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体制机制创新项目探索

2017-12-11 02:03阚国坤
职业·下旬 2017年11期
关键词:理事会

阚国坤

摘要:就已完成的国家高职示范(骨干)项目来说,体制机制项目中理事会制度建设是第二批新增内容,也是公办高职院校开启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先导探索与尝试。本文对江苏省8所国家高职骨干校进行综合考察,探析了理事会制度实践方面取得的成绩与存在问题等,为更多公办高职院校推行理事会且常态化运行等提供参考,旨在促进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走上产教深度融合的育人之路。

关键词:理事会 骨干高职 江苏实践

2015年底,国家骨干高职校项目验收圆满结项了,总结固化高职校体制机制中,力求通过探索理事会制度密切校企合作增强内涵建设的经验依然任重道远。笔者以中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南京科技职业学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等江苏8所骨干高职校的材料为分析依据,初步总结骨干高职校探索政府、社会、行业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理事会建设实践过程及经验成果,寻求解决当下高职产教深度融合瓶颈问题办法,实现示范与引领作用的发挥。

一、骨干高职院校体制机制项目理事会制度建设的设计理念

1.校企合作背景下国家及政府对理事会制度的设计理念

高职教育办学实践和研究皆表明:单一依靠高职院校自身办学的体制机制是我国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不能适应市场及国家需要的关键问题所在,因此,我国首先在政府层面积极主导高职院校进行校企合作共育人才的体制机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中第一次提出了高职院校要探索建立理事会或董事会的要求。其后,《教育规划纲要》第四十条进一步规定了高职院校通过探索建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实现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长效机制的要求。2014年9月1日,教育部出台施行《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为高职院校全面推行理事会制度详细的参考样本,体现了政策设计的理念。

2.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对体制机制项目中理事会建设的设计图景

真正为高职院校探索理事会实践进行设计规划的是国家骨干高职校建设项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中明确要求立项建设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强调体制机制创新中探索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多方共建高职院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最终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进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提升服务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就江苏而言,申报并被批准建设8所骨干高职校在其《申报书》及《建设方案》中列出了作为体制机制最重要项目——理事会建设详细内容,《规程》核心内容在其中皆可见,说明理事会建设项目设计图景是全面周到的,也为骨干院校创新实践提供了建设指南。

二、江苏省8所高职院校理事会建设实践探索与成效

尽管江苏省8所高职校在数量上只占本省公办高职校总数10%(公办高职院校65所,总体89所),但由于政府及院校共同努力并重视建设过程,终以优良成绩通过验收。

1.理事會建设项目的探索创新实践

(1)理事会的设立与运行。江苏省8所骨干高职校在3年建设期间各显神通,利用中央、省级财政、企业及校友等捐赠资金,提供了从60万元到136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确保了理事会由筹建到运行所需资金。各院校依据设定方案与自身特点及所处行业,都在不同时间成立了名称不同的理事会,但冠名突出了“校企”“合作”字样,标明了设立理事会的核心任务(见下表)。

理事会建设都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先期调研筹备,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多是利用原校企合作办公室等机构人员,详细拟定了理事会章程草案,遴选了理事会成员等成立准备工作,同时继续做好校企合作指导工作。第二阶段召开理事会成立大会,通过理事会章程、设立理事会长等组织架构等,并逐渐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保障机制,按照理事会章程规定,专门委员会等工作机构运行,具体指导二级院系及重点专业的校企合作育人事宜。第三个阶段是各校每年适当时间召开了理事会大会或年会,总结校企合作成效,布置校企合作任务,审议增补理事会成员单位,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力求专业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等诸多方面重大突破,将校企合作贯穿于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2)理事会的运行模式。江苏省8所高职院校理事会设置了各自的组织架构图,并在实践中行成了二层、三层及四层运行模式。这是理事会项目中最具创新的部分,体现了建设院校对理事会价值的最大追求。

采取二层运行模式的有: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合作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与专业共建共管委员会二级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着力提高专门人才质量、优化合作育人环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理事会下设专业建设、教学指导等6个专项委员会与环境艺术等6个校企合作中心的两层长效运行机制。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下设区域合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前者负责校内外办学资源的统筹和协调,后者负责校内办学活动的指导与协调,共同提供内外部支持实施校企合作办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采取三层运行模式的有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理事会秘书处下设人才培养合作、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服务和科技合作等4个工作委员会,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等6个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联盟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及6个专门工作委员,实施在二级学院(系)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三层面管理,健全工作管理制度,建立考核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与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合署办公)指导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等工作机构,专门工作委员会全程参与并指导二级教学院系的运行体制机制。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下设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具体指导发展咨询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等机构,拓展校企合作领域运行机制。

采取四层运行模式的有江苏现代畜牧业校企合作示范区理事会构建由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与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项目建设办公室、资产管理办公室及5个专业理事会的工作,通过专业理事会指导院系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等这样四级层面运行模式。

2.骨干高职校理事会建设取得的成效

8所院校在理事会建设实践中没有当成一个孤立单元,而是将其贯穿到整个体制机制创新项目全过程,具体落实到重点专业建设中人才培养、课程设置、教材编写等内容,凸显了理事会在体制机制创新项目中发挥的成效作用。

(1)高职理事会营造了共赢的开放办学外部环境。8所骨干高职院校以前进行校企合作,多是由校企合作办公室牵头相关企业进行,而理事会则将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多方联系到一起,在理事会章程协约下建立合作共赢关系,为开放办学营造了整合资源的外部环境。理事会搭建形式多样互动交流平台,起到了沟通与社会联系的桥梁作用,促使地方政府出台了与之配套的校企合作政策,促使行业参与学校专业建设,提升了产教融合的契合度。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在合作办学联盟理事会指导下形成了“一体两翼三园”运行机制,校企合作由“订单班”到校内“爱迪尔珠宝实训店”“苏宁易购校园店”,再扩展到“首屏学院”“九如城学院”等校外基地,走出一条初级校企合作过渡到高级校企联合办学的创新之路。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合作理事会事会通过运作达到了“园校企”三方集结联动,借力化工职教集团、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多渠道、多途径整合资源,实现了三方合作共赢局面,推动校企合作纵深发展。

(2)理事会在实现在专业教学的基础上通过校企合作共育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通过理事会与企业行业建设校企教学中心,校企共建“双主体学院”“内园外站”“校中厂”“厂中校”“双岗双职”等多种方式,搭建校企一体化平台,形成了“贴近产业、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办学格局,进行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提高学生对专业与企业接轨学习的积极性。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在合作办学理事会指导下,着力调整优化专业设置与定位,以拓展校企合作深度和广度、增强办学活力为目标,重点共建食品科技园和实习宾馆2个“教学工厂”建设新模式,优化专业格局,形成“多元融合,学做一体”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升了专业内涵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推动政校企共建推进“一园八站”建设,培养工学结合人才模式,发挥人才共育、人员互聘、多元投入、实训基地共建和技术服务协作五大机制效用。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建立“南信科技园”服务企业和支持教学机制,探索了校企“互利共生”合作主体模式,形成一批运行良好、效益明显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示范点,共育专业技术人才。

3.公办高职校理事会扩大“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升了在行业企业的影响力

高职院校通过理事会在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中设立“教师工作站”“大师工作室”等,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了条件与机会,也为企业技术人员任职教学提供了可能,使得培育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双师型”教师数量与质量迅速提交,满足了利益相关者的实际需要。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理事会推进“四位一体、四方互动、四联四定”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开发“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平台系统校企共享,与企业共建“大师工作室”等,大大提升了“双师型”教师育人能力。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采取“校企互动,双向交流”手段,“双师素质”提升较快,打造了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总体而言,江苏省8所高职院校理事会使得校企合作达到了“相生相伴”效果。正如高职教育专家马树超所评价,这批院校理事会成效“不仅仅使学校办学业绩得到明显提升,更重要的是在校企合作体制机制上取得了成功突破,为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了保障。”

三、公办高职院校理事会建设还需突破问题探析

第一,高职院校对理事会的认识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理事会专题网站原本是校企合作办学集成化应用平台,可有效促进理事会成员之间等交流与沟通的。建设期间为同行提供借鉴学习的江苏现代农业校企(园区)合作联盟理事会网站,现也改版不见了。目前仅有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联盟理事会网站在运行,各校可采取理事会与校企合作办公室等共设网站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二,高职院校突破长期存在独立办学惯性制约,吸引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者真正参与的办法是探索混合所有制的双冠名学院。这方面在国家政策层面已经获得支持,就看高职校如何创新突破了。由理事会推动按照市场规则切实推进多方实质性参与招生、培养及就业的全过程,整合资金、设备、人员等办学资源等持续性投入,真正实现产教融合深度育人。

四、对后示范时代公办高职院校理事会建设的理性思考

第一,高职院校面临着由校企合作理事会向单位法人理事会转型升级发展机遇与现实要求。事实上,在国家推进骨干高职探索理事会制度后,《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列入公益二类高职院校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形式的治理结构,提高運行效率。可以说,国家骨干高职校及省高职院校示范进行理事会实践探索,也是高职教育顺应宏观环境变化,创新治理制度模式的先导示范探索。

第二,江苏公办高职院校都在已经审核公布的大学章程里设定了理事会名称、作用、职责、代表组成等内容,为贯彻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及“十三五”规划,积极探索内部治理制度路径提供了法律保障,期望高职院校能够从完善大学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的高度予以实践,发挥高职教育为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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