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美好妈﹝美国﹞ 编辑|严芳
在美国全职妈妈为何地位高
文|美好妈﹝美国﹞ 编辑|严芳
“做全职妈妈是世界上最危险的职业”,道出了多少中国女性的辛酸。然而在地球另一端的美国,“母亲”却是一份备受尊重的职业,不仅老公认可,社会认可,更关键的,法律认可并予以“偏袒性”的保护。也许,这也是中国全职妈妈的将来,让我们来看看她们是怎么回事吧。
美国的家庭主妇被称为全职妈妈,她们的地位并不比职业女性差,普遍来说是比较有尊严的,其原因归纳为以下几点:
美国很多女性选择做全职妈妈是一件很自然的事,符合美国的国情。从经济角度看,在美国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的家庭很常见,孩子年龄越小,送去日托所的人工费就越贵,好多时候,日托中心照顾娃每月的收费抵得上妈妈一个月的工资了,家里要是不只有一个娃,累加起来的费用就很可观。与其这样,还不如自己带娃,至少可以省出一笔很大的开支。还有,在美国是以家庭收入为单位报税的,如果全职妈妈出去工作,不仅要交税,还要负担日托的费用,这样反而不划算,相反如果有一方不工作,倒是可以帮助降低整个家庭的税率。
如此说来,女性成为全职妈妈实际上是家庭利益最大化的一种考量,节省了开支,降低了生活成本。表面上看,做家庭主妇对比外出工作,的确是少赚了太多钱,但是对孩子的成长却大有益处,是有目共睹的。对社会来说,一个合格的主妇,能保持自己心境的平和,能帮自己的孩子成长,能让自己的爱人安心,就是一个有价值的人。
全职妈妈也是一份正儿八经的工作,带孩子、教育孩子,整理家务,管理家里的收入和日常支出,人情往来,感觉并不亚于出外工作,美国人的观念是女性不上班在家照顾孩子并不是无所作为,不会被认为没有创造社会价值。如果把全职妈妈对家庭的付出核算成薪酬,至少值10万的年薪,这个数据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美国的薪水网站根据家庭主妇提供的所有服务,算出全职妈妈2016年的年薪应该是143102美元,可见含金量还是很高的。评估表明整个社会已认可了主妇对家庭付出的价值不逊于在工作中创造的价值。换句话说,谁也别低估了全职妈妈这项工作的价值,全职妈妈的身份应该值得社会尊敬,而不是被打上享乐、逃避工作压力等各种标签。
在美国选择做全职妈妈,除了经济上的考量,也是个人育儿方式的选择。美国文化里,孩子都是自己带,很少有老人帮着带,至于如何带,当然是自己说了算,在育儿上绝对掌握话语权。一方外出工作,另一方在家工作的模式,使得家庭中的分工更细化,社会和每一个人都承认这种分工,承认在家的一方所付出的劳动,工作挣钱的一方不会认为主妇在家煮饭带孩子本是天经地义,相反会感谢对方为家庭的付出,因为那也是一项繁重的工作,并给她以尊重和法律上的保护。
美国人不会认为带孩子是个人的事,即便夫妻二人有一方在家,照顾孩子还是夫妻双方的责任,美国爸爸在养育中付出的程度上和妈妈是差不多的,也算是半个带娃的主力。下班和周末在家,没有哪个爸爸是做甩手掌柜的,不是帮带孩子,做家务,就是带孩子一起去玩。在搭把手的过程中,老公更能体谅老婆对家的付出。两个人就像是一个团队,没有所谓的地位高低之说,也不以谁挣回来的钱的数量为衡量标准。彼此的分工协作让丈夫理解了做一个主妇要付出多大的体力和心力,更清楚地认识到了全职妈妈的价值。
我认识当地好几个全职妈妈,从她们的身上看到了全职妈妈对自我的认可和尊重。首先她们的心态很好,把日子过得很充实;其次对于这个家如何运作,夫妻双方都是一起协商,尊重彼此的意见,共同分担。爸爸喜欢带着孩子到处走,不是去山里踏青,就是去农场体会一下大自然;最重要的是一致对外,只要有人说全职妈妈偷懒不去工作之类的话,都会遭遇全家人的共同抵御。做母亲是一生的职业,有了对全职妈妈这份职业的正确认知,放远自己的格局,就不会有纠结感。
家庭主妇在美国也有养老的保证,联邦政府规定,全职主妇到了退休的年龄,年满62岁时,可参照配偶的社安金数目领取一定比例的养老金,比例的多少取决于婚龄的长短,这笔钱是政府白给的,不会影响到配偶拿到的钱数。我一个朋友的妈妈,是个白人家庭主妇,从来没有工作过,也没有缴纳过社安金,全家的生活主要靠老公的收入来维持,后来老公退休了,虽说家庭收入减少了,但生活质量却没大幅度降低,因为她依然可从社安局领取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养老金,即使在丈夫去世后,照样可以领取。二人即使以后离婚了,只要女方没有再婚,依然可以领取前配偶退休金的一半。这种养老制度给主妇以经济上的保障,让她们觉得更安心。
美国的法律肯定了主妇在家庭中的价值,保护了女性在离婚时的权益。虽然各州的婚姻法不同,但总的趋势是,离婚后,规定是有能力的一方要照顾没有能力的一方,以补偿对方在婚姻中的付出。美国的全职太太不怕离婚,夫妻如果离婚,工作的一方很多时候要给持家的一方付赡养费,赡养费的标准是被赡养的配偶的生活质量不能因为离婚受到显著影响,在美国男人离婚的时候在很多州都要分一半财产,所以他们离婚的动力不大,财产三分两分的就不剩什么了,全给前妻们了。与其这样,还不如用心维护好感情,好好过日子。
我的邻居结婚超过十年,又是长年的家庭主妇,离婚时她提出赡养费的要求,法官在综合考量她的情况后,判决前夫不光要付她赡养费,还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她再婚。她起初担心自己没有收入来源,孩子的抚养权不会判给她,但她的律师说,抚养权和她有没有工作没关系。法官判孩子给谁不是看谁赚钱多,还是看谁更适合抚养孩子,以孩子的利益为最高考量。最后的结果是孩子大部分时间跟母亲,只有周末跟父亲,抚养费也是根据双方时间的分配和收入的差距来定的,并且强制从前夫的工资里扣除的。因为孩子主要由女方带,法官还把现在的住宅判给她。从这个例子来看,法律还是很保护全职妈妈的,让她不至于一下子多年的付出一无所有,离婚后的生活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看来在美国,很难拍出《我的前半生》那样的狗血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