来看,营改增政策对2016年该公司公路板块和金融板块利润总额影响不大,但对建筑施工板块和房地产板块利润总额负面影响较大。因2 016年营改增政策对A公司的影响只有8个月,A公司很多项目按简易征收及老项目处理,营改增政策的影响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由于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及相应的账务处理规定的重新制定,A公司在2016年全年的预算执行中首次反映出税务对整个集团企业的利润指标影响,由于事前对营改增政策把握缺乏整体统筹,A公司虽做了一些关于营改增政策影响的预测,但不够深入全面,也未经过论证,集团企业的整体税务管理缺乏筹划,对于多业务板块造成的税务影响严重估计不足。
A公司的税务管理范围狭窄,基于财务数据进行日常申报,在发票管理、合同管理、业务流程、供应商选择等方面均未提前介入税务的筹划,待出现问题后再对相应问题进行修正。作为集团公司,合理的税收筹划本身是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业务活力的,同时,提前进行税收筹划和税收风险防范,对企业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都是一种有效的保证。
2017年9月10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了201 7中国企业500强榜单。500强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274家,占比54.8%。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占比71.83%,纳税占比85.87%,即私企营业收入占比28.17%,纳税占比14.13%。国企与私企的税负之比一目了然:(国企纳税占比85.87%/国企营业收入占比71.83%)/(私企营业收入占比14.13%/私企纳税占比28.17%)=2.47。同一单位营收,国企纳税额约为私企的2.5倍,或者说,国企的税负约为私企的2.5倍。
A公司所在的集团公司在2016年也登上了中国企业500强的榜单,预计2017年缴纳各项税金的金额接近10亿元,在四川省的税收占比中也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作为典型的国有企业代表,其反映出的税务管理问题也是多数国有企业中的共性,若不引起重视,对国家整体税收会产生不利影响。
国家取得的税收、国有企业的获利、国债收入等都属于国家掌握的经济资源,国有企业纳税与上缴利润对国家而言无非是左口袋与右口袋的关系。政府在国企改制、上市、合并重组等一些重大决策方面经常以行政命令的形式调配资源,既不会充分考虑这种调配方式的规范性,也不会考虑这种调配形式产生的不良后果。
从企业自身看大型国有企业本身缺乏防范税务风险的利益驱动,国资委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呈现政绩导向型的特点,而且在国有企业转制改革的过程中,往往还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职责。
国资委对国企的考核方式影响了国企领导对税务风险的重视程度。国企利税贡献越大,国企领导的业绩越大。因此,如果税务机关要求补税,国企领导一般情况下都会悉数缴纳,而不会深究利税的区别,更不会在补税之后深究其中的税务风险。
在过去的企业管理体系中,对财务、人力等管理体系的强调多,重视程度也高。随着国家经济和财税体制改革进程中,科学全面的管理体系直接影响一个企业的整体发展和社会影响力。国有企业的群体大,涉及行业也最广,管理体系的构建更是应该全面,由于国有企业固有的一些落后思维,对效益和效率的提升相对于民营企业更慢,导致了大量的资源浪费,税务管理体系表面看起来是从财务管理体系中分支出来,但它链接的却不仅仅只是企业的财务活动,而是一个企业全方位的生产经营过程,从发票管理、合同、业务流程、资金支付、上下游产业链整合、关联方交易等每个过程都会涉及到税收相关问题。把税务管理体系单独进行强调管理,本身就是推动国有企业全面科学进步的动力,同时,由于税收工作的强制性和法律性,对企业员工在相关工作的约束也能促进企业员工的意识和行为转变。
总之,国有企业税务管理意识的提升既需要内在动力也需要外在环境。大型国有企业的税务管理提升将会经历一个转折过渡的发展过程。企业需要把税务管理提升到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才能有助于实现对税务风险的有效管理和税收统筹全面布局。
[1]《建立税收风险管理体系的7大方法》文英2011.
[2]《私企税负远低于国企,这是中国经济的基本事实》杜建国2017.
[3]《国有企业为何对税务风险管理“不太感冒”》经济观察,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