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梦竹
(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
校园贷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韩梦竹
(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
近几年,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在校大学生消费需求的逐渐多样化,校园贷这种新型学生贷款方式深受众多大学生的欢迎。众多不合法或在法律灰色地带的贷款平台带来了一系列的金融安全隐患,也让很多大学生深受其害并毁掉前程。文章对校园贷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法。
校园贷;高校学生;风险控制;金融安全
校园贷是一种针对高校学生的新型借贷平台。2016年,“校园贷”被大众所熟知并与“校园霸凌”等词并称2016年度教育年度八大关键词,与这一年中发生的一系列校园案件有关。2016年3月9日,沉迷于赌球和过度消费的河南某高校大学生郑德幸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借贷平台欠款超过50万元后无力偿还选择跳楼自杀。湖南某大学大四学生一年内在8个P2P平台冒用18位同学的身份信息贷款本息和57万元,且其父母表示没有能力为其还款。众多校园借贷相关案件都体现出一个共同的特征,即作为受害人的在校学生在案件中同时也是作案人,他们将自己的同学骗入校园贷平台当中使他们也承担了风险,而自己最终也被巨额的利息拖垮。
校园贷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传统电商支持的信贷服务平台,如蚂蚁金服推出的蚂蚁花呗,可以在淘宝、天猫、美团、苏宁、亚马逊等众多电商平台和生活服务类平台上使用。第二类是专门的分期付款购物平台,它们也可视为特殊的新型电商形式,即专门提供分期付款服务的互联网销售平台,如乐信集团下专门针对校园消费金融的“分期乐”。第三类是P2P网络信贷平台,如为大学生提供创业贷款的“名校贷”以及熟人借贷平台“借贷宝”等。由于传统电商在资金、信誉以及风控上具有优势,且经营模式合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对较少。而后两种校园网贷平台发展时间短,运营机制存在问题较多,因此本文将作重点讨论。
校园贷的基本特征可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覆盖人群较为固定。校园贷的使用主体集中在18岁以上月生活费1000元到2000元之间的大学生,其中又以二本、三本的本科生以及大专生为主。第二,宣传力度大、范围广、速度快。大部分校园贷平台都聘用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在校园、寝室等地方派发介绍平台业务的宣传单,并招募校园代理给予高额提成。而浏览网页时弹出的广告也是校园贷平台的重要宣传方式之一。且众多校园贷平台的宣传语极具诱导性,如“免息”、“稳定提款机”等,呈现出校园贷普遍的过度宣传现象。第三,门槛低,申请便捷。大部分校园贷平台只需要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在网站或手机客户端上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学校、银行卡号、家长姓名、家长电话号码等,部分平台需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或视频,而至于辅导员姓名、电话等信息则无人去核实,因此很多学生选择随意填写或编造。且家长姓名栏填写后,平台也不会去与贷款学生家长联系询问贷款用途、还贷能力等相关事宜,这也是日后风险增加的一大原因。第四,利率高,乱收费现象严重。为吸引客户,校园贷平台一再强调“低月利率”、“零首付”等,而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将月利率折算成年利率后,超过80%的针对高校学生的P2P网贷平台年化利率在10%以上,大部分分期付款购物平台的年化利率在20%到36%。同时,校园贷平台还会以收取押金为名使实际贷款额度减少,但押金部分仍需支付利息,在无形中又提高了贷款利率。
(一)国家普惠金融政策的推出
2015年底,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成为目标之一。该规划中提到的“为大中专学生创业提供金融支持”以及“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为校园贷平台提供了发展空间和政策支持。众多原先倾向于服务校园外非信用卡人群的网贷平台进驻高校市场。
(二)大学生的消费需求不断增加,且攀比现象较为严重
在校大学生学习压力相对较小,娱乐活动越来越丰富,消费需求逐渐多样化。根据《事实说》出具的《2016年中国大学生消费观念调查报告》中的数据,大学生每月生活费中的26.7%用于购买服饰、化妆品,19.7%用于外出娱乐。许多学生盲目攀比,超前消费十分普遍。
另外,高校学生需要临时资金的情况增多,如旅行、购买价格高昂的电子设备等,当每月固定数额的生活费以及兼职的少量收入无法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时,许多学生选择了分期付款的方式提前获取商品或服务。以“分期乐”平台上售价5899元的手机为例,选择“零首付”、“36个月分期”,月供为193.32元,在大多数学生能接受的范围之内。在资金需求迫切的情况下,大多数学生只关注到了低月供的表象,却不会细致计算其实际暗含的高昂利率。
(三)大学生贷款渠道单一
2009年,银监会出台通知强调商业银行在向学生发放信用卡时应该遵循慎重原则,对18岁以下的学生禁止发放信用卡。此后,商业银行提高了贷款门槛,大学生群体从商业银行获取贷款的难度增大。同时,由国家提供的助学贷款在发放对象以及贷款用途上针对性较强,且覆盖面较小,无法满足多数大学生多样化和临时性的资金需求。在这种背景下,校园贷平台贷款的灵活性体现出一定的优势。
(一)部分大学生分期付款购物平台商品质量不过关
一些在分期付款购物平台购买商品的大学生投诉平台销售的电子产品没有防伪标志,质量问题严重,且退货请求被拒。由于校园分期付款消费平台的商品货源监控难度较大,商品的质量难以保证。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数据,2016年上半年,关于校园分期电商“分期乐”平台的投诉案件占消费金融投诉案件的50%。
(二)连环贷款加剧了风险
校园贷平台的违约金普遍较高,P2P校园网贷平台每推迟一天还款需要缴纳贷款本金0.05%到5%的违约金。在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下,为了及时还款,众多大学生选择在其他校园网贷平台继续借款的方式来偿还原有贷款。这种用高息贷款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只会使学生还贷压力越来越大。而大量贷款无法收回也成为众多平台倒闭、跑路的原因。
(三)存在众多不合法的催收方式
为了保证平台业绩以及对放贷时风控不到位带来的损失进行弥补,校园贷平台使用各种方法催促学生还贷。许多平台为了对贷款学生施加压力,选择暴力催收、非法拘禁、在校园中显眼的公告栏张贴催款通知等方式。更有平台将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高校学生发展成为该平台的校园代理,并规定如果其每月按时完成拉同学在平台注册并贷款的任务,就可以减少他的违约金。这种方式也使得受害学生的范围扩大。
(四)信息不透明
大学生分期付款购物平台和P2P大学生网贷平台的官网只会标明月利率、月供等信息,却不会写明账户管理费、服务费以及违约金的具体数目。大学生在被这些“积极”的信息吸引去申请贷款后才获知这些费用的存在,却为时已晚。这种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现象,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也错误引导了高校学生。
(五)对校园贷平台缺乏有效监管
2015年之前,政府以及相关机构对校园贷的监管几乎为零,作为一种新兴借贷模式,校园贷游走在法律与政策的边缘处,缺乏统一、有效的监管措施。2016年4月、8月银监会分别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贷款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以及“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虽然部分校园贷撤出校园市场,如趣店集团旗下的趣分期。但现存的校园网贷平台的经营模式并未从实质上改变,高利率、风控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大量存在。
(一)国家促进个人征信系统的完善
现阶段,校园贷用户的征信范围主要在各平台内部,未形成完整的覆盖所有平台的征信体系,也独立于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校园贷平台之间用户信用信息的共享性差,易出现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问题。政府及中国人民银行应逐渐扩大征信范围,在校园网贷平台内部将失信客户列入“黑名单”的同时,限制其今后在商业银行的业务办理并影响其其他社会活动,使校园贷用户的失信成本提高,以规范其借贷行为。
(二)加强校园贷平台的风险控制
第一,校园贷平台应形成规范的信息披露机制。除公布贷款月利率等基本信息外,校园贷平台需要注明年化利率,各项手续费、服务费、管理费等,为高校学生提供参考,并在贷款合同中写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第二,在签订贷款合同前,校园贷平台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贷款大学生有还贷能力。如在平台申请界面设置家庭月收入等栏目,并要求学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平台工作人员提前与学生家长、辅导员取得联系,告知学生的贷款情况。第三,保证校园贷平台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保密。近年来,P2P平台客户个人信息泄露甚至非法交易事件频繁,为了维护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校园贷平台应设置专门部门管理用户信息,确保平台用户信息数据库的安全。
(三)高校及时关注在校学生的资金需求状况,加强金融安全教育
高校定期以学校、学院为单位开展金融知识与金融安全讲座,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提醒学生谨防金融诈骗。高校应及时清除在校园内张贴的非法校园贷平台的广告宣传单,对进入校园及寝室内的广告宣传单的内容进行监督,并欢迎学生举报非法或可疑广告。学校应开设货币金融学、投资理财等课程供各学院学生选修,以浅显易懂的方式讲解金融相关基础知识,使学生在贷款和投资时做出明智决策。班主任、院系辅导员及时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的资金需求。对在资金上有困难的学生上报学校,帮助其以正规方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高校学生要自觉树立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不轻易将银行卡号、密码等重要个人信息泄露给同学或陌生人,防止身份被盗用。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拒绝盲目超前消费,合理规划自己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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