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分析与探讨
文/廖大喜,射洪县委党校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混合所有制是我国基本经 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其改革应遵循“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十六字方针;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助于“走出去”,是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支撑。
混合所有制;改革;探讨
它主要源于国有企业改革,源于寻找国有制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形式和途径。经过多年股份制改造,虽然很多国企早已变成混合所有制,国资占比已较低,但政府干预仍无处不在,公司治理上不达标。行政化垄断体制未真正打破,开了玻璃门,还有旋转门,准入限制未真正放开。
混合所有制是指由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所有制形式。混合所有制既是一种社会经济成分,又是一种企业资本组织形式。它有两种不同的载体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企业。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由不同性质的资本联合、融合或参股而形成的经济成分。一般采取股份制的资本组织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形成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从而有利于实现企业运营的高效益;有利于推动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有利于实现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由公有资本与非公有制资本共同参股组建而成的新型企业形式。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出现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以及股份制企业的涌现而出现的新兴的企业组建模式。
混合所有制改革最终实现让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旨在进一步地“去政府化”,将资本决策权交给专业投资专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将经营管理权交给职业经理人。
有利于建设平等竞争环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一直存在有形和无形的障碍,在市场的准入、信贷政策、在政府监管程度等方面存在着歧视或不平等待遇。民营资本平等地进入市场成为够不着的“天花板”。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再针对空白的市场,而是让民营资本参与国资改造、参股国资项目,形成“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可以实现民营资本进入一些难以进入的市场领域,给民营资本平等入市机会和平等竞争环境。
有利于提升企业在国际社会的竞争力。混改可以通过资产重组、企业并购等方式,加速生产要素流动,促进行业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形成一批既有很好的行业资源,又有创新能力的民族企业,提升企业在国际社会的竞争力。
在混合所有制发展的问题上,有些障碍还没有扫清,特别是市场准入制度的制约。有些非公企业愿意和国有企业混合的领域,却没有真正地放开准入限制;有些国家允许非公企业进入的领域,不少非公企业并不想进入。未开发的市场是否对民营资本开放,是一个政策问题;已经被企业经营多年的市场,是否应当向私人资本开放,还得国企说了算。“上面热,中间堵,下面冷”就是对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现状的一种真实写照。
现行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国企的高管都是政府任命,这样的治理结构,同市场形成的治理结构是截然相反的。而民营企业治理结构是谁最好、谁最能干任命谁成为企业最高决策人。如果这两种治理结构混合,必然会出现矛盾。国有企业领导人是政府任命的,而不是市场选择的最优管理层;国企的领导及员工的薪酬基本都是由国资委核定的,弹性非常小,而民企的工资浮动会相当大,基本由工作业绩来决定,业务员如果工作业绩好,所领的报酬有可能比领导还多,这种情况在国企是很少见的。国企领导往往只对负责监管他的上级部门负责,而不是对他所领导企业负责。而民营企业更多是的进行市场化运作,由职业经理人进行管理,对股东负责。两种体制的简单混合,如果国企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进行辅助,要想实现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突破,将是困难重重。
股权平等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石,股东的控制权也是公司治理结构基础。控制权的担忧来自于两个层面的问题:其一,如果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的比例存在悬殊,实行资本平等的结果是,公司受大股东的控制,民营资本所有者担心国有股东滥用权力。小股东难以参与项目经营管理和对大股东投资经营行为有效监督,营运好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或项目完全依靠大股东的道德约束。因此,规范大股东经营行为,有效的制度约束,是此类混合所有制企业成功运行的关键。其二,即使在股权比例相当的情形下,也存在国有资本是否借力于政府而对企业进行控制问题。政府过度干预企业决策,成为民营资本参股进入原国有企业所担心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有待于政府的角色转变,不再为企业发展定调或部署任务。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根本目的是推进企业管理体制、决策体制、风险意识和持续发展的科学化、现代化。但是,目前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行政化管理和家长式管理并未因股权多元化而彻底改变。要想取得改革的成功,产权制度改革以外的配套改革必须同步进行。所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必须同步跟进。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仅是企业层面的改革,也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应从政府、市场、企业等多方面入手,多管齐下进行改革,才能取得实效。
经济全球化已经势不可挡,因而“提高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被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目的。同样,混合所有制改革也被认为是破解民营资本进入国有资本把持的垄断行业的钥匙。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更重要的是破除市场进入界线,营造各种所有制资本自由进入市场,提升整个国民经济的竞争力。向民营资本开放,激活国内资本的能量,在提升国内企业的竞争力的同时,还可以实现藏富于民。
混改目的是减弱政府插手企业经济决策的能力,实现让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将“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作为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让资本说话,让市场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最重要的是建立资本支配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政府与市场保持适度距离的体制。
混合所有制意味着对企业主体去身份。尽管资本来源有身份(有国有资本和私人资本之分),但是混合之后的公司法人则不再有身份和属性之分。市场主体在竞争中享有平等的权利,适用同一竞争规则和法律规则。只有在观念上、文件上、制度上彻底放弃旧体制给企业贴的标签,才能真正实现不同企业、不同资本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混合所有制改革应是建立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企业公司治理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引入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形成混合所有制多元化股权结构。在公司治理结构设计上,以董事会治理为核心,市场化运营为原则,形成混合所有制公司治理机制;形成多元化董事会和经理层,以及权责对等、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混合所有制公司治理机制。坚持同股同权,依法保护各类股东产权,让参与进来的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有话语权,按照章程依法行使决策权。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落实董事会职权。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结合战略投资者情况等,适当引入新的国有股东和非国有股东代表担任公司董事,进一步优化多元董事会组成结构。探索经理层市场化选聘机制和市场化管理机制,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探索施行中长期激励机制,并建立与激励机制相配套的约束机制,从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混改应以市场化为核心,紧扣资源配置、活力激发、人才发展三大改革主题,推动人力资源变革。用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凝聚合力,实现“岗位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同时维护好员工的基本权益,促进公司发展。 面向自主研发、创新业务等公司战略方向上的重点专业打造核心人才体系,基于实际能力发现人才、基于使用效能激励人才,实行人才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努力实现股东、公司员工利益一致 。在混改过程中,同步建立限制性股票等员工激励计划,吸引和留住高素质员工,努力实现股东、公司、员工利益一致。
以业绩为导向优化薪酬内部分配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与经济效益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相联系的工资总额决定和调节机制,改革员工考核和激励机制,科学设置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绩效指标,推动组织、专业线、团队和员工目标协同,利益一致。强化考核结果在晋升发展、薪酬激励和竞争淘汰中的应用。
建立管理人员和员工竞争退出机制。以业绩为导向、以考核为依据,对表现不佳、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实施培训再上岗或退出。
总之,国企混改才能真正实现不同企业、不同资本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才能建立起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
[1]思想互动空间:混合所有制与国企改革新思路[J].新浪财经.2016年2月12日.
[2]史炜.国有企业改革面临五大难题[J].通信信息报.2016年6月23日.
[3]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专项公告.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