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成本 清收费 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降成本清费减负纪实

2017-12-18 10:32
财经界(学术版) 2017年21期
关键词:涉企收费行政

降成本 清收费 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降成本清费减负纪实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时指示,要树立放水养鱼意识,在降低垄断性行业价格和收费方面下更大功夫,尽一切努力把企业负担降下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名目繁多的收费使许多企业不堪重负,要使企业轻装上阵,创造条件形成我国竞争新优势。李克强总理在3月15日答中外记者问时强调,要通过像降网费、电费、物流成本等措施,力争减税降费能够达到万亿元人民币,并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为抓好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降成本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通过清理规范,企业负担明显减轻,相关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横到边竖到底迅速动员部署落实

近年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行动迅速,周密安排,措施有力,清费减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广大企业认可。

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坚持横到边竖到底全面清费。2015年,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等七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963号),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明确清理规范的重点、要求和措施等,切实减轻了进出口企业负担。2017年,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印发《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大幅减少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面清理取消违规中介服务收费,深入清理重点领域和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强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

建立机制、明确责任,加强督导确保任务落实。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748号),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采取面对面交流、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和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双创”、民间投资、进出口环节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等领域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全面排查,切实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拉出清单,提出处理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通过召开政府部门和企业座谈会、实地走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查阅档案材料和企业账簿等方式,对部分省份重点领域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地方督查工作推进有力,政策落实到位。2017年,在清理规范涉企业经营服务性收费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共同部署、统筹协调全国的清费工作。各地建立了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周密工作方案,明确清费目标、范围、重点、分工、步骤及工作要求。

抓住重点、回应关切,多措并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选取企业感受较深、社会反映突出的行政审批前置、行业协会商会、金融领域收费以及企业用能、物流成本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下大力气开展降本清费工作。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清理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489号),要求各地切实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行为,开展行政审批前置服务及收费专项治理。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国务院审改办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404号),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市场化改革;要从严设立政府定价或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科学合理制定收费标准;要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扩大电力直接交易、合理调整电价结构,降低全国工商业电价,降低天然气输配价格和基准门站价格,会同相关部门降低金融、中介服务等领域收费,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电子政务平台以及船公司、港口等收费主体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调查。交通运输部完善港口收费政策、取消西部四省(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民航局完善机场收费政策,铁路总公司清理涉及铁路货运收费,降低物流成本。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降低检验检疫检测相关收费。民政部出台系列措施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组织已脱钩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清理规范会费等相关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银监会引导银行降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证监会、保监会引导证券、期货、保险系统降低相关服务收费等。

简政放权、完善制度,推动“放管服”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分批放开绝大多数专业服务价格。放开已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收费,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2014年,在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下发多个文件,放开专利代理服务等22项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指导地方放开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服务收费标准。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放开部分检验检测经营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99号),放开手机检测费、条形码服务费、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等9项经营服务收费,由各专业服务机构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下放收费定价权。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定价权限下放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住建部门管理。2015年,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将教材价格、公证服务收费、司法鉴定服务收费下放省级管理,明确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印张基准价及零售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公证、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三是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在对中央政府本级涉企收费进行清理并编制目录清单的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两个通知,部署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地方定价目录的修订,建立涉企经营服务收费、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涉企三项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把清理规范后保留的经营服务收费,用清单的形式固定下来,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实现政府“阳光收费”。同时,还在重点行业推行单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突出重点领域或部门收费监管,确保重点行业监管到位。例如,中央层面,为规范长江航运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建立了长江沿线涉及航运企业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地方层面,江苏建立了《江苏省省级涉及房地产收费目录》、《江苏省省级涉及机动车收费目录清单》。

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检查、曝光违法案件,加强社会监督。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详细宣传方案,主动加强与媒体联系沟通,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等多家媒体刊发报道,准确解读国家清费政策,让社会知晓各项惠企收费措施以及取得的实效。同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调查,对各种乱收费行为重拳治理,抓住典型,公开曝光。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发改电[2017]303号),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的收费重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据不完全统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出动检查人员4.4万人次,检查单位1.6万家,对违规收费行为实施经济制裁23.7亿元,为企业减轻负担40亿元。通过反垄断执法,要求船公司合理调降码头作业费,每年可为进出口企业减轻负担46亿元。先后三批曝光了33起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电子政务平台、商业银行等违规收费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敢于碰硬十八大以来为企业减负超过4200亿元

十八大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有关部门和地方在降本清费工作中勇于担责、敢于碰硬、不怕艰难、不畏繁琐,工作力度大、覆盖广、措施实、见效快,各项惠企收费政策落地生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企业负担明显减轻。截至2017年8月底,通过开展降本清费工作,合计减轻企业负担超过4200亿元。其中:

2013年至2016年减负超过2560亿元。一是通过取消项目、降低标准减少企业经营服务性收费支出565亿元。开展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大督查,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合计减轻企业负担460亿元。完善银行卡刷卡收费定价机制、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减轻用户负担约100亿元。制定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收费政策,规范登记收费行为,扩大减免优惠范围,减轻社会负担5亿元。二是降低企业用能成本2000亿元以上。2016年,通过煤电价格联动、输配电价改革、电力直接交易、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等,全年减少工商企业用电支出1000亿元以上。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天然气定价新机制,降低国内非居民用气价格、加强地方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约1000亿元。三是与财政部共同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2016年,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落实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政策,自2016年2月份以来全面停止通过向社会征收方式筹集价格调节基金。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重新审核发布了银监会、保监会、卫生计生委、人民检察院、中医药管理局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了保监会监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2017年,会同有关部门综合施策,减轻企业负担超过1700亿元。一是出台深化电价改革、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清理规范金融领域收费等措施,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电子政务平台以及船公司、港口等收费主体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调查,减轻企业负担约1100亿元;二是取消西部四省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完善港口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涉及铁路货运收费、降低检验检疫检测收费、引导银行降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收费等,减轻企业负担约350亿元;三是各地自主采取的其他清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超过300亿元。此外,还调整电价结构为企业减负350亿元,全国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1分。

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国家和省级层面均已建立并公布“涉企三项收费目录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的收费,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让职能部门规规矩矩收费。国家层面,公布了涉企经营服务收费、进出口环节收费两项收费目录清单。经过清理以后,国务院相关部门已经没有政府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地方层面,全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已经公布了“涉企三项收费目录清单”。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再次系统梳理全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细化收费项目,明确收费依据、标准,2017年底前对社会公布,实现全国目录清单一张网。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要求行业协会商会一律不得利用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强制企业入会,取消违规收费项目,降低不合理收费标准。

简政放权改革深入推进。随着改革深入并经过多年清理,政府定价范围已基本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实行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很少。各地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放开政府定价收费项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各地、各部门以清费为抓手,进一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收费行为。

收费监管方式不断创新。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民政部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开辟专门举报平台,受理对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举报,加大处理力度,约束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经过清理规范,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经营服务性收费秩序明显好转。

(来源:国家发改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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