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红民,河南远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分析
文/马红民,河南远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规定来看,注册会计师能够独自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简单的说是把内部控制审计有机的和财务报表审计结合起来一起进行。然而对于财务报表审计来说,是和内控审计相同都处于独立的状态,倘若进行整合,那么在减少审计成本,提升审计水平的同时,也会伴随着一些弊端的产生。从多个角度来看,人们通常赞成整合审计,但是往往没有提及到这种审计形式而产生的问题。
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整合
就内部控制审计而言,通常和财务报表审计进行整合的举措是由美国最早提出的,我国是在2010年的时候落实内部控制审计的,内部控制审计在我国会计行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整合审计是未来发展道路上值得推广的一种审计模式。
1.1 制约审计目标的实现
对于内控审计的目标来说,其目的是注册会计师可以对该公司内部控制的发展情况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就财务报表审计目标而言,主要是为了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相关审计工作,对相关报表是否依据会计要求及其相关机制的要求进行编制的,是否可以充分呈现出被审计单位财务的具体状况、经营效果及其相关意见。显然两者有着不同的目标,即使注册会计师都是提供科学保障的,然而前者对内部控制的判断不存在较大的影响,而后者对财务报表的判断也不会存在较大的缺陷。除此之外,由于两者有着不同的审计目标,所以一定会导致审计手段与审计流程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倘若由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开展这两种审计,那么避免不了两者之间互相借鉴彼此的审计成果。
1.2 影响审计独立性
从审计整合的模式出发,能够起到节约审计成本的作用,然而成本的减少无法以失去审计的对立性作为筹码的。当这两种审计是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执行的情况下,无论是对于审计单位来说,还是就被审计单位而言,其利益联系会变得尤为密切,进而会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带来一定的影响,这种情况显然和审计鉴证和相关咨询服务之间产生的独立性比较相同,然而不管是对哪个国家来说,从法律的规定来讲是禁止任何一家中介机构共同开展这两种审计的。
1.3 弱化内部控制审计地位
在2012年期间我国制定出了关于内控审计方面的制度,并强制执行,这是一个长期而又复杂的任务,首先需要处理的事项就是促使企业和注册会计师可以对内控审计引起必要的重视。而随着《审计指引》的出台后,完善了内部控制审计制度,这对企业的发展来说属于一种制约,然而其中又促使这两种审计可以实现整合的目的,这无疑是在某种程度上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占有的位置带来了影响。笔者对2010—2011年期间的相关报告进行阅读以后可以看出,大部分的注册会计师依然没有依据相关要求执行,严重的可能会表明该报告就是将财务报告审计作为目标开展的,并不是对内部控制进行的的专门审核。
2.1 鼓励上市公司聘请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开展独立审计
因为整合审计形式存在以上不足之处,笔者在这里建议上司公司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应当分别开展这两种审计,这样才能够形成互相制约的模式。显然这种审计形式会在某种程度上对上市公司的成本带来一定的难度,而我国上市公司出现的审计报告数量不多、占有比例较低等情况主要的因素是由于评价成本过高。所以倘若采取强制性的手段要求上市公司一定要选择两种不同的事务所开展这两种审计,那么未免显得强人所难了,这样也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所以,可以采取适当的手段出台某些政策,积极鼓励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聘请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开展这两种审计,然而不做强制要求。
2.2 加强三方合理的沟通协调
本文提及到的三方主要针对以下几个单位论述的:第一个是审计单位;第二个是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第三个是财务报表审计单位。为了确保审计单位可以顺利的开展,企业应当和这两个审计单位在确定自身责任内容的基础上保持亲密的沟通。站在企业的立场来看,需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主动提供相应的证据,认真聆听注册会计师提出的指导性建议,并做好及时的修改。对于两方审计单位来说,在指定的情况下应当和同行建立起相应的合作机制,于此同时因为内部控制审计的材料和财务报表审计的材料几乎是相同的,所以两者在搜集资料的时候应当实现资源共享的目的。倘若其中一方发现存在的不足之处,那么两方要保持良好的沟通,然后再依据审计的要求做好准确的判断,进而形成各自的审计意见,确保各自又可以处于独立的状态。可见加大三方沟通的力度,不但可以确保各自的评价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开展,而且还可以充分发挥出自身的价值。
2.3 提升注册会计师职业能力
依据规定,对于内控审计制度来说,是2012年期间在相关上市公司开展的,倘若想要将该制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那么还存在一定的难度性,而注册会计师是否有着较高的综合能力就是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尽管在以往财务报表审计中同样对相关内部控制做出了评价,然而因为不需要将内部控制情况呈现出来,一些审计人员往往流于形式,这样就无法符合相关审计的需要。对此,笔者对内控审计报告进行了阅读,也看出有一些报告并不满足《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这也恰恰证明了上述的问题。显然注册会计师需要对审计方面的知识做到熟练掌握,提前为内控审计业务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进而积累丰厚的经验。
通过以上内容的论述,可以得知:笔者依据自身经验,从以上几个方面对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情况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旨在可以推动我国会计行业的不断进步,从而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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