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韦波
“督查工作很重要,它是全局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督查工作的重要论述。近两年来,广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督查督办的推手作用,不断优化考核考评机制,以科学合理的评价措施增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积极性,通过跟踪问效,责任倒逼,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有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效能稳步提升。
行之有效的督查工作,既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增强执行力,提高公信力,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决策落实的必要手段,也是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实现监管目标的重要方式,具有无可替代的推动作用。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要求,广西在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中构建了行政管理、稽查执法、技术支撑、基层监管、综合协调等五位一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执法力量大大加强,监管效能显著提升。但食品药品安全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决定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复杂和多变。新形势下全面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任务更加艰巨,难度前所未有,改革事业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要发挥督查的抓手作用,凝心聚力,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转化为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全力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攻坚战和持久战。
监管体制改革后,进入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后的食品由原来的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三个部门共管变为食品药品监管一个部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增多、职能增加、服务对象成数倍增加,监管体系延伸到乡镇街道,监管难度进一步增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发挥督查考评的职能作用,有效落实政府负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加强对监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以铁的纪律和铁的作风,确保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全面实施。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既具有很强专业性、技术性、特殊性,又具有复杂的社会性。当前广西食品药品产业基础仍然薄弱,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一些地方监管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还比较集中,反应仍然强烈。因此,需要通过督查,摸透真实情况,掌握真实数据,及时了解掌握监管及工作任务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发现和分析行政监管中的特殊性和规律性,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提供科学的政策依据。
广西地处边疆,海岸线长,地理环境复杂,多民族聚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呈现显著的区位特征。食品药品非法走私行为屡禁不止,食品药品业态多样,“小、散、弱”居多,一些饮食用药习俗容易引发不确定安全风险,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相对淡薄等,加大了食品药品安全治理难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面临着挑战更多、任务更重、责任更大、要求更高的新形势。因此,要通过加强督查督办,保证各项重大部署决策得到及时、全面、有效的落实,对违法乱纪、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局局长韦波(中)在南丹县调研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广西把督查考评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以“两个纳入”方式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保驾护航,即将重大决策部署重点考评指标纳入年度督查工作重点,将年度督查工作重点全部纳入考评指标体系,形成一手抓督查落实,一手抓考评考核的工作格局,有力地推动了全局工作开展。
一是建立党政同责工作制度。发挥食品安全办统筹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2015年起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自治区党委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评价指标。通过责任考评,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实施评议考核。国务院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后,广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迅速组织起草自治区本级评议考核办法,于2016年10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评议考核对象除各市政府外,还增加本级食安委成员单位。考核结果与政绩考核挂钩,交由自治区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对各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以及实行奖惩的重要参考,评议考核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是开展绩效考评。借助自治区党委、政府每年对各市和自治区直属部门开展年度绩效考评的有利条件,按照既反映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大工作部署,又充分体现广西布置具体工作,既重点突出、又覆盖全面和任务有较大难度经努力又可完成的工作思路,科学合理制定对各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逐年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对各市考核权重。考评指标确定后,自治区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地开展督促检查,运用绩效考评强力推进监管工作落实。
一是建立督查督办工作程序。制定印发对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各市局年度督查工作计划,明确督查项目、督查内容、任务来源、完成时限、督查时间、责任部门和人员,并根据最新工作部署,调整充实年度督查计划。对督办事项,按照立项承办、动态督办、反馈报告、汇总通报、回访复核、整理归档等程序,规范督查督办规范化管理。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视情况通过“交办单”、“催办单”和“提醒单”等形式,实行问效督办,跟踪落实。
二是建立分工负责工作机制。由督查考评处负责督查考评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加强督查督办,强化问效问责。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对督查事项、考评指标负总责,共同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涉及到综合性的督查考评事项,由督查考评处分解任务,各处室负责落实。建立专人对口服务机制,督促指导有关处室、单位做好督查事项和考评项目工作落实。
三是注重督查考评结果运用。考评工作方面,自治区党委对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中,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保障类指标,如被一票否决,当年政绩考核直接评为不合格,政绩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政正职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督查工作方面,将督查结果与划拨财政经费挂钩,区14个试点县级区域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评分结果,按等次拨付经费,未完成工作进度任务的不拨款且通报全区。
一是着力在督查考评深度上下功夫,推动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把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作为事关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紧紧围绕“五强”(强行政、强执法、强综合、强技术、强基层)总体思路,既紧盯改革部署上的进度,更紧盯改革落实上的深度,突出抓好体制改革的专项督查和考核考评,特别是人员到岗情况的督查考评,确保国务院提出的“四有”(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全区建立了从自治区到市、县直至乡镇(街道)的上下统一、独立设置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信息与监控、投诉举报、监测评价、审评查验机构等,基本建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为食品药品安全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着力在督查考评质量上下功夫,有力促进“两责”落实。既注重督查考评“两责”(日常监管责任、监督抽验责任)工作部署上的进度,更注重督查考评“落实”两责的质量。以真督促真抓,以实查求实效,打通执行不强、落实不力的“梗阻”。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明确督查方向和目标,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健全督办台账,持续跟踪问效,促进“两责”高质量的落实。在日常监督方面,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全区推广食品生产经营现场检查、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信息化。
三是着力在督查效力上下功夫,推动重点难点工作的落实。打破“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的固有模式,创新督查考评方式,分类对待。将重点难点问题纳入督查考评事项,开展督查调研,深入现场、进行暗访,掌握真实进展情况,提出有深度的建议意见,促进问题尽快解决。在督查考评工作的有力推动下,全区应用食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系统检查企业覆盖率由4月底的 22.33%提升到11月底的81.67%,全区食品抽样批次完成率由3月底的26.38%提升到11月底的96.63%,医疗器械检验批次完成率由6月底的4.55%提升到11月底的100%。
广西靖西市壬庄乡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人员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条件、原辅料索证索票、进货渠道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着力在督查考评广度上下功夫,推动部门更好履职尽责。坚持既在督查中善于发现问题,也要尽最大可能帮助协调督促解决问题,让督查在终端见实效, 在“实”字上求突破。
新形势下,高度重视督查作用,积极探索督查规律,创新用好督查手段,对提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影响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坚持科学化,让督查工作规范有序。督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从科学化入手,建立职责明确、协调统一、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避免出现多头督查、重复督查现象,造成督查资源浪费。要突出督查重点,做到督大事、督实事、督要事、督难事,力戒督查内容过多,导致督查质量和督查效果难以保证。要加强督查考评体系标准化建设,科学量化考评指标,提高考评工作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坚持制度化,让督查工作有章可循。行之有效的督查工作制度是做好督查落实工作的前提和保证。要认真总结过往经验,借鉴好的做法,研究制定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展的督查管理制度,明确督查的职责、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要以服务和促进中心工作为目的,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务督查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程序,使督查工作有章可循。同时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使督查工作步入按章办事、各司其责的良性轨道。
坚持常态化,让督查工作贯穿始终。要清醒认识到市场经济的变化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格局带来的深刻影响,提高对督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坚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保证督查不走过场,确保督查取得实效。要把问题导向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督查工作的全过程之中,用好考核评价的指挥棒,及时发现具有倾向性、苗头性、典型性的问题,由点到面,由表及里,把专项督查延伸到决策督查,推动整个督查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