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鹤壁市老年公寓院长 王鹏飞
公建民营激发养老机构发展新活力
——河南省鹤壁市老年公寓运营介绍
· 鹤壁市老年公寓院长 王鹏飞
鹤壁市老年公寓是鹤壁市民政局2012年启动建设的养老机构项目,整个项目占地20亩,建筑面积9850㎡,设计床位215张,政府总计投资2400万元。该项目2014年竣工,2015年鹤壁市市委市政府、鹤壁市民政局决定将该项目列为“公建民营”试点项目,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最终确定鹤壁市老年服务中心为老年公寓的运营方,合作年限为13年。
鹤壁市老年公寓于2016年5月试运营,主打医养结合,主要面向社会寄养老人和城市“三无”老人,目前共有员工70名,持证护理员30名,入住老人172人,入住率仅一年达就到了80%。
鹤壁市全市人口161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22.5万,占比达到14%。当前全市的农村敬老院共计17家,民办养老机构11家。
多年来,公办养老机构在承担弱势群体老人的养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解决了为数不少的生活贫困老人的养老问题,同时也满足了“五保”老人地域性要求的养老需求,但是在公办养老机构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人才和硬件设施配备落后,专业水平较低,其次是公办养老机构普遍缺乏经营意识,再次是公办养老机构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经营理念和服务意识比较滞后,管理体制高耗低效。
与公办养老机构相比,民办养老机构在运营机制以及经营理念上相对灵活,且住养对象主要是社会寄养老人,因此民办养老机构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负担,解决养老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民办养老机构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是民办养老机构缺乏统一管理标准和规范,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其次民办养老机构人力资源较少、资金不足、经济实力薄弱,优质养老服务难以保障。再者民办养老机构前期投资较大、利润率低,回报周期长,让很多有意从事养老机构的社会团体望洋兴叹。
基于上述的现状,鹤壁市政府、鹤壁市民政局经过多方调研和论证,最终确定鹤壁市老年公寓的运营方式为“公建民营”。鹤壁市老年公寓“公建民营”的做法一方面符合国内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大趋势,另一方面也符合鹤壁地区现状,弥补了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的不足,解决了多方面的问题,真正达到多方受益的效果。
对于政府来讲,首先运营所需要投入的设备及用品由运营方投入,降低了一部分财政支出;其次解决了政府该项目人员编制的问题,老年公寓全部员工人事问题由运营方负责;再者摆脱了政府运营养老机构传统机制的束缚,真正实现市场化、灵活性运营;最后还保留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特性,运营方为城市“三无”老人预留了15%的床位,实现无差异化服务。
对于运营方来讲,首先省去了机构基础建设和装修费用,减少了前期资金的投入,降低了启动运营的门槛;其次通过“公建民营”的合作机制,运营方向政府每年缴纳的费用远低于市场经济环境下同等面积的租赁费用,降低了运营方的运营成本;最后“公建民营”的合作机制能够帮助运营方提升老年公寓的公信力,使老人能够安心入住。
对于社会来讲,首先城市“三无”老人有了很好的住养去处,并能享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其次“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为社会提供了一个硬件条件好、服务质量佳的现代化养老服务环境,让更多的老年人能够扭转观念,接受现代化的养老服务理念;最后“公建民营”模式将政府和社会力量的优势进行了有效的整合,展现出了很好的运营效果,从而能够让更多的社会力量看到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前景,继而积极投身到该行业中来,起到了很好的社会引导作用。
鹤壁市老年公寓启用的“公建民营”模式不仅将政府的资源和社会的力量进行了巧妙的融合,充分展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同时还在定位及运营细节处理上有创新、有突破,达到了理想的效果。
首先是鹤壁市民政局科学理性思考,评选出合适的“公建民营”运营方。鹤壁市老年公寓确定“公建民营”模式后,社会上很多企业积极参与,最终符合招标条件的一共有9家机构,其中有来自中国台湾的养老企业,有省内知名的养老运营团队,有鹤壁当地从事医疗事业和养老服务业的几家民非组织。鹤壁市民政局实施全方位论证,从企业背景、企业实力、市场基础、运营理念及社会影响力科学评估,最终确定了鹤壁市老年服务中心为鹤壁市老年公寓的运营方。
鹤壁市老年服务中心建立了12349信息化养老服务平台;在社区养老方面全市建有25家日间照料中心、6家托老站,有着很好的市场基础,同时该机构团队成员年轻、运营理念超前,社会反响良好。鹤壁市民政局考虑到老年公寓未来发展的定位以及运营稳定性,认为鹤壁市老年服务中心在市场基础、运营理念、发展潜力三方面有很大优势,能够将老年公寓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挥到最大化。鹤壁市老年公寓运营一年后,事实证明鹤壁市民政局当时的决策是科学正确的。
其次是鹤壁市民政局做到了国有资产和社会资产界限清晰。“公建民营”模式最大的隐患就是国有资产流失,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鹤壁市民政局始终坚持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要有明确界限,并且严格要求运营方不得使用老年公寓项目发展其他事业,也不得利用国有资产进行融资或贷款。该决策的制定便于“公建民营”合作到期后国有资产的清算,也做到了国有资产保值不流失。
最后是“公建民营”模式充分发挥了鹤壁市老年公寓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传统公办养老机构发挥的主要是社会公益效益,而民办养老机构更多的是发挥经济效益,但是鹤壁市老年公寓“公建民营”模式的实施即发挥了社会公益效益同时也抓住了经济效益,一方面城市“三无”老人可以在老年公寓内享受无差异服务,有了很好的住养保障;另一方面政府不需要再为老年公寓的运营投入经费,而且每年还能收到运营方上缴的国有资产使用费。
鹤壁市老年公寓整个运营团队专业化程度高,硬件设施和住养环境标准起点高,展现出的完全是现代化养老服务理念。另外,运营方严抓服务和管理,在运营理念和运营模式上大胆创新,实施双团队服务,除了护理团队对老人开展生活护理服务外,由行政各部门组成的亲情服务团队还定期为老人开展的陪同就餐、互动游戏、手工、聊天、散步等陪同服务,全年共计开展各类活动134场次,平均每周2.5场次。高频率的精神文化活动大大提高了老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在养老机构内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鹤壁市民政局确定鹤壁市老年服务中心作为鹤壁市老年公寓的运营方之后,使得鹤壁市老年服务中心自身构建起了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通过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居家上门服务,通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托老站开展社区养老,通过鹤壁市老年公寓开展机构养老。鹤壁市老年服务中心三位一体养老服务模式的建成,为自身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真正实现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者之间相辅相成、融合发展,12349信息平台为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提供数据基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发挥服务辐射效应,鹤壁市老年公寓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提供团队支持和服务保障,三者的有效结合让鹤壁地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焕发出了新的活力,打破了传统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运营困难的瓶颈,同时也解决了行业内养老机构入住率低的难题,鹤壁市老年公寓运营一年入住老人达到172人,入住率达到80%,比行业内同类养老机构达到该入住率提前了两年左右。
鹤壁市老年公寓2016年被选报为全国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试点单位,2017年又被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推选为第三批全国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旨在打造在行业内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现代化养老服务模式与标准。
鹤壁市老年公寓的成功运营是鹤壁探索“公建民营”的一次大胆尝试,通过引进社会力量对国有资产高效应用,利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鹤壁市老年公寓的养老服务功能和社会影响力,目前已经大大超出合作预期效果,是养老机构运营的一次成功改革,具有很好的借鉴和推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