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思 朱伊婧
(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湖南 湘潭 411000)
浅析当前湘潭市金融市场运行情况及对策建议
谢 思 朱伊婧
(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湖南 湘潭 411000)
2016年,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施政背景下,湘潭市金融市场均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突破,各类型市场主体交易品种逐渐丰富,交易经验日渐成熟。但与此同时,所蕴含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显现,法律法规、金融监管、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亟待完善。
金融市场;电子商业票据;债券市场;湘潭
(一)直接融资工具获得快速发展。
2016年,为顺应供给侧改革发展目标,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湘潭市直接融资工具获得了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11月末,湘潭市直接融资工具新增额为207.06亿元,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达67.60%,同比增加24.4个百分点。其中,企业债券融资所占比例达57.46%,同比增加24.71个百分点。可看出,债券市场正逐渐成为湘潭市非金融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融获资金的主要渠道。2016年湘潭市新发行债券总额达216亿元,同比增长134.02%。并且债券品种逐渐丰富,创新产品逐步得以运用,如超短期融资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双创孵化专项债等创新产品均得以成功发行。另外,今年湘潭市上市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有所增长,为31.06亿元,同比增长82.71%。
(二)电子商业票据业务取得突破式进展。
2009年央行已开始建设电票系统但推动效果不理想,随着2016年纸票风险问题频发,人民银行采取了更为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来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发展,2016年湘潭市电子商业票据业务实现了快速增长。1-11月,全市银行机构累计签发电子商业汇票89.43亿元,比2015年全年签发总额增加70.70亿元,同比增速超过377%,累计办理电子商业汇票贴现51.94亿元,比去年全年签发总额增加38.90亿元,同比增速超过298%。
(三)回购业务资金融出入结构转变为净融入结构。
由于湘潭市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均为农村金融机构,资金较为富余,长期以来该市市场成员主要充当着债券回购市场的资金融出者角色。随着2015年人民银行多次降准、降息以及开展逆回购操作向市场不断注入流动性,银行间市场资金利率持续下行,市场成员逆回购业务的收益率大幅降低,湘潭市回购市场由资金净融出逐渐转变为资金净融入结构。2016年,全市累计办理债券正回购业务3372笔,交易金额合计5474.30亿元,逆回购业务1154笔,交易金额合计771.94亿元,净融入资金4702.36亿元。而市场成员将净融入的资金除补充机构流动性资金外,主要用于配置利率债,由此所实现的投资收益明显增长。同时,这种转变也体现出湘潭市银行间市场成员机构市场操作水平有所提高,操作经验逐渐丰富。
(一)受“假章门”事件影响资金利率现乱象,凸显部分期限利率波动监测的空白。
自央行开始实施“非典型紧缩”货币政策,再加之美国加息引起资金外流,市场流动性紧张气息逐渐蔓延,随着国海证券“假章门”事件爆发,年底市场流动性紧张局面走向高潮。据湘潭市债券市场成员机构反映,近期受市场代持违约事件影响,各市场成员机构为防控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出现大规模暂停正常现券交易和回购交易业务现象,现券资产流动性随之降低,甚至给机构整体流动性风险管控带来挑战。一时间,债券回购市场利率出现大幅上涨,特别是不受央行监测的隔夜、七天和一个月之外期限的回购业务利率出现无规律上涨,较短期限(七天以内的,如2天、3天)回购利率显著高于中长期限(14天、21天)利率。
(二)交易对手双方信息不对称造成风险监控盲点,委外资产风险交叉传染值得关注。
随着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多元化,湘潭市各市场成员的交易对手也逐渐多元化,如湘潭农村商业银行由原来的交易对手均为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渐扩大到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通常采取QQ、传真方式进行询价交易,交易对手之间特别是银行对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的资金来源、资信状况、资金投向毫不知情,潜在的道德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并且,随着银行委外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许多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的资金来源为银行的委外理财业务,再加之委外业务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受托人通常将资金投向高风险领域导致委外资产抗风险能力差,而这又可能通过债券代持等交易交叉传染至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电子商业票据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中小企业接受度不高。
要实现电子商业票据的低成本融资和快捷支付功能,上中下游企业均需要开通电票账户。由于开通电票账户对企业的硬件条件有所要求,且通常开户银行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一时难以接受,仍习惯于使用传统纸票,尚不能认识到从长远来看电子商业票据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据建行市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中小企业开户通常是由于大型企业的强制要求,如湘电集团要求其上下游企业使用电子商业票据进行结算。
(四) 中小企业利用电票的便捷性,借助大型企业信用虚开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无需经过严格的审查,其监督管理较为宽松,再加之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便捷性,其中所蕴含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如湘潭钢铁集团于2016年12月31日在建行网上银行兑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时,发现醴陵市谱凡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开具的一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为湘潭钢铁集团,而实际上该公司并未与湘潭钢铁集团对该事宜进行过协商。由于进行承兑操作时,系统并未要求部门主管及领导的审核,一旦操作人员未发现,则此张商业承兑汇票便出具成功,到期后,持票人可要求湘潭钢铁集团进行兑付,给湘潭钢铁集团带来损失。
(一)健全法律体系,促进代持业务健康发展。
健全法律体系,对债券代持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戒,以此约束交易双方的道德风险行为,提高债券市场交易的安全性。
(二)提高监测力度,降低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加强对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的资产规模、资金实力、历史交易情况、资信情况等数据的监测和信息公开,以及对债券代持业务、银行委外理财业务的数据统计监测,将此类业务的资金来源、中间环节、最终投向进行穿透联接以综合反映业务发展状况。
(三)加强监管协调,降低金融风险的交叉传染。
联合金融办、银监、保监、证监等部门,提升部门联动性,加强对债券代持、委外理财等业务间联系的的监督监管,减低交叉性金融风险感染可能性。
(四)提升宣传针对性,提高中小企业对电票业务的接受度。
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不同需求,开展多元化、多层次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相关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电子商业票据的宣传推介和咨询服务,提高中小企业对电子商业票据的功能和相关政策的了解,不断提升电票业务的普及率。
(五)加强风险防范,避免部分中小企业投机行为。
引导企业加强电子商业汇票的风险防范,指导其完善电子商业汇票授权管理制度、操作实施细则、操作权限设置,避免一人的操作失误造成整个企业的损失,切实降低企业电子商业汇票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