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军:深化环保社会组织培育工作的策略建议
从2012年开始,我们在环保社会组织领域做了四年多的工作,主要和广东省环保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开展合作。结合过去四年对广东省环保社会组织的一些研究和实践,我认为,下一阶段环保社会组织培育工作的深化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加快珠三角环保社会组织信息平台与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建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或社会资源支持等方式,建立广东省环保社会组织信息平台。通过该平台,实现组织查询、项目发布、行业分析、资源匹配等功能,为政府环保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环保社会组织、环保资助机构等提供全面、系统和客观的信息服务。同时,平台的建立也能很好回应《慈善法》以及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法规和政策中对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的要求,增强环保公益行业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二、“活化”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以及广东自然学院试点学校等载体和平台资源。建议基于共建、共享理念,推动环保社会组织与绿色社区等多元载体建立有效衔接机制与长期合作关系,使环保社会组织的服务得以下沉,工作的持续性增强,协助已有授牌载体和平台开发特色环保公益项目,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同时,通过环保社会组织的直接带动与陪伴,动员社区、学校和基地在地力量和资源,着力培育社区型环保自组织。
三、支持和指导环保公益行业组织的成立和发展。环保行业组织可划分为四种类型,包括联合型、培育型、服务型以及网络型。其中,建议重点促进联合型与网络型环保公益行业组织的发展。一方面,积极促进诸如广东省环境教育促进会等联合型组织的成立,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广泛联结同领域环保社会组织及相关团体;另一方面,注重动员那些已经具有行业引领能力的环保社会组织,发挥它们在环保公益行业推动中的“枢纽”作用,建立多样化的环境议题网络,促进行业专业化发展。
四、打造品牌环保社会组织与环保公益项目,为社会公众参与提供有效载体。在为环保社会组织整体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组织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建议继续坚持品牌环保社会组织与品牌项目培育的工作思路,与珠三角当前面临的关键环境问题相契合,如黑臭水体整治、社区垃圾分类、海洋环境保护等,构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评估模型与指标体系,科学遴选重点培育组织及其项目。同时,在广东省环保厅和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15和2016两年环保项目小额资助实践的基础上,可尝试探索设立专门的“环保社会组织培育基金”,在积极争取政府更多资源投入的同时,动员基金会、企业以及公众等多方资源,持续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培育工作,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胡小军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