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本刊记者 包冬冬
解决顽疾 职业健康需要分级管控
——访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刘铁民
文·图/本刊记者 包冬冬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刘铁民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副会长、中国应急管理学会副会长刘铁民教授分析,如果当下不抓紧治理职业危害,在2020年,我国全面实现小康之时,这将成为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实行政府、企业职业健康分级预防,将是解决这一顽疾的有效举措。
“如果再不重视职业健康工作,这一问题必将积重难返。”11月7日,本刊记者在采访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副会长、中国应急管理学会副会长、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刘铁民教授时,他这样说。面对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态势,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之时,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预计在3万人左右,除去因交通事故死亡1万多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将在2万人以内,与上个世纪70年代欧美、日本等国的水平相近,这个数字是相当可观的。但是,“职业病的患病情况将会非常严峻,职业健康问题将会是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
刘铁民说,“目前,我国职业病患者的统计是不全面的。如果以每年5%的增长速度统计,到2020年,将会有100万职业病患者。”“职业健康工作面临的难题中,一是职业病患者数量庞大,二是目前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只是冰山一角。原因是职业病患者要靠经常、有序地职业病检查,才能判断是否患病。但是我们知道,在中国几千万的就业人口中,接触职业危害的人群中有90%~95%是农民工、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从严格意义上讲,我们没有对接触职业危害的约90%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的职业健康监护。如果对这些人做体检,恐怕数字将会大于100万。据有些科学家估算,将会有二三百万的职业病患者。而那个时候,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上百万的职业病患者,这将会是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中国现在的职业危害问题不仅反映在职业病患者发病率居高不下上,还有职业危害因素日益复杂,新的职业危害不断出现,这些职业危害往往没有显性的致畸、致癌、致突变的作用,所以接触这些职业危害的患者,对整个国民的基本素质的影响,对工人整体健康寿命的影响是相当大的。”
“虽然经过十多年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但我认为力度远远不够。中国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确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 刘铁民说。
怎么办?
刘铁民建议,“从国家的管理部门来说,就是要实行三级预防。三级预防中的第一级就是根绝消除职业危害因素。无论是新建工厂还是已经生产运行的工厂,首先对它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凡是存在职业危害的工厂,必须采取职业健康准入措施,即达不到职业健康要求的,不能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国外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主要抓住了准入门槛关。我国由于长期的工作基础、管理体制上的问题,很难做到这一点。”“另外,对工人进行健康监护。”刘铁民认为,“有些职业危害难以避免,通过劳动保护措施和健康监护措施可以避免工人患上职业病或者发展到严重阶段,比如佩戴耳塞、口罩等,凡是有职业危害的地方,无论接触程度高低,必须有劳动防护措施。对所有接触过职业危害的工人,必须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确定一些亚临床症状的,早期诊断治疗,不能等到发病严重再治疗。对接触职业致癌物的工人,必须进行早期癌症筛查,虽然这些成本都很高,但是对保护工人的健康意义非常重大。实践证明,像煤工尘肺病的患者,发现早期病变,及时脱离接尘作业,一部分人是可以恢复健康的。”
刘铁民介绍,“二级预防保护措施是对生产现场进行严格职业危害监测。任何超过国家标准的职业危害都是不能容忍的。如果连续多次超过,比如粉尘浓度、化学物质浓度,没有别的办法,立即停产,直到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为止。”“也有人说,工人戴了耳塞和口罩,就不需要现场环境达标。不能这样理解。安全卫生标准不是以有劳动保护措施为先决条件的。必须在作业环境中,达到安全标准。在这个基础上,采取劳动防护措施。还要给工人建立职业健康接触档案,将接触的职业危害类型、接触量写进健康监护档案,并要求这份档案跟着工人走。”
刘铁民认为,“这样的措施是紧密联系的系统,缺一不可。而且,一旦工人出现职业病症状,企业可以通过健康监护档案了解工人的职业危害接触史,有利于保护工人。另外,还可以通过档案,了解接触职业危害的量。如果接近职业病发病量,就要将工人调离这个岗位。像德国、英国等国,普遍采取工人累计暴露量的监测,保护工人的职业健康。我国早在60年代的时候,也有很多企业这样做。从这一点看,中国的职业健康工作是退步了。”
专家检测电焊车间的电焊烟尘含量
“三级预防中的最后一级是对职业病患者的关怀。”刘铁民介绍。“这包括诊断、康复和治疗。这些工作我们做得远远不够。过去,我们有很多工人疗养院,每个大的矿务局都有自己的职业病防治所和工人疗养院,为患病的工人服务,现在这套体系还有吗?!如果说,前面讲的职业健康三级防护都能够做到位,就能够保证正在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不再成为新的职业病患者,已经患病的,能够得到国家很好的健康监护和医疗保障。”
刘铁民在谈及职业健康的“双重管控”时说:“职业健康三级预防就涉及职业危害风险的‘双重管控’,也必须实行‘双重管控’。提出‘双重管控’基于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就是职业危害和工伤事故分级监管。同样是煤矿,不同的煤种,不同的采掘条件,不同的劳动保护措施,工人尘肺的发病率、发病工龄有非常大的区别。同样接触粉尘浓度下,有的工人5年发病,有的10年甚至20年,因此,我们必须要从分级管理的角度,认清什么样的职业危害因素是最严重的。这就是职业危害程度分级。同样的粉尘浓度,危害不同,环境暴露浓度不同,结果也不同。举例说,虽然粉尘危害不大,但浓度很高,仍然会造成很严重的职业危害。现在的职业危害分级,首先是依据职业危害的本底危害强度,就是自身毒性是不是很大;另外是依据作业环境中的浓度。对于本底危害程度很高,作业环境中接触浓度很高的企业,必须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大体上,对涉及职业危害的企业分成三类:一类是职业危害程度最高、劳动强度最高、致病率很高的,二类是中等程度的,三类是职业危害相对较低的企业。”
分级监管有什么好处?刘铁民说,“集中财力、物力、执法力量,重点治理职业危害大的企业,将会出现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的结果。这套办法是在工业革命后不久,包括德国、英国以及后来兴起的美国、日本都采取的一个过渡性措施,是在职业危害强度比较高的情况下采取的。一旦进入以下两种境况,这一办法就没有效果了。第一是具有强烈致病性的职业危害因素基本消除。第二是作业场所中虽然有一部分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强度很高,但是实行严格的作业环境治理措施,职业危害浓度达到安全界限。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分级管控的意义就不大了。但是目前在我国,对职业危害分级治理非常重要。”
刘铁民举例说,“地方政府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分级,如1万家企业中有200家是接触粉尘的,显然这200家的职业健康管理要高于其余无粉尘接触危害的。需要重点监管的200家企业,也要划分为若干等级,即危害重、中等、轻度的,集中监察执法力量,对危害重的企业进行治理,要求企业改革工艺,慢慢地职业危害高风险企业就得到了控制。”
上述举措是针对政府监管部门的。对于企业,刘铁民建议,“要建立职业危害暴露水平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监测。这是企业自己的事儿。如果企业做不了,就应该购买社会中介服务,替企业发现问题,同时对工人进行健康检查。通过监测,企业没有发现职业病患者,且现场环境符合国家标准,那么可以继续运行现有的健康管理体系。如果发现作业环境中职业危害因素超标并发现了新的职业危害,或者说在工人中已经出现患上职业病的,必须采取有效的工程技术防护措施,然后再进行健康监护,周而复始,持续改进。”
“作业环境及工人健康检查的结果,要通过信息系统报送给当地的安全监管部门。”刘铁民接着说,“这样当地的安全监管部门就掌握了辖区内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现状和职业病发病状况。”“安全监管部门就可以根据这些资料进行分级监管,集中力量,对职业危害风险高的企业进行执法。这样一套系统,在我国现阶段是非常适用的。但是要推行下去,还需要下很大力气。”
刘铁民总结,“这是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的分级和政府落实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分级。虽然角度不同,但最终都是为控制职业健康风险。当然,还是得依靠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刘铁民在采访中喜忧参半地说,“中国的职业健康基本是管理问题,是政策问题。中国要建立职业病防治体系,以及实现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十九大提出: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我觉得职业健康工作会越来越受到重视。”
编辑 包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