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维护声誉”到“自揭伤疤”

2017-12-11 22:03邓宏娟
党员生活 2017年12期
关键词:声誉通报违纪

邓宏娟

刚上班不久,县委巡察办的何主任打来电话,说有人在朋友圈评价了我们微信上刚发的通报,我心里顿时咯噔一下:难道出了什么问题?

我连忙点开微信,何主任发来一张截图,原来是我们之前发布通报中的一位当事人,在自己的朋友圈发了一张有关他的通报内容截图,并留言道:“不论你有多大的理由,不该要的千万不能要。勇于直面自己的错误和缺点,在生活与工作中加以改正,时刻不忘自己的身份,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不忘初心,永跟党走,做合格党员。”

看完这段话,我承认我被打动了。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已经5年了,因为工作原因看到过很多“忏悔信”“悔过书”,但是“自揭其丑”而且是在微信这个公开的平台“坦白”自己的违纪事实,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通报曝光后,周围人也有很多议论,他心里还是有不小的压力。不过他工作劲头不但不减,而且还直面自己的错误,在朋友圈公开表达自己堅定的决心和态度,这是正能量!”何主任又发过来一段话。

我的思绪不禁回到几年前。某次因为一篇新闻报道中点到了一个违纪案例,在稿件见报后,我们办公室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对方直接来质问是谁写的报道?为何公开发表?对其声誉造成了影响怎么办?此事让从事纪检监察宣传工作的同事们,很长一段时间内“投鼠忌器”。

然而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也发生着新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典型案例被公开通报,不仅点名道姓直指违纪单位和个人,起到了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而且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在党员群众心目中的严肃性和参与感,也真真正正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感受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同时,被 “曝光”者也经历了一个从抗拒到直面的过程,这一过程体现的,不仅是违纪党员干部心态的变化,更彰显了我们党敢于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政治勇气,是5年来正风肃纪,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更加清新之变。

“党要惩治腐败,也要挽救同志。”“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这才配做一个共产党员”……一条条留言翻过去,我也要去点个赞!

(稿件来源:咸丰县纪委)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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