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对法院信息化改革的影响

2017-12-21 21:35程冠与岑梓珩巩笛方明李梦惜宋熙
神州·上旬刊 2017年12期
关键词:法院司法人工智能

程冠与?岑梓珩?巩笛?方明?李梦惜?宋熙

摘要:在人工智能不断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对以引入语音识别、信息化处理等一系列新技术为代表的司法信息化的实践现状和优化模式探究。人工智能下的智慧法院在现今以何种模式存在,这种模式是否是我国司法信息化的最佳选择,智慧法院的推广面临着哪些阻力,又该如何克服这些阻力,传统的书记员、档案管理员等职业在人工智能的影响下未来何去何从,而本文旨在分析人工智能对法院信息化改革的影响。

关键词:互联网与人工智能;司法改革与法院建设

导语

人工智能是第三次科技革命的重要内容,也是被预言“可能引领第四次产业革命”的重要技术。它作为一种通用目的技术,可以预测它将会在各个领域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将大量的劳力从原来的工作中解放出来并且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工作效率,可以这么讲,人工智能将会对各个行业既有发展模式产生巨大的甚至是颠覆性的影响。人工智能给我国带来了弯道超车的巨大机遇,凭借后发优势赶超发达国家,人工智能是一个重要节点。

我国认识到人工智能发展对各个行业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因此在2016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发布了《“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这是我国首次单独为人工智能发展提出具体的策略方案,也是对2015年发布的“互联网+”战略中人工智能部分内容的落实。与此同时,在十三五期间,司法改革也要进入一个关键时期,人工智能对法院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司法改革进程的功效也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在2015年7月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要加大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目前已经过了两年,信息化法院建设已经初有成效,人工智能在未来将会更广泛的参与法院信息化建设中。目前,在一些发达地区,人工智能已经初步应用于法院建设,并积累的宝贵的经验,为日后人工智能参与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了一定的指导。

本次调研我们着眼于“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在法院中应用”两大核心内容,采访了上海交通大学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家,并且实地前往上海一中院调查了人工智能的应用情况。

一、在上海交通大学对人工智能领域专家的采访情况

在上海我们有幸采访到了机械与动力学院的张会生教授,对人工智能技术有一个初步了解,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史、技术特点、和当前互联网+概念的联系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我国的发展情况有了一个概括性的认识,人工智能技术虽然在概念的提出方面是一个比较早的事情,但是限于技术问题在初期阶段发展较为缓慢,现在技术条件相对过去提升很大,不过依然是处于弱人工智能阶段,但是在实际应用方面成果显著,其在未来可以解放劳动力,提高社会生产率,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人工智能作为一项技术具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它带来的收益也是巨大的。我国在发展人工智能方面具有后发优势,发展速度非常迅猛,并且走到了较为靠前的地方。我国在人工智能方面的论文数量是世界第一,专利数量为世界第二,科研成果丰硕,并且在实际应用方面也有阿里、腾讯等企业走在前列。我国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有个较好的条件,目前我国发展势头良好但是相关企业在总体实力上和美国仍有一定的差距,问题在于成果转化为缓慢,这是我们未来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人工智能具有非常广的应用前景,必须坚持长期不断的研究和资金投入在未来才能够开花结果。

综上,可以看出人工智能一项应用前景广阔的通用技术,这项技术也理所应当的可以被应用于法院的信息化改革上來,不过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长期的坚持和资金投入,并且具有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这是我们未来努力的方向。

二、上海第一中级法院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情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人工智能服务机器人,一个是智能音码转换系统。

首先是人工智能服务机器人,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取代在大堂值班的服务人员,提供最基础的咨询服务,主要服务有:法律咨询,包括了民事、商事、刑事、行政不同部门的诉讼程序介绍以及民事执行流程的介绍和相关法律的导读;诉讼引导:主要提供与不同诉讼有关的诉讼服务的介绍,包括了法律援助的申请方式、罚没款的缴费途径等等;最后一个是联系法官,其提供了案件主审法官的联系方式和留言平台,使得案件的当事人可以与法官取得比较便捷的联系渠道。一方面可以提高法官的办案效率,另一方面也提供了另一种途径的监督方式。

这种机器人在应用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首先是成本问题,其造价不低以及后期伴随的维护和软件升级所带来的费用,因而成为限制其大规模推广的一个重要障碍;其次是技术上的限制,现阶段这种机器人智能化程度不高,这是客观条件下技术问题的限制,日后还需逐渐解决;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部分老年人群对这种设备的不了解。综上,这种机器人还无法完全取代服务人员,而且在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除了人工智能服务机器人外,还有就是智能音码转换系统这一套的系统就是通过对声音的采集和录制自动形成笔录的一套人工智能系统。目前,这一套系统主要应用于法官的办公室和会议室。主要的作用是记录庭后评议内容。当下,法庭的书记员只需要负责记录整理法庭上合议庭和控辩双方的发言和提问,不需要专门再为庭后评议进行记录。

这套系统减轻了书记员的工作压力,提高了记录的效率,并且具有一定的纠错功能,在人工智能应用方面算是一种较为成熟的应用手段,较为快速的记录提高了审判效率。但是这套系统的功能也存在一定缺陷,比如在对方言的识别上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就是音码数据库的问题,数据库还需要完善。其次是适用性的问题,需要专门的配套设备的支持,整体成本并不低,这都是未来需要完善的地方。

结语

随着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全球化的背景下,司法系统不可抗拒地进入了“信息时代”。我国的法院信息化建设也被提上了日程,并且受到了相当程度的重视。在这样的环境下,一种以科技力量辅助司法实践的设想被运用到了实践当中,也就是司法改革之中的法院信息化建设,建设“智慧法院”,这也必将成为我国法院未来发展方向。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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