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勇 贾安涛
(1. 海军装备部,陕西 西安 710089;2. 航空工业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陕西 西安710089)
军用飞机标准件研制管理与应用实践
张明勇1贾安涛2
(1. 海军装备部,陕西 西安 710089;2. 航空工业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陕西 西安710089)
针对军用飞机标准件研制管理现状,充分借鉴军用飞机、机载设备研制程序和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型号标准件研制管理经验,研究确定了某型飞机标准件研制管理与应用规定,明确了职责与分工、细化了工作流程、内容和要求。
军用飞机;标准件;研制管理;应用实践
军用飞机标准件一般包括紧固件、机体构件与锁、衬套、卡箍、弹簧、管路系统构件、操纵系统构件、机电接插件和轴承等,作为飞机制造中高度通用化和系列化的基础性零件,其对产品结构、强度、性能、寿命等具有重要影响。科学合理地选用和应用标准件,可显著降低飞机研制、生产和使用维护成本,提高安全性、可靠性水平,也是确保飞机研制成功和系列化发展的重要保证。
标准件在飞机上的应用数量多、分布广、规格杂,但因其在装备研制生产体系中所处层级较低,相关条例、法规中,没有针对标准件研制程序和管理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和具体规定。2013年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制定、下发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标准件工作管理办法》(航空规〔2013〕114号)和《集团公司标准件合格鉴定管理程序》等8项标准,规范了航空标准件的立项、研制、生产、合格鉴定、选用、使用管理等工作,但其对标准件研制具体工作流程、内容和要求等,未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当前,在国家、军队和行业层面上还缺少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标准件研制法规、制度,相关承制单位对军用飞机标准件研制与应用管理要求不尽相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新标准件是指在国内各级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中均没有,而首次研制或使用的标准件。标准件研制是指针对新标准件开展的研制工作。
为提升某型飞机标准件研制、应用整体水平和质量,根据型号研制特点和需求,军代表积极督促总师单位在充分借鉴军用飞机、机载设备研制程序和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型号标准件研制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航空规〔2013〕114号文相关规定,编制、实施了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的某型飞机标准件研制与应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职责与分工、细化了工作流程、内容和要求,并进行了应用实践。
坚持标准件研制与应用全系统、全过程管理,贯彻“设备服从系统,系统服从总体”的原则,统一、规范飞机主机用标准件和机载设备用标准件研制与应用工作;采取多层次、系统性质量保证措施,提高标准件研制与应用管理水平和质量,促进标准件专业化发展,为型号研制成功提供保障。
将标准件研制管理工作纳入型号标准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相关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 标准件设计单位
标准件设计单位是指总师单位的标准件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型号研制需求,建立型号标准件标准体系;编制《标准件选用要求》、主机用新标准件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标准件选用范围及设计规定》、《机载设备用标准件选用要求》、《机载设备用标准件选用范围及设计规定》、《标准件合格供应商目录》、《标准件采用清单》,在机载设备研制技术协议书中明确机载设备用标准件研制管理要求;制定、落实主机用新标准件研制计划,按照研制流程组织开展或参加阶段审查;组织处理标准件研制中发生的技术质量问题。
● 机载设备用标准件设计单位
机载设备用标准件设计单位是指机载设备研制单位的标准件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依据标准件设计单位编制《机载设备用标准件选用要求》开展机载设备用标准件选用、研制、管理工作;编制机载设备用标准件选用范围及设计规定、机载设备用新标准件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机载设备用标准件研制、试验和鉴定工作。
● 标准件生产单位
标准件生产单位是指标准件研制、生产、供应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标准件研制、生产和供应;组织开展标准件工艺鉴定;编制标准件性能检测和合格鉴定试验任务书并提供试验件。
● 标准件使用单位
标准件使用单位是指飞机或机载设备的研制、生产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标准件采购、入厂复验、保管和发放;编制标准件使用、安装工艺文件并实施。
● 标准件性能检测和试验单位
标准件性能检测和试验单位是指具备标准件性能检测和试验资质,并经总师单位认可的标准件试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标准件性能检测和合格鉴定试验;编制标准件性能检测和合格鉴定试验大纲、试验报告。
● 顾客代表
顾客代表是指标准件设计、生产、使用、试验等单位的主管军代表,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标准件研制管理与应用质量监督工作。
2.3.1 主机用标准件研制工作流程
主机用标准件研制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
2.3.2 主机用标准件研制工作内容和要求
2.3.2.1 编制标准件研制方案
标准件设计单位对主机用标准件开展需求分析,建立主机用标准件标准体系,编制标准件研制方案,论证拟采用的现行标准件和新标准件,经主管总师审签、总设计师批准后,作为主机用新标准件立项和研制的依据。
标准件研制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主机用新标准件需求;新标准件的应用前景;国内外同类标准件现状、发展趋势及其相关标准件标准分析;主要技术指标、研究内容与关键技术;技术方案与实施途径;拟承研单位及其能力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技术、经济与社会效益及风险分析;研制管理及军代表质量监督要求;研制经费概算与进度计划。
2.3.2.2 编制新标准件专题研制方案
标准件设计单位依据标准件研制方案,向相关标准件生产单位发布标准件研制方案。标准件设计单位、军代表根据型号研制需求、标准件研制方案、标准件生产单位专业能力等,按照相关规定选定新标准件拟承研单位。新标准件拟承研单位编制新标准件专题研制方案,并提交标准件设计单位。
新标准件专题研制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任务来源;国内外同类标准件现状、发展趋势及其相关标准件标准分析;主要研究内容与关键技术;技术方案与实施途径;可行性分析;研制计划安排。
2.3.2.3 编制标准规范、签订技术协议
标准件设计单位编制新标准件标准规范,起草、签订标准件研制技术协议书。技术协议书经标准件设计单位、生产单位及双方主管军代表签署(必要时报上级机关备案)后生效,并纳入型号科研计划管理。
2.3.2.4 试制、试验
标准件生产单位、标准件设计单位根据新标准件专题研制方案和标准件研制技术协议书的要求,开展标准件研制的试制、内部试验等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关键技术、关键工艺研究与验证;编制成套技术文件体系;典型规格标准件试制、试验;完善标准件标准、技术规范、工艺规范。
2.3.2.5 上图评审
标准件设计单位在飞机详细设计发图前,针对国内技术能力与新标准件技术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的关键标准件,组织开展新标准件上图评审,确保详细设计发图选用的标准件技术成熟、研制进度满足型号需求。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新标准件专题研制方案和研制计划执行情况;标准件研制技术协议书执行情况;关键技术、关键工艺是否掌握;典型规格标准件试制是否合格,工艺是否固化。
2.3.2.6 性能检测和合格鉴定试验
参照航空规〔2013〕114号《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标准件工作管理办法》和Q/AVIC02068-2013《集团公司标准件合格鉴定试验管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开展性能检测和合格鉴定试验。标准件生产单位依据新标准件标准和规范编制性能检测和合格鉴定试验任务书(报标准件设计单位审查、会签),并向标准件性能检测和试验单位提交性能检测和合格鉴定试验任务书及试验件。试验开始前,标准件设计单位(或上级机关)组织对性能检测和合格鉴定试验大纲进行评审,试验完成后标准件性能检测和试验单位出具性能检测和合格鉴定试验报告。
2.3.2.7 技术评审
标准件设计单位(或上级机关)在新标准件完成标准件试制、性能检测和合格鉴定试验后,组织进行技术评审。提供技术评审的文件至少应包括:新标准件标准、技术规范、工艺规范;标准件研制总结;标准件性能检测和合格鉴定试验报告。
2.3.2.8 应用研究与综合性能验证
根据新标准件应用技术水平和国内应用情况,结合新标准件研制方案和新标准件典型应用部位,由标准件设计单位选择典型标准件,开展应用研究与综合性能验证。
2.3.2.9 装机评审
在新标准件交付标准件使用单位装机之前,由总师单位组织新标准件装机评审。重点审查新标准件研制的原材料控制、工艺固化和体系完整性,以及试验数据与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等,并给出能否装机使用的结论意见。提供装机评审的文件至少包括:新标准件标准、技术规范、工艺规范、性能检测和合格鉴定试验报告、技术评审结论;标准件研制总结、应用研究与综合性能验证情况、研制质量工作总结。
2.3.2.10 装机应用
新标准件通过装机评审,经型号标准件主管总师(或总设计师批准后)审批后由标准件使用单位装机应用。
2.3.2.11 放飞评审
在标准件使用单位总结标准件装机应用情况的基础上,由标准件设计单位提请上级机关组织开展新标准件的放飞评审。
2.3.2.12 飞行验证及批次稳定性总结
新标准件经研制批装机应用、飞行考核后,由试飞单位总结试飞考核情况,由标准件使用单位总结批次稳定性。
2.3.2.13 技术鉴定
当新标准件小批生产质量稳定和装机应用考核、飞行验证满足标准件研制和使用要求时,由标准件设计单位提请上级机关组织开展新标准件技术鉴定。新标准件技术鉴定应在飞机设计定型/鉴定前完成。提交技术鉴定的文件除装机评审时相关文件外,还应包括:标准件装机应用考核结论;标准件飞行考核结论;标准件设计使用总结;标准件小批生产质量稳定情况报告。
2.4 机载设备用标准件研制管理
机载设备用标准件研制管理以机载设备研制单位为主,参照主机用标准件研制工作流程、内容和要求,分阶段开展以下相关工作。
方案(F)阶段:依据机载设备研制技术协议书要求,开展机载设备用标准件需求分析和选用论证工作,编制《机载设备标准件选用方案论证报告》和《机载设备标准件拟选用清单》并报总师单位。总师单位在对其进行筛选、优化的基础上,编发《机载设备标准件选用范围及设计规定》,供机载设备研制单位设计及生产使用。
初样研制(C)阶段:按照《机载设备标准件选用范围及设计规定》,在设计选用前明确相关标准件标准、技术规范,行业级以下标准件标准及技术规范需报总师单位备案;编制机载设备用标准件选用方案、机载设备用标准件采用标准目录和标准件采用清单并报总师单位。总师单位在对其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编发《机载设备用标准件采用目录》,供机载设备研制单位优化设计及生产使用。
试样研制(S)阶段:按照型号和机载设备研制要求,开展机载设备用标准件选用分析,结合性能及环境试验情况,完善机载设备用标准件设计工作;编制机载设备用标准件选用设计分析报告、机载设备用标准件采用标准目录和标准件采用清单,并报总师单位。
设计定型/鉴定(D)阶段:按照型号和机载设备研制要求,完成机载设备用标准件选用总结工作,编制机载设备用标准件选用工作总结报告、机载设备用标准件采用标准目录和标准件采用清单,并报总师单位。
某型飞机标准件研制管理与应用规定,是在充分考虑型号研制特点、顾客要求和其他型号标准件研制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对航空规〔2013〕114号文中航空标准件研制工作的补充和细化,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与创新性,后续还将结合在型号研制中的实际应用情况加以修订、完善。该规定对航空行业外的其他武器装备用标准件研制规范化管理工作,也具有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军方和工业部门主管机关应加强航空标准件研制管理顶层法规、制度的制(修)订工作,为型号标准件研制管理提供统一、规范的文件依据。法规、制度在制(修)订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内容:在调研、总结相关型号标准件研制管理与应用经验的基础上,细化、明确主机用和机载设备用标准件研制工作流程及各阶段质量控制要求,兼顾通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机关、总师单位、机载设备研制单位、标准件性能检测和试验单位、军代表机构等的职责与分工;明确标准件研制技术协议书履行“两厂四方”(承制单位及其主管军代表)审签程序,以及军代表开展研制过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等。
军代表机构应进一步提高对航空标准件研制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发挥军方在型号研制中的主导和牵引作用,主动作为、不等不靠,积极督促承制单位牢固树立全系统、全过程质量管理理念,统筹策划、实施主机用和机载设备用标准件研制管理工作,为型号研制成功提供有力支持。
T-65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003-6660(2017)04-0003-04
10.13237/j.cnki.asq.2017.04.001
2017-04-25
(编辑: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