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交宣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在全社会产生积极反响
文 交宣
今年12月2日是第六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按照部领导的指示要求,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下发活动通知,以“尊法守规明礼 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举办大型主题活动,全力会同中央权威新闻媒体开展高频宣传报道,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相关活动,不断扩大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在全社会产生了积极反响。
坚持正确导向,发挥央媒舆论主力军优势。为充分发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央级主流媒体舆论主阵地主渠道主力军作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前策划、周密部署相关节目安排。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领导带队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汇报“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报道工作,协调央视在多频道播出相关节目。2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社会与法频道播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平安行·2017》,通过交通安全文艺节目、事故当事人现身说法等内容倡导尊法守规明礼,共筑文明交通梦;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自1日起,连续播出“平安回家路”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重点关注危险驾驶及常见不文明交通行为,采取现场报道+记者体验+短片的形式,报道公安交管部门对相关问题的持续治理;同时,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东方时空》及综合频道、新闻频道《今日说法》《朝闻天下》《新闻直播间》《新闻30分》《共同关注》等多档栏目滚动播出交通安全有关节目。自11月30日至12月4日8时,中央电视台8个栏目共播出新闻126条,相关节目总时长超过30小时,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滚动播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字幕提示近900条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与央视新闻频道联合推出12个公益宣传片,由欧阳夏丹、胡蝶、潘涛、王言等央视著名主持人出演,122期间在央视新闻频道滚动播出近百条次。
围绕今年主题,自11月21日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陆续发出七部门部署“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危险驾驶典型案例等多篇新闻通稿,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等权威媒体刊载发布。2日,人民日报刊登北京针对外卖骑手进行交通安全培训相关新闻。各地通过本地主流媒体开展全方位宣传,北京、河北、吉林、浙江、河北、福建、宁夏、重庆等30余省(区、市)联合本地电视媒体通过文艺晚会、现场直播等形式推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天津、江苏、广东等地在《今晚报》《扬子晚报》《羊城晚报》等地方权威媒体刊载公益广告、专题报道等。
坚持多屏联动,发挥互联网辐射广泛长处。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坚持“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大屏小屏、同向发力”的宣传模式,积极打造网上交流共享平台,促进警方、媒体、民众三方共同交流互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新媒体平台@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设置#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话题,@央视新闻、@新华视点等大V纷纷参与,截至12月4日14:00,话题阅读量2.8亿,参与讨论近15万条;发布范冰冰、李晨、黄渤、黄晓明、王源等明星交通安全公益视频、海报,主题鲜明、内容生动,引发各地方交管政务新媒体及广大网民跟进转发。12月2日前后,全国交警系统微博共发布122相关微博约37万余条,微信文章约5.3万条。12月2日当天,吉林、上海、山东、湖北等28个省份,86个城市,通过今日头条、一直播等客户端,开展了298场直播,总参与人次超过789万,共有98万网友积极留言,总点赞数达1010万。
同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联合@央视新闻微博,推出移动直播“交通安全日,央视帮你问”栏目,邀请北京、天津、辽宁、陕西、甘肃等地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专家在线互动,讲解交管部门新技术、新措施,解答网友疑问。12月2日,人民网利用组图报道各地探索运用“人脸识别系统”“智能行人闯红灯取证系统”等新技术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新华网以系列高清组图形式宣传各地交警群体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并对不常见的交通标志进行盘点解读,帮助公众准确识别交通标志,新华网客户端首页头条刊载《全国交通安全日:让我们安全出行,向交警致敬》。此外,各地也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宣传,辽宁、江苏、江西等地制作交通安全知识问答、122宣誓承诺H5、扫码上122头条、朋友圈接力等互动游戏,吸引了近千万余名粉丝关注参与。
坚持社会协同,发挥企业公益支持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宣传适应新时代要求,提升交通安全社会治理水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坚持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宣传方针,指导百姓多用、常用、与交通密切相关的企业,不断拓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覆盖面。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指导e代驾、中国联通以“你是不是好司机 一测便知”为主题推出答题有奖活动;指导ofo以“文明骑行”为主题推出安全骑车、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指导滴滴代驾开展“安全大使”活动,在全社会推广“酒后不开车、酒后找代驾”的安全理念,并在滴滴出行客户端推出122主题海报;指导美团外卖在全国20多个城市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并推出“互相理解 安全送餐”主题海报。据不完全统计,企业参与的相关宣传总覆盖人数超过1亿人次。同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会同中国广播电视联合会交通安全宣传委员会开展122“百城百台”大联播活动。指导各地交管部门提前与当地媒体城市交通广播等专业媒体推出60分钟以上的特别节目,形成全国联播。此外,天津、安徽、福建、河南、湖南等地分别联合中国人保、摩拜单车等多家企业开展相关主题宣传倡导活动。辽宁、陕西联合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短信。
坚持公众参与,发挥交管部门“第一窗口”特点。交警作为群众接触最多的警种,是公安队伍“第一窗口”,交通安全更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为最大限度扩大“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氛围,鼓励更多社会公众参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大赛”,收到社会各界近1200余件各类作品,经专家初评、复评,89件作品获奖,并于12月2日当天公布。同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指导各地开展形式多样、贴近民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北京、浙江、广东等地在天安门广场、西湖景区周围、天河体育中心等群众性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河北、安徽开展“每天都是122”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及无记分有奖励活动,近350万人次参加;辽宁、上海、江苏、陕西打造“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超市、主题地铁车厢,并协调在机场、商业广场LED屏、电影院等地播放、张贴交通安全日公益广告、标语、海报等;天津、山西、黑龙江、江西、四川等地开展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文明交通志愿者招募、儿童绘画大赛等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内蒙古、海南、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地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千村交通安全大劝导”活动,对农村交通参与者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对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开展集中培训、发放宣传资料。
“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报道内容丰富、群众反响热烈,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近6亿人次收听收看或亲身参加了有关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产生了积极反响。有热心群众收看了《平安行·2017》“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后致电节目组,认为节目中交通事故亲历者、受害者王辉的讲述让其深受感动,“她举重若轻的表述后面却是两个家庭的破碎,难以想象她承受了多大的伤痛,交通安全再怎么强调、再怎么宣传也不过分、也不够”。有网友参加交通安全宣传作品评选获奖后感言“没想到会获奖,画交通安全漫画手册的初衷是为了让孩子从小就树立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意识,安全是小家的,也是大家的”。此外,部分基层交警在收听收看了相关节目后非常激动,表示“期待每年这个交警的节日,我骄傲,我是交警,我有满满的职业自豪感!”
链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历年回顾
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选在这一天,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已为大家所熟知;二是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今年我们迎来了第六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尊法守规明礼 安全文明出行”。从“遵法”到“尊法”,是被动的“他律”向“自律”转变,是对公众依法行事提出了更高层面的要求。敬畏法律、尊崇法律,提升人们对法律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 不仅有助于和谐交通环境的构建,也有助于全社会的风清气正。
历年主题回顾
2016年: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2015年: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2014年: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2013年: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2012年: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