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
摘要: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关于形势政策和刑法在司法中的关系探讨也逐渐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之中,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因为刑事政策与刑法在功能上存在着差异,因此目前普遍为学者们所接受的一种说法就是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从另一种角度讲,人们对刑事政策和刑法在司法中的关系分析还存在着很大的分歧,但是,在实际上刑事政策和刑法在司法中是可以相互统一的。因此,我们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到刑事政策和刑法在司法中所处的地位与关系,从而更好的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因此,本文对刑事政策和刑法在司法中的关系做出了相关内容的分析,以此来促进法律体系的完善。
关键词:刑事政策 刑法 司法 关系 分析
前言:
目前,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提高以及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对刑事政策和刑法在司法中的关系分析也有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刑事政策与刑法作为我国司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必须要加强对其的关系分析,进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对于刑事政策和刑法在司法中的关系来说,一方面二者是相互统一的,形势政策对刑法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在刑事政策的辅助下,刑法可以更好的扩展其的适用范围,另一方面,刑法对刑事政策也有一定的约束意义。因此,本文通过对形势政策和刑法在司法中的关系,从而能够有效的增强司法的实践性。【1】
一、刑事政策与刑法在司法中的双向襄助
众所周知,刑事政策与刑法的价值目标不同。具体来说,在人权保障的理念下,刑法被赋予了安全性的标签,特别是在一些理想主义者看来,可以把刑法看作一个可以独立的逻辑体系。但是,在司法的实践中却不是如此,刑事司法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关于灵动性与丰富性的问题。因为社会基本的需要是人权保障和社会保护,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存在着冲突。因此,在这种需要下就要对此做出调整:一方面,刑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偏重于人权保障,但是它并不排斥、削弱社会保护,它仍然是有着社会保护的责任;另一方面,因为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还没有健全,虽然刑事政策对刑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也会在指导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这是因为刑事政策在指导过程中必须要依照刑法的一些原则来办事,不能突破刑法的一些限制。而且刑事政策同时也具备着自由保障的作用。所以,正是因为社会的基本需要以及刑事政策和刑法二者所强调和注重的,才让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融合。
首先,对于刑法本身来说,其存在着一定的封闭性,对于这一方面就需要刑事政策的弥补行帮助。传统的犯罪刑法体系的组成部分大多是各种刑法教义性概念,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刑法与政治和社会分离,致使其存在着一定的封闭性。对于现代刑法来说,不能因为某些行为在形式上构成了犯罪的法定教条,就将其定义为犯罪,这种司法体系有失偏颇,引起的社会效益也较差。因此,司法不能“纸上谈兵”,必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与时代特点相联系,讲求实践性,这样才能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2】
其次,刑事政策要发挥作用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必须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这样才更有利于其作用的发挥。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刑事政策与刑法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如两条平行线一般,可能会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后果:一是刑事政策在发挥作用是完全自由、开放,可以不受任何约束。但是这就会大大降低刑事政策在维持社会方面的功效;二是刑事政策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甚至于无法发挥作用。因此,要想实现刑事政策自身的合理发展,必须要根据法治社会的新形势,充分发挥刑事政策对于刑法的指导作用,但是也必须要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并不断加强与刑法之间的联系,不断增强其科学性与合理性。总而言之,刑事政策增强了我们对于刑法中的概念的理解,在法治社会中虽然严格依法办事,但是不能简单的只是去按照表面上含义去判断是否合法,而应该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刑事政策的了解和掌握,并不断增强其规范性。
二、刑事政策与刑法在司法中的连接点和融合路径
在刑事司法中,刑事政策要改变它的内涵和适用范围需要一些制度性技术的辅助。通过对这些技术的应用,可以不断的增强刑法的规范性,维护国家的政策意志。由此可以认识到,对于刑事政策的分析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影响到犯罪论,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犯罪对象的扩张与限缩。犯罪对象的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决定了犯罪成立的范围。但是我们从中也可以发现,在刑事政策的需要之下,在刑法中一些犯罪对象的适用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在通过调整而不断的完善。但是因为对这些犯罪行为的表述具有一定的开放性,从而就导致了刑事政策的需要会决定它的范围。二是主体范围的框定,虽然在刑法中对主体会有规定,但是对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仍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此进行調整。【3】
三、刑事政策和刑法在司法中的关系准则
在对刑事政策和刑法的关系分析过程中,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政策和刑法在各自的领域中有着不同的作用和意义,刑事政策是不能够取代刑法的。具体来说,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相对于其他的法律来说,刑法具有一定的严厉性,这主要体现在它的制裁手段上,而刑事政策并不等同于刑法,它的范围要更加广泛。因此,在对刑事政策和刑法的关系分析中,我们需要注重的是各自的作用和意义,而不是取代作用,这样才能保障刑事政策和刑法的灵活性。因此,这就需要有一个实质性的法则来指导刑事政策与刑法的之间的关系,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一方面,它是在对公民自由的权利保障之下,通过刑法的社会保护机能应秉持有限性的原则,在制定和实施刑事政策时必须要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随意发挥,必须要有一定的规范性和约束性,遵循基本的原则。另一方面,刑法的要想达到一定的适用性必须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解释,而对此基本的解释就是文义解释,它又可以详细的分为限缩和扩张解释。同时,在扩大刑事政策的适用范围上,必须要按照一定的规则,这种扩大使用范围的行为并不是任意的,必须要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在社会利益保护面前,也应该保障个人权利。【4】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对刑事政策和刑法在司法中的关系分析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注意的是刑事政策并不等同于刑法,就关注范围来说,刑事政策应该要比刑法更广泛,虽然二者在某些程度上会有一定的相同之处,但是我们也不应该忽略其各自在不同领域中所发挥的作用。而对于刑事政策的入罪功能来说,必须要对其进行一定的限制和约束,尤其要根据刑事法治的基本原则进行办事,在对于犯罪构成要素的解释过程中,也要增强约束规范性。从这种角度而言,刑事政策在一定成都上具有刑事立法的指导意义。因此,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到刑事政策和刑法在司法中的关系,进而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刑事政策和刑法的作用,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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