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大像山大佛窟木楼考

2017-12-11 10:50魏亚芳
丝绸之路 2017年22期
关键词:木楼文物保护

魏亚芳

[摘要]大像山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甘谷大佛为国内巨佛之一。大佛窟原有木构建筑,从重楼七层到全部毁去,是历史的见证。研究大像山石窟寺的演变,对认识中国石窟寺的演变意义重大。

[关键词]大像山石窟;木楼;文物保护

[中图分类号]K87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7)22-0025-02

甘谷县大像山大佛坐落于高约200米的崖壁间,是全国相对地面高度最高的大佛,为石胎泥塑。经考证,石胎雕于北魏时期,泥妆塑于盛唐年间。大佛整个身躯为半圆雕,高23.3米,宽10.2米,面相庄严,躯体厚重,静穆慈祥,两眼平视,手施拔济众生印,足踩莲台,作善跏趺坐于束腰须弥座上,造型精美,是全国大型石窟造像中为数不多的珍贵文物。大像山也因之而成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甘谷地处佛法东渐的必经之地,大佛以及窟东一连串平顶方形禅窟,较好地保存了佛教传入中国时最早的窟龛式样,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逐渐兴盛。北朝时期,全国范围内名山胜地凿窟造像之风大盛,大像山石窟就是这一时期的产物。大像山石窟虽没有确切的始凿年代记载,然据现存洞窟形制和《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记载,大致可推测大像山早期石窟的创凿在北周之前。还有一个重要的旁证是北周保定五年(565),大都督李允信在麦积山“为亡父造七佛龛”,其规模宏大,堪称麦积山石窟之首。时著名文学家庾信专门撰《秦州天水郡麦积崖佛龛铭》以记其盛:“异岭共云,同峰别雨,冀城余俗,河西旧风。”该铭通篇言开窟造像之事,寻绎文义,则甘谷当时石窟之建,而堪与麦积山佛龛先后辉比者,在冀城非大像山石窟莫属。而冀城正是北周时甘谷的旧名。而《序》中的“河西”是指整个黄河以西,包括整个渭河流域及“陇坻”的麦积山的广大地区,说明了这一区域佛教之兴盛。

从大佛龛开窟塑像至唐末,大佛窟没有木楼的记载,整个中国石窟也没有这方面的记载。中国石窟寺研究专家宿白先生在《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中通过大量资料论证认为:中原北方窟龛的发展演变,大体上可区分为四个时期,第一时期即5~6世纪,是这个地区开凿石窟的盛期,多大佛窟、佛殿窟、塔庙窟,也有少数禅窟和禅窟群,“9~10世纪,石窟开凿渐趋衰落,窟前接建木构堂阁的做法开始流行”。在全国,乐山、敦煌等地的石胎大佛,都是在宋代加架楼阁,并在面部妆泥塑作。宋《太平寰宇记》载:“石崖上有大像一躯,长八尺(丈),自山顶至山下一千二百三十尺,有阁道可登。”唐代建成的五层楼阁至宋代仍然完好无损。宋嘉祐三年(1058),整个北方地区的佛事活动虽然频繁。但多数不以开窟造像为主,而是在前人基础上补修、重修。其时,由于自然侵蚀、窟檐楼阁破损严重,大佛亦受其蚀,故在宋嘉祐三年维修时,加固翻修了窟前楼阁,修塑了大佛。今大像山大佛窟壁存同治九年(1870)立《重建大像山碑记》,文曰:

大像山者,邑城西南山古佛也。山开陡出石像,高百二十余尺,覆以重楼数层。肇于宋嘉祐三年,迄今八百余岁,地方于以庇神庥焉。同治初,经兵燹,佛楼被焚,露立八载,无复起宇者。任于庚午正莅斯邑,议重建之。其工巨,需数千缗。募之各统戎,慨然诺。任督其事,率会首等,越五月而工乃成。非致侈言焕然,亦聊以蔽风雨云。是为记。

文中“任”为时任伏羌县令强任,这是一位对大像山建设保护大有贡献者。宋嘉祐三年为公元1058年。笔者认为,“大像山者,邑城西南山古佛也。山开陡出石像,高百二十余尺。覆以重楼,肇于宋嘉祐三年,迄今八百余岁,地方于以庇神庥焉”这种断句是正确的,也符合历史事实。宋嘉祐三年,大佛“覆以重楼”,“迄今八百余岁”,符合中国石窟寺的发展历史,也符合大像山大佛窟楼阁的历史。宋嘉祐三年(1058),大佛窟前兴工建成楼阁保护佛身,同时又用泥塑技艺重妆佛身。从此,大像山兴建木构殿宇,并在所有窟前兴木架阁,成一时之风。

大像山附近发现的石刻小佛像均为北朝时期作品,这些又以实物的形式证明大像山佛教活动,大佛雕凿年代为北朝时期当无所疑。

再说“覆以重楼”。嘉祐年间的“重楼”究竟几层无记载可考,不得而知,民间传说最早为七层,七层符合佛教仪规,亦非空穴来风,口耳相传,似有一定道理。

明叶应甲《伏羌县志·地理志·山川》载:“大像山:在西南三里,巅上有佛,就崖刻像,高百丈……上覆以楼,今楼废。”该记载表明,至《伏羌县志》纂成的明熹宗天启七年(1627)前,大佛楼已毁,楼层数依然未记。

清巩建丰《伏羌县志·山川》在“八景”条下有:“悬崖大像:山顶有石佛像,高百二十尺,覆以重楼七层,仰楼云汉,一奇观也。”该记载清楚地表明,清乾隆十四年(1749)大佛窟前的木楼为“七层”。而这“七层”,很可能就是明时已废的“重楼”,宋时始修未记的“重楼”。

清乾隆四十六至五十年间(1781~1786),县令杨芳灿主持重修大佛窟楼阁。工成,杨芳灿撰《大像山佛龛铭并序》,文中有“琉璃耀日,七重雀目之窗;金碧凭霄,百尺蛇鳞之角”句。由此可知,杨芳灿主持所建大佛窟楼阁亦为七层,且每层有一窗。

清同治二年(1863),回民举行反清起义,义军上大像山,毁塑像,焚大像楼及全山梵宇祠庙。此为大像山有史以来最大之劫难,除大佛以外的塑像和木构建筑无一幸免。大像山木楼经这次劫难元气大伤,以后恢复修造再未能达到之前的状态。

清同治九年(1870),县令强任“募资兴修,一复承平之旧”,将大佛楼由90年前的7层限于财力改建为5层3间。此事由平襄刘伯龙撰《重修大像山碑记》立于大佛窟左侧窟壁。与此同时,同治十年(1871)修无量殿,有魏观象《重建无量殿叙》记其事;修圣母殿并山门,有骆维祺《重建大像山并关圣殿碑记》述其事;修玉皇阁,有原筮贞《大像山创修玉皇阁记》述其事。

大佛露立八载之后,大佛窟楼阁由7层变为5层,虽有删削,而气象不减。民国安履祥《甘谷县志·山川》载:“文旗悬崖间凿佛像一尊,金容彩衣,辉映渭川。高约十丈余,足趾一甲之大,直如箕;一指之大,巨如瓮。清末,右手一指堕,坏护身层楼一间。”这条记录包括了两条信息,一是大佛窟楼阁至此已成危楼,二是这时的楼阁距大佛极近,甚至有幾层就在大佛手指之下,否则,是不会因指堕而“压塌层楼一间”。endprint

民国九年(1920),海原特大地震波及甘谷,大佛五层楼阁木架倾塌。先因指堕而成危楼,再遇地震,同治十年(1871)兴建的五层三间楼阁寿终正寝。

民国十年(1921),李绣鎕等人募金重修大佛楼阁,将原五层三间楼阁改为三层五间。民国安履祥《甘谷县志·建置·宫祠寺庙》载:“护身楼共三层,楼宽五楹,允称巨工。”苦于财力有限,这时的三层楼阁基本上是利用原有材料作了一些删改,其简陋有民国年间照片为证,它和同治年间的五层楼是不能比的,更是和宋嘉祐时的七层楼阁不可同日而语,甚至,已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楼了,只是一个防雨设施罢了。

此后半个多世纪,由于缺少必要维修,至1977年时,木楼全毁,大佛露立。为保护大佛不致风雨侵袭,当地僧众于当年和1979年两次给大佛全身裹罩塑料布遮风挡雨。1983年10月,修复大佛窟龛,补塑大佛手足,增修窟前平台、栏杆。大佛窟楼阁至此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从七层、五层、三层,到最后消失,大像山木樓的演变是缓慢的,但也是残酷的,大像山木楼是大像山辉煌与劫难的见证者,更是辉煌与劫难的承载者。

关于甘谷大像山大佛窟楼阁,历代方志和有关典籍零星的记载是一个方面,为数稀少,堪称珍贵的民国照片是一个方面,但更重要、更有价值的还是大佛窟内保留至今的历代楼阁修建时开凿的椽眼、梁眼和其他窟眼,它们是大佛窟木楼曾经存在的最重要的资料和最有力的佐证。这些窟眼不仅多,而且密,稍加研究就会发现还有一定的规律,左右两侧的窟眼大致对称分布,而窟后大佛头顶的上下两排椽眼极为整齐。估计宋嘉祐年间的七层楼阁,或者清同治年间的五层楼阁,是将整个大佛完全置于楼阁内的,是名副其实的石窟寺。正因如此,才有“清末右手一指堕,坏护身层楼一间”之事。大佛窟木楼的意义,除起装饰作用外,最为重要的作用还是“护身”。

近年来,经过对大像山大佛窟的现场勘察对比,参照三维扫描窟壁的成像图,可以肯定历史上大像山曾存在过不同形式的窗檐和木构建筑,其作用就是为了加强对大佛的保护。

大佛头顶后侧两排连续的小孔洞是顶层屋檐的椽洞,且下层孔洞的时间要早于上层,且有重复使用的可能。因为从屋檐主要承担排水和保护大佛的性质及法式等特性判断,后期的椽洞不可能低于前期,否则屋檐太平缓,不利于排水及对大佛的保护。窟壁两侧相对较大的孔洞在水平方向呈对称且有规律地错落布置,可判断作为梁洞。窟壁两侧有斜向的三道槽痕,根据现存长度、斜度和痕迹的间距及两壁的对应关系,判断应是窟檐的椽子长时间与窟壁接触而遗留下的痕迹。所有这些,都清晰地表明当年木楼的基本结构,只是因于人力和特别是非人力的不断毁坏,至今只成为残迹。

理清大像山大佛窟楼阁的演变过程,不仅对于认识中国石窟寺的演变、研究中国石窟开凿、木楼保护等有重大的意义,而更重要的还在于鉴古知今,吸取古人的成功经验,加强对大像山大佛这一“国之瑰宝”的保护。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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