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京医通”业务会计核算解读与思考

2017-12-22 21:23北京积水潭医院刘靖宇李巍
财会通讯 2017年16期
关键词:会计分录账户会计核算

北京积水潭医院 刘靖宇 李巍

“北京通·京医通”业务会计核算解读与思考

北京积水潭医院 刘靖宇 李巍

本文介绍了“北京通·京医通”卡的相关背景,对市属医院“北京通·京医通”业务的会计核算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对实务工作中该业务会计核算规范化、内部控制管理、对账管理、信息管理系统的完善、建立独立平行记账机制、与相关部门和医院间沟通等一系列问题展开了思考。

北京通·京医通 其他应付款 债权债务管理 独立平行记账 信息系统管理

一、“北医通·京医通”卡背景简介

“京医通”卡是北京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与北京银行联合发行的具有电子账户功能的实名制IC就诊卡,2012年4月在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儿研所等少数北京市市属三级甲等医院(以下简称市属医院)启用,便于非北京市医保患者在“京医通”联网医院间作为就诊卡使用,同时实现小额支付功能。2015年底,“京医通”卡已全面纳入“北京通·京医通”卡,进一步实现了线上预约挂号、缴费、退费、预存费用等相关功能,适用于北京市医保患者、北京市非医保患者以及外地来京就诊患者等多种就医人群。

二、“北京通·京医通”业务会计核算解读

市属医院涉及“北京通·京医通”资金往来会计核算的业务主要包括:患者来医院建立“北京通·京医通”卡并通过该卡挂号、缴费、预存费用、退费、退预存费用、退卡以及医院与清算中心结算等。本文将通过实例对这些业务的会计核算进行详细的解读。(实例中,医保患者是指通过北京市医保系统完成实时结算的患者,包含窗口实时结算和“北京通·京医通”自助机完成医保的患者。自费患者包含未参加社保的患者、已参加社保但未持医保卡实时结算或虽实时结算但不成功的患者。实例中若未说明是医保患者或者自费患者,则两类患者均适用。)

(一)“北京通·京医通”业务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根据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市属医院北京通·京医通业务医院会计核算处理办法(试行)》,实行“北京通·京医通”业务的医院,该资金往来业务统一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并在该科目下设“京医通卡押金”和“京医通集中账户”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其他应付款——京医通卡押金”科目用来核算“北京通·京医通”卡押金的有关内容,包括患者建卡、退卡的押金核算以及医院使用卡押金购买新卡的会计核算。

“其他应付款——京医通集中账户”二级科目下再设“线下业务”、“线上业务”两个三级明细科目,根据患者不同类型的结算方式分别核算“北京通·京医通”各类经济业务。“其他应付款——京医通集中账户——线下业务”科目用来核算持卡患者通过医院收费窗口、医生工作站、检查科室及药房等相关科室结算时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其他应付款——京医通集中账户——线上业务”科目用来核算持卡患者通过“北京通·京医通”自助机、“北京通·京医通”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

(二)“北京通·京医通”线下资金业务会计核算

(1)T日资金业务会计核算。患者来医院建立“北京通·京医通”卡,现金支付建卡押金10元。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10

贷:其他应付款——京医通卡押金10

患者使用现金在医院窗口向“北京通·京医通”卡中存入诊疗预存费用1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1000

贷:其他应付款——京医通卡集中账户——线下业务1000

患者使用银行卡在医院窗口向“北京通·京医通”卡中存入诊疗预存费用1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在途1000

贷:其他应付款——京医通卡集中账户——线下业务1000

自费患者使用“北京通·京医通”卡缴纳诊疗费1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京医通卡集中账户——线下业务1000

贷:医疗收入1000

医保患者使用“北京通·京医通”卡缴纳诊疗费1000元,其中患者承担200元,医保承担8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京医通卡集中账户——线下业务200

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机构800

贷:医疗收入1000自费患者在使用“北京通·京医通”就诊过程中发生退费1000元,费用退回其北京通·京医通卡中。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京医通卡集中账户——线下业务-1000

贷:医疗收入-1000

医保患者在使用“北京通·京医通”就诊过程中发生退费1000元,其中医保承担800元,患者自费部分退回其北京通·京医通卡中。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京医通卡集中账户——线下业务-200

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机构-800

贷:医疗收入-1000

患者退“北京通·京医通”卡内预存费用1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京医通集中账户——线下业务1000

贷:现金1000

患者不再使用“北京通·京医通”卡,退卡时返还押金10元。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京医通卡押金10

贷:现金10

医院挂号室将当日所收“北京通·京医通”业务现金1000元上缴会计室,会计室存现。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00

贷:现金1000

(2)T+1日资金业务会计核算。清算中心与“北京通·京医通”联网医院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结算。医院收到银行POS刷卡回单1000元,确认银行存款。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在途1000

清算中心将医院“北京通·京医通”业务T日线下业务的收款金额转入医院银行账户,医院收到银行入账通知单(包括患者缴费1000元、退预存费用500元等业务)。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500

贷:其他应付款——京医通集中账户——线下业务1500

清算中心将医院“北京通·京医通”业务T日线下业务的退款金额从医院银行账户转出,医院收到银行扣款通知单(包括患者预存费用800元,退款1000元等业务)。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京医通集中账户——线下业务1800

贷:银行存款1800

(三)“北京通·京医通”线上资金业务会计核算

(1)T日资金业务会计核算。自费患者使用“北京通·京医通”线上业务系统预约挂号(普通号)一个,付款42元,并成功取号。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京医通集中账户——线上业务42

贷:医疗收入42

医保患者使用“北京通·京医通”线上业务系统预约挂号(普通号)一个,付款42元,其中医事服务费40元由医保承担,患者承担2元,并成功取号。(医保患者预约挂号时需全额垫付挂号费用,就诊当天取号成功时医保承担部分才会自动分解,并返还到医保患者的“北京通·京医通”账户中。)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京医通集中账户——线上业务2

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机构40

贷:医疗收入42

自费患者通过“北京通·京医通”线上业务系统缴纳诊疗费1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京医通集中账户——线上业务1000

贷:医疗收入1000

医保患者通过“北京通·京医通”线上业务系统缴纳诊疗费1000元,其中医保承担800元,患者承担2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京医通集中账户——线上业务200

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机构800

贷:医疗收入1000

自费患者在使用“北京通·京医通”线上业务系统过程中,发生退费1000元,退费将按照患者的支付方式原渠道退回(包含取消预约挂号、普通退费等)。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京医通集中账户——线上业务-1000

贷:医疗收入-1000

医保患者在使用“北京通·京医通”线上业务系统中,发生退费1000元,医保承担800元,患者承担200元,退费将按照患者的支付方式原渠道退回(包含取消预约挂号、普通退费等)。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京医通集中账户——线上业务-200

其他应付款——应收医疗保险机构-800

贷:医疗收入-1000

(2)T+1日资金业务会计核算。清算中心与“北京通·京医通”联网医院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结算。

清算中心将医院“北京通·京医通”业务T日线上业务的收款转入医院银行账户,医院收到银行入账通知单1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00

贷:其他应付款——京医通集中账户——线上业务1000

清算中心将医院“北京通·京医通”业务T日线上业务的退款从医院银行账户转出,医院收到银行扣款通知单1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京医通集中账户——线上业务1000

贷:银行存款1000

三、“北京通·京医通”业务会计核算问题及思考

第一,规范“北京通·京医通”业务会计核算,加强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市属医院“北京通·京医通”资金业务是除应缴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医疗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税费以外的其他应付、暂收款项,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核算,属于债权债务管理的范畴。联网市属医院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市属医院北京通·京医通业务医院会计核算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会计处理,结合《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北京通·京医通”资金往来业务会计工作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完善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使其规范化、严谨化。其次,应设立专门的会计人员对该业务核算与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并制定有效的奖惩制度,确保“北京通·京医通”资金往来业务及时核算、及时对账、及时结算、及时清理。规范化的“北京通·京医通”资金往来业务会计核算与管理,有利于其相关会计科目债权债务账实相符,这对提高医院资产质量,加强医院债权债务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二,增设明细科目,加强会计核算准确性。联网“北京通·京医通”的22家市属医院中,部分医院有多个院区,应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在相应末级科目下增设下级明细科目。例如,北京积水潭医院有两个院区,分别为新街口院区和回龙观院区,此时应增设明细科目“其他应付款——京医通卡押金——新街口院区”、“其他应付款——京医通卡押金——回龙观院区”、“其他应付款——京医通集中账户——线下业务——新街口院区”、“其他应付款——京医通集中账户——线下业务——回龙观院区”、“其他应付款——京医通集中账户——线上业务——新街口院区”、“其他应付款——京医通集中账户——线上业务——回龙观院区”。通过更加详细、准确的会计核算,能够对两个院区的“北京通·京医通”资金往来业务一目了然,便于该往来资金的核算、查询、对账及管理。

第三,建立独立平行记账机制。“北京通·京医通”联网医院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建立HIS(医院信息系统)资金数据、“北京通·京医通”系统资金数据(第三方支付资金数据)间的独立平行记账机制。不得使用“北京通·京医通”系统中的支付资金数据替代医院HIS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对账与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做好相应对账工作、不断完善医院HIS系统及“北京通·京医通”信息管理系统。在医院会计实务过程中,“北京通·京医通”资金往来业务的对账工作较为复杂,尤其是线上业务,需要通过医院HIS系统数据、“北京通·京医通”系统数据及两系统交互数据完成日结工作,向医院管理局清算中心准确申报医院收款金额和医院付款金额。由于系统间存在时间差、核算口径、不断更新等问题,做好对账工作对准确核算“北京通·京医通”资金往来业务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日常对账中,某月10日发现医院HIS系统报表中“未取号收入”(患者使用“北京通·京医通”线上业务系统预约挂号,已全额缴费,就诊当天未取号视为爽约,挂号费不退回,为医院未取号收入)。比“北京通·京医通”系统报表中多2笔,金额相差84元。此时对账人员应仔细查找原因,必要时与系统工程师沟通。若找到原因是北京通·京医通系统存在异常订单,导致与医院HIS系统数据状态不一致,系统工程师应调整数据,确保系统间的数据口径一致,便于会计人员及时申报数据。若未查明原因,为了避免耽误某月10日之后的财务数据及时上传,当时只能将有问题的数据单独提取出来待日后解决,先确保能确定的数据及时申报给清算中心。随着越来越多的患者使用“北京通·京医通”线上业务系统,医院HIS系统、“北京通·京医通”信息管理系统应在不断完善的同时,进一步保障两系统的平行运行、统一数据口径、及时应对出现的问题、做好后续运行维护工作,为医院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提供可靠、准确的数据。

第五,与“北京通·京医通”业务相关部门、联网医院及时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2012年4月“京医通”业务仅便于非医保患者,会计核算也只涉及简单的线下业务。如今,“京医通”业务全面纳入“北京通·京医通”资金往来业务,方便北京市医保患者、北京市非医保患者以及外地来京就诊患者等多种就医人群,会计核算不仅涉及线下业务还涉及线上业务,该业务医院端的会计核算与管理对医院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北京通·京医通”联网医院而言,“北京通·京医通”业务是新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内容,在进行会计核算与管理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医院内,会计人员应与挂号室、信息管理中心、清算中心等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医院外,“北京通·京医通”联网医院间财务部门也应定期交流,共同学习,将记账、对账和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建议及时反馈给北京市医院管理局财务处,为“北京通·京医通”资金往来业务的后续财务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实现北京市市属三甲医院资源整合,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添砖加瓦。

[1]刘昆、金红:《“其他应付款”管理中常见问题及对策》,《中国集体经济》2013年第13期。

[2]财政部会计司:《医院会计制度讲解》,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6年版。

(编辑 周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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