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外汇总局在2009年7月13日颁布的《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境内依法具有吸收存款且具有办理结算等业务经营资格的中外资银行均可为合法在境外注册成立的机构开设境内非居民外汇账户。可以说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业务基本全面放开,未获得离岸银行业务牌照的银行可以开展法人机构的离岸业务,只是形式上由离岸账户(OSA)变成了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NRA)。由于银行内部系统开发、操作规程制定及营销调研等方面的诸多限制,此业务在国内商业银行尚未真正普及展开。由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份文件中并未明确商业银行是否可以经营资产类业务,所以商业银行也不愿轻易开展资产类业务经营。
自2002年6月恢复开办离岸银行业务以来,以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主的几家银行的离岸银行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总资产、负债、贷款或是中间结算业务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尤其是2009年是世界金融危机全面爆发的一年,四家银行的离岸银行资产不但没有下降,反而从2008年底的53.2亿美元迅速增加到86.3亿美元,2009年增长率为62%。我国离岸银行业务已经初步成熟,具有一定的抵抗不利金融环境的能力。
【关键词】离岸银行 信贷 风险控制
一、业务特点
(一)离岸银行业务的管理方式
各银行設立专门的离岸银行业务部门,设立独立的外汇账户并配有专业人员实行独立核算,使用业务专用凭证和业务印章,一般账务处理采用借贷记账法或外汇分账制,在单独账簿中编制财务报表以及统计报表,于年终进行并表。对于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来讲,实行内外分离型的离岸金融市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可以有效防止其对国内经济、金融的冲击和负面影响。
(二)完善的规章制度以控制信贷风险
在防范控制风险方面,各家银行均按照外汇管理局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一是健全离岸信贷内控制度,除原有内部的内控制度以外,还修订了《离岸贷款风险管理规定》、《离岸会计人员对融资、授信业务的再复核的管理规定》、《离岸贷款法律监控办法》等制度规章;二是从信贷结构、程序规范入手,各行以离岸审贷委员会为主体,落实审贷分离的基本原则;三是信贷过程中严控风险,重点考量抵押物足值情况和增加担保,严格控制信贷总量,同时控制单笔贷款金额;四是通过重组、清收等方式,收回逾期贷款,降低不良率。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深圳市各行定期汇报“离岸不良贷款统计表”和“离岸大额贷款统计表”,对范围内的离岸资产质量进行跟踪监测。
(三)业务市场主要主要集中在港澳台地区
我国银行对离岸市场不熟悉,而以传统优势的存贷和国际结算等业务方式介入离岸金融业务。以设立在香港都的代表处为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对外宣传,市场调研。在离岸业务市场拓展方面,利用毗邻香港的优势,全力开拓香港市场业务,因此,香港市场的客户量和资金量一直保持领先地位。
(四)远距离服务模式
由于离岸金融业务的服务是在国内,而客户却是国际性的,因此解决客户服务,并保证业务的法律手续完备有效、控制经营风险这个矛盾是一个大问题。招商银行离岸部制定出了一套单据传递、密押编制、核押等办法,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
(五)采用多种方式筹集资金
在吸收存款方面,各行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除传统的存款形式,还运用大额存单等多种揽储工具在国际市场上直接筹措资金;不仅吸收间歇性资金、闲置资金,还努力争取大量沉淀资金,海外上市公司资金也作为揽储重点领域。此外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以同业拆借作为资金补充。
二、业务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经营风险
离岸银行业务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国际化,面临的风险更大。
离岸业务面临更为严峻的信用风险,因为离岸注册地法律隶属英美法系,要求严格保密股东和董事等公司信息,香港、百慕大、开曼、BVI都不要求公开披露公司实际拥有人;公司注册简单,可以没有实体办公场所,离岸业务服务的对象分布在世界各地,信息不对称会使银行难以深入、全面、迅速、准确地把握开户对象的成立背景、经营过程的信用表现及资信状况等,使银行经营业务监管成本增加,风险加大。很多国际投机游资就是利用离岸金融的保密性特征进行运作,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前泰国外债中有超过一半的比例是由曼谷国际银行设施(BIBF)借到的,这些资金大部分又用到了房地产业,催生房地产泡沫,直到房地产泡沫破灭,国际游资瞬间撤走,留下巨额呆坏账给当地金融机构,东南亚各国多年的经济努力付之东流。
对于信用风险的控制,国内离岸银行应当以审慎的态度,对客户进行细致调查,详细了解客户的主营业务、资本属性、行业类型、业务发展目标、海外经营性质、实际经营所在地、未来业务发展计划、主要资金来源国家以及主要业务需求等背景情况。
离岸金融市场的保密性对于吸引客户来说无疑是一种优势,但是为了控制风险,上述做法仍是值得提倡的,保密性是一些离岸金融市场的主要竞争优势,但不表明高透明度的离岸金融市场就无法生存,以开曼群岛为例,这里是90%世界对冲基金的发源地,但在《开曼群岛金融服务协会备忘录》中,仍然强调该地是高度透明的管辖区,多年来为国际清算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数据,在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CIMA)的网站上也可以获得大量的关于行业规模、性质、地理来源等数据。可以说无论离岸金融市场抑或离岸银行对客户细致的调查也都是出于对客户的负责。
离岸金融作为金融创新,是以全球为市场,自由化程度较高,利率和汇率市场化,具有的市场风险更加明显。由于离岸银行业务经营的是可以在境外自由兑换的货币,离岸银行业务的外汇存贷利率可以参照国际相关市场利率,所以比较容易受国际金融市场及国际游资投机活动的冲击,其经营风险相对国内市场要大很多。市场风向作为外部因素,控制起来难度较大,各离岸银行应当对国际金融形势有着很好的把握,掌握利率汇率变动信息,如果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时,应当完善应急机制,保证离岸银行的稳定。endprint
银行的操作风险突出,银行的规章制度不规范及银行业务人员的风险意识淡薄都将引发更严重的银行风险。各家银行的离岸业务由总行直接经营,但是离岸客户却较为分散,业务经营的集中性与客户所在地域的分散性使得了离岸业务必须依托分支机构对所在地的离岸客户进行本地化服務以提高效率与服务质量。由于离岸业务整个信贷流程中可能会涉及总、分、支行等多个环节,总行无法实时监测分支行业务服务是否规范,如分支行管理、操作不当可能导致发生较大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离岸银行应当积极建立完善的离岸银行业电子信息系统,将业务处理信息化、智能化,减少人工操作失误带来的风险。严格遵守“印鉴密押管理,开户董事会授权,分支行面签”制度,降低客户业务准入中发生的操作风险,同时需建立稽核部门对前台营销部门的内部审计、后台会计部门对前台营销部门的会计监督、合规部门对前台营销部门的合规检查、风险管理部对前台营销部门的授权审批等部门间内控监督机制,对整体业务进行中“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督,将前台部门的操作风险降到最低。
(二)业务品种单一
我国离岸银行业务虽然表面上看品种繁多,但是实际上大同小异,主要以传统的存、贷、国际结算为主,并不涉及目前离岸金融中心发达的间接融资业务,如股权、债券融资等,这使得客户在选择上有局限性,不利于我国离岸银行在国际上竞争。
业务产品单一主要原因是银行离岸负债业务资金来源单一,规模偏小,吸收资金严重不足,这些制约了离岸银行业务的发展。负债业务总量偏小由于负债总量和期限结构的原因,在开展离岸银行业务时不得不持有大量头寸来保证流动性,资产业务也由于短期贷款投放难度较大而只能局限于债券投资或银团贷款,因此影响了贷款发展。市场缺乏规模效应、境外同业拆借易受国际市场波动影响致使银行资金来源不足,难以维持离岸银行业务中长期资产业务大规模发展。资金来源及期限不匹配、运用结构不协调,经营过程中流动性问题较突出,限制了银行的产品创新和业务的发展。
随着离岸市场竞争加剧,我国离岸市场的管制逐渐放宽等外部条件的改变,相信国内离岸银行会积极开发新的离岸金融产品,满足不同的客户需求。从本质上来说,离在岸业务联动过程就是金融创新的过程。通过离、在岸联动,获得新的客户、进行产品新的组合、增强风险控制能力,促进了商业银行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业务流程再造等一系列创新,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化优势,促进离岸业务的发展、实现离在岸联动效应。可以与证券、保险、期货等不同金融行业展开合作,共同开发出如离岸金融衍生品、离岸信托、离岸私人银行、离岸资产证券化等等,这不仅可以改变银行产品单一的现状,同时也满足客户的需要,提供更多规避风险、资产保值的手段。
(三)盈利水平低
离岸银行业务因其业务属性有着独特优势:运营成本相对较低、吸收离岸存款免交存款准备金;优惠税收政策、盈利空间相对比较高、存贷利差大。在外汇管制严格的境内,离岸账户资金进出自由的政策对各离岸公司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这些优势是可以增强银行的竞争优势的,从理论来说离岸银行业务的盈利水平应该更高。但是事实却相反,国内银行离岸业务利润总量都比较低,虽然在存款、国际结算业务上获得了跨越式增长,但是利润并没有同比例提高。
我国离岸银行受到国内出口企业的影响,客户主要集中贸易中间商,业务种类单一,仅仅把离岸银行作为转单平台,业务为简单的款项汇入汇出,不需要增值高的离岸金融服务。因此,解决盈利问题首要解决客户拓展问题,银行要加大业务宣传力度,在电视、报纸和户外广告多宣传推广该业务。同时还可以联合高新开发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型离岸客户推介活动,为优质国有企业、海外上市公司、民营企业、外贸公司介绍离岸业务产品及金融服务方案,发掘客户资源,拓展市场。积极参加国际金融市场竞争,树立良好的银行品牌形象,尤其是有针对性的客户挖掘,从而改善国内离岸银行的客户结构,提高利润。
作者简介:尹乐(1987-),男,山西太原人,大学本科,研究方向:金融类。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