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辉
台湾地区馆藏民国时期会计史料整理与研究
罗国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史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对近现代会计历史发展的研究也不断深入。然而,颇为遗憾的是,1949年国民党撤退台湾时,大批有关民国时期会计发展的历史档案被一并带去台湾,使得大陆会计界数十年来有关民国时期会计历史的研究,一直受资料不足甚至断档的困扰,乃至于许多重要的历史发展因为缺乏档案资料而难以还原其真相。虽然近年来两岸交往日益增多,但迄今为止,两岸会计史学界的交流依然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而对台湾地区所藏会计史资料的系统搜集和梳理亦付阙如。
为了弥补这一缺憾,笔者于2014年申请了赴台湾访问研究项目,用3个月时间,跑遍台湾各大档案馆、图书馆及资料馆,搜集、查阅台湾地区所藏会计史资料,基本摸清了台湾地区馆藏民国会计史料的基本情况,并进行了资料收集和初步的整理与研究。对于弥补空缺,形成相对完整的资料链,尤其是弥补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在会计制度建设和会计师事业发展方面资料的不足,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台湾地区所藏民国时期会计资料做一些初步的分类介绍,抛砖引玉,希望能够在以后有更好的补足和研究。
台湾地区现存的民国档案,由于政治、历史等诸多方面因素,其来源、分布、内容、管理与开放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是全国民国档案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台湾地区所藏会计史资料,大部分集中在“国史馆”,主要包括会计制度档案资料、各类库券资料、主计处档案资料、会计师档案资料、立信会计资料等。
(一)会计法和会计制度档案
“国史馆”馆藏“中央机关会计单位组织法令案”共有十四卷,涉及交通部、实业部及所属机关会计统计单位组织规程、会计人员章程制定与修正;行政院、司法院、监察院及所属部会会计单位组织规程,主计处设置驻外使领馆会计人员规程,北平故宫博物院会计主任办公处处务规程及会计室组织规程;侨务委员会、蒙藏委员会所属机关会计室组织规程及办事通则修正,全国经济委员会及建设委员会会计室组织规程,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会计室组织规程,卫生署会计室组织规程;内政部所属机关会计单位组织规程,考选委员会及铨叙部会计室组织规程修正,中央研究院会计室组织规程修正;经济部及所属机关会计单位组织规程制定与修正;首都警察厅会计室组织规程,中央警官学校会计室组织规程,财政部税警总团会计室组织规程,赈济委员会会计室组织规程,司法机关会计单位组织规程;中央各级公务机关会计统计处室组织条例,审计部及所属机关会计单位组织规程修正,行政院外汇管理委员会、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陪都空袭救护委员会导淮委员会、田赋管理委员会等会计室组规程修正,国营招商局会计处组织规程;教育部所属机关学校会计单位组织规程制定、修正与废止,西藏班禅驻京办事处、蒙藏政治训练班、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江汉工程局、国史馆筹备委员会、内政部警察总队等会计室组织规程;内政部警察总队会计室组织规程条文修正,经济部、农林部、社会部及所属机关会计室组织与办事通则;行政院会计处组织规程修正,行政院水利委员会及所属机关会计室组织规程修正,全国粮食管理局及所属机关会单位组织规程;粮食部及所属机关会计单位组织规程,地政署会计室组织规程,中国滑翔总会及所属机关会计室组织规程修正,卫生署西北防疫处国家总动员会议及司法行政部所属机关会计室组织规程;财政部及所属机关会计单位组织规程;等内容。
“国史馆”馆藏“地方机关会计单位组织法令案”共有五卷,涉及各省政府及所属机关会计单位组织规程;各省政府各省银行及公司等会计单位组织规程修正;各省市政府及所属机关暨各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单位组织规程修正及废止;全国慰劳抗战将士委员会总会会计室组织规程,各省县市政府等会计单位组织规程修正,各县市乡镇公所会计统计人员及事务划分释义;各省法院、监狱、看守所会计室组织、办事通则及条文修正,公有营业及事业机关办理会计人员暂行规程,财政部贸易委员会及复兴公司暨中国茶叶公司等会计处组织规程,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银行联合办事总处会计长办事处组织及规程,中国航空建设协会总会会计室组织规程;等内容。
“会计法暨审查公债规则”卷里,有关于审计部呈会计法暨审查公债规则请鉴核施行,国民政府明令公布会计法及修正会计法第二十一条及统计法第十八条条文并训令通饬施行,会计法暨审查公债规则,会计法修正的记载。在会计制度档案里面涉及中央各机关及所属统一会计制度办理情形,国民政府饬主计处修正会计制度登记实例;行政院呈统一会计制度军费计算困难请照旧办理,审计部呈施行中央统一会计制度拟具审核补充及划一办法请通令各院部会并转饬所属一体遵照办理,国防最高会议函准司法院审核司法机关概算厉行统一会计;主计处呈送中央机关暨所属普通公务单位及暂行公有营业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及施行办法等内容。在“高等暨普通考试各种考试条例”卷里,涉及会计人员、会计师考试条例、统计人员考试条例等。在“中央机构经费”卷里面,详细记载国民政府委员会及文官处各项经常费临时费预算及追加预算、会计报告、特别费等,国民政府顾问随从官吏薪饷及生活补助费等。此外,还包括会计委员会办事细则,预算委员会条例,财政委员会奉令成立并接管预算委员会职权;各军事机关学校会计单位组织规程及编制表修正;兵工会计试行规则及修正;蔡元培、钮永建呈司法暂行部内会计章程及江苏新会计制度;武汉警备司令部组织条例修正、武汉卫戍总司令部军医处编制表及会计室组织大纲;等内容。
(二)各类库券档案
我国的公库制度在周朝即已设立,至汉唐宋明诸朝,库藏之制,也有史记载。“民国成立以后,对于公库制度,可谓无日不在力谋改进之中,最初由财政部于民国元年颁布金库出纳暂行章程,分别委托中国及其他银行代理公库;翌年五月,复先后颁行金库条例及财政部委托交通银行代理金库暂行章程”。在“公库法”卷里面,涉及公库法、公库法原则、公库法施行细则;贵州、四川、河北、广西、西康等省暂缓实施公库法,中央驻滇、新、青、宁四省机关对于公库法不在暂缓施行之列;湖北、安徽、浙江、甘肃、湖南、河南、陕西等省暂缓施行公库法,公库支票流通办法;等内容。
“国史馆”馆藏“各类库券发行条例”共有五卷,涉及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条例及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条例,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办事细则,续发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条例,一九二七年盐余国库券条例,盐余国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章程,认购公债或国库券褒奖条例;国民政府卷烟税国库券条例,国民政府卷烟税国库券基金保管条例,续发卷烟税国库券条例及还本付息表,公债法原则;津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条例及还本付息表,津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保管基金条例,一九二九年关税库券条例及还本付息表;一九二九年编遣库券条例,安徽、山东等省政府电编遣库券自应令财政厅会同特派员筹募办理;一九三〇年善后短期库券条例,一九三一统税短期库券条例;关税短期库券条例,盐税短期库券条例;华北发行一九三三年爱国库券条例及还本付息表,江西省一九三七年短期库券简章及还本付息表,福建省一九三六年短期库券条例及还本付息表;一九三七年短期国库券条例草案,财政部为上年发行之短期国库券将其还本期间延长一年;广东省政府短期金库券条例,福建省政府发行短期库券,一九四一年粮食库券条例;等内容。
“国史馆”馆藏“公款收支处理法令”卷里,涉及中央银行金库条例,银行兑换券发行税法,中央各机关经管收支款项由国库统一处理办法,战费支拨办法;中央各机关公款存支办法,钨锑专款处理办法,中央各机关经管特种基金收支处理暂行办法,收入退还支出收回处理办法,交通部路电邮航等项收支处理办法;技工训练处技工及机师训练教材编印非营业循环基金收支及管理办法,公有营业机关收支处理及查核办法,国库统一处理各省收支暂行办法,国库主管机关稽核各机关收支库款办法,国库撤退及暂失联络各地库款收支紧急措施实施办法,财政部所属接近战区机关应变费用支给标准,一九四五年度国库收支结束办法;等内容。
(三)主计处档案
20世纪30年代初,国民政府下设三个处:文官处、参军处、主计处。其中主计处由主计筹备处改编成立,为国民政府直属主管财政机构,执掌国民政府及下属部院的财务预算、统计、审计事项,作为会计专门管理机构,对会计人员的选任随之走上正轨。
“国史馆”馆藏“主计人员任用条例暨施行细则”卷里,有关于主计人员任用条例,中央及各省市政府主办会计统计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的内容。在“主计处组织法令”卷里,涉及国民政府主计处组织法及修正,主计处所属机关组织规程,主计处第一次全国主计会议规程与日期;主计处办理各机关岁计会计人员暂行规程,铁道部附属各机关岁计会计帐目及稽核等事务交会计长办理,主计处组织法修正,各机关主计人员任用条例。在“主计制度法令”卷里有关于地方行政机关统计组织暂行规则,全国内政统计查报通则,中央各机关所属机关统计组织与办事通则,厉行主计制度办法、公有营业及公有事业机关会计统计机构办法。在“主计事务”卷里,有陈其采呈设立公有营业公有事业会计统计机构及分期推进办法进度表,王宠惠呈成立预算委员会及会计人员对驻在机关购置器材点验查核办法;等内容。
“国史馆”馆藏“预算章程及办理预算收支分类标准”卷里,涉及主计处呈预算章程及办理预算分类标准草案修正;主计处等呈决算奖惩及国库收支结束办法办理情形,中央执行委员会函国营事业年度收入超过预算补修法案,监察院呈战区电话等类押金列入计算报销并列入财产目录;国防最高会议函预算办法及国库收支结束办法及办理情形,主计处呈拟具暂行营业基金预算科目预算表格式及注意事项;国防最高会议函中央预算办法改称国家预算办法并拟具国库收支结束办法及省市收支结束通则暨补救办法,主计处呈拟具非常营业循环基金预算科目决算格式暨说明;等内容。
(四)会计师档案
1918年,北洋政府农商部颁布《会计师暂行章程》,是我国第一部注册会计师法规。1927年8月22日,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发《会计师注册章程》共28条,同年又颁发了《会计师章程》;1929年制定了《会计师条例》,1930年1月又重新颁定了该《条例》;1935年10月实业部又颁布了《会计师条例实施细则》,使有关规定进一步得到明确。
“国史馆”馆藏“会计师法令”卷里,有关于会计师条例的修正等内容。在“会计师注册章程”卷,有关于财政部呈编订会计师注册章程及覆验章程经过情形,周砥等呈请维持工商法规委员会修改会计师注册条例及将会计师公会隶属财政部管辖等内容。在馆藏档案里,有关于主计部所属佐理会计人员考绩表,关于上海市会计处任免;以及上海市政府各局、秘书处会计主任任免。在司法行政部卷宗里,有关于会计师执行业务得受司法待遇的档案;平津会计师公会呈请禁止外国会计师在内地执行业务的档案。在社会部卷宗里,有关于会计师公会组织规则草案,共有十七条;关于会计师法及公会组织疑义解释的档案;关于会计审计简化办法的档案。此外,会计名人方面,除藏有潘序伦个人档案资料外,还有徐永祚、谢霖、奚玉书、蔡经济、钱祖龄、李鸿寿、王海帆等。
(五)立信会计档案
潘序伦先生所创立的三位一体的立信会计事业(立信会计事务所、立信会计学校、立信会计图书用品社),是20世纪中国会计事业发展的典型代表。潘序伦作为杰出的会计学家、会计教育家和会计实务家,被誉为“中国现代会计学之父”。
“国史馆”里面就藏有一份潘序伦个人资料,包括“人才调查表”、“人事登记补充片”、“调查报告”等。其中,在“调查报告”档案资料里,有两份极其重要调查报告,一份是潘序伦作为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的调查报告;一份是潘序伦作为上海私立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校长的调查报告。在“国民政府主席委员及各单位任免官员名册”档案资料里面,有关于潘序伦作为国民政府主计处会计局副局长的任免日期的记载。在“主计处官员任免案”档案资料里面,有蒋中正手令抄件,任命“陈其采、刘大钧、潘序伦、秦汾、杨汝梅、吴大钧为主计处筹备委员。”在“中国会计学社请补助案”卷里,有潘序伦作为中国会计学社理事会理事的记载,有比较完整的中国会计学社章程。
“国史馆”馆藏“委托立信会计学校训练会计高级班学生案”卷里,有经济部资源委员会委托立信会计学校代为训练会计人员的记载。在“立信会计师重庆事务所报告书”卷里,有立信会计师重庆事务所查核天原电化工厂股份有限公司账目报告书、有立信会计师重庆事务所查核巴县工业区电力厂特种股份有限公司重估后资产负债表等。在“天原电化厂请变更登记换给执照”档案资料里,有立信会计事务所代天原电化工厂股份有限公司呈重庆市社会局,为改组特种股份有限公司并增加资本修正章程,改选董事监察人,依法备具各项文件费款请求,核转变更登记换给执照。在“四川复兴酒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决算报告”卷里,有立信会计事务所查核四川复兴酒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账目证明书等。
民国时期会计图书史料,散见于台湾地区各类图书馆。除包括立信会计丛书外,还包括《票据法》(谢霖)、《会计师制度及调查与研究》(徐永祚)、《会计制度设计之研究》(黄文衮)、《会计及审计》(杨汝梅)、《商业簿记》(杨瑞六)、《我国银行会计制度》(李耀祖)、《上海之钱庄》(赵渭人、李权时)、《金玉全缘 : 中国第一位会计师的自传》(奚玉书)等。此外,有关日本会计史研究,在台湾地区图书馆收藏的也比较多。如《日本会计制度成立史》(小林健吾)、《会计制度の基础》(齐藤隆夫)等。
台湾地区各类图书馆也藏有不少会计史的资料,比较重要的是民国时期的一些重要的期刊和报纸。《公信会计月刊》是奚玉书在1939年创办于上海,月刊一期,历时十年之久,是当时刊行时间最长的会计期刊。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大陆很难看到完整版《公信会计月刊》,只有少部分藏于国家图书馆、中国会计博物馆等地方。在台湾图书馆有较完整的《公信会计月刊》杂志,以缩微胶卷形式馆藏。《公信会计月刊》刊载的内容十分丰富,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专门设立“评辑”,对当时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在会计制度方面,组织学者们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在会计师方面,尤其注重会计师道德的讨论;介绍国外会计,为国内提供经验借鉴;介绍会计界人物,让人们获得更多对会计名人的了解,如金宗城、贝祖翼、王思方、徐英豪、安绍芸、王蕴玉、袁际唐、秦禊卿、龚懋德、陈宪谟、沈学钧等。此外,在台湾地区各类图书馆中,还藏有部分《立信会计通讯》和《立信会计月刊》等资料。
《资滇会计通讯》是资源委员会在滇会计人员会计学会在1942年出版,这份刊物大部分是对内而不是对外的;内容方面主要涉及论著、实际问题研究、工作述略、消息汇总等。在当时印刷和纸张都很贵,会计人员又缺乏,在职会计人员又都忙于日常工作的情况下,为什么资源委员会在滇会计人员会计学会还要出版这份杂志?第一,会计工作有助于事业的管理。身为事业机关的会计人员,每日与各事业发生密切的接触,“实无时不思将此种有助于管理的会计工作,加以共同研讨,以谋改进,以求多所贡献”;这份刊物就是我们要互相研讨日常会计实务问题,使各事业在管理上,能得到更多更切实的助力。第二,在执行会计事务全系政府所颁给法规时,同一种会计法规,不论条文是如何明晰清楚,在政府未颁布统一解释前,可能因执行人的学识、经验、立场等,得出不同的认识和不同的实施方法;这许多不同的认识和实施方法就是在刊物上要特别检讨的。第三,在未曾从事实际工作前,会计人员都曾在会计学理方面受过相当的训练,现在离开了纯学理的场合,来到各事业机关服务;这份刊物划出一部分的篇幅,供给此种因实际工作而发生的纯学理的研究和讨论。第四,这份刊物把分居在各地的同仁紧紧联系在一起,每月一次,传递消息、报告近况、讨论问题,使大家在感情上有融合的交流,在精神上有密切的联络。
会计资料也散见在报纸上,在台湾政治大学图书馆内,藏有重要的剪报资料,资料类型以新闻资料、史料为主,收录年代约为1930—1949年。通过检索,在重庆《国民公报》、南京《新民报》、上海《大公报》、迪化《新疆日报》、香港《工商日报》等刊物上,也可以查阅关于会计史方面的资料。
由于国民党撤退台湾时,带走了大批有关民国时期会计史档案;因史料的缺乏,研究者也未能将会计史中的重大问题都纳入研究范畴,这不能不说是莫大的缺憾。台湾地区馆藏民国时期会计史料搜集、整理与研究,立意即在于弥补这一缺憾,让更多人分享这一批珍贵的史料,共同推进会计史及相关课题的研究。
第一,进一步收集和整理资料。虽然会计史研究已经取得丰硕的成果,但是从整体上看,要进一步推动会计史的深入研究,资料收集与整理仍然是重中之重。当然,要真正挖掘整理会计档案史料,的确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由于学识、时间和能力所限,笔者尽可能收集台湾地区所藏会计档案史料,在浩如烟海的史料里,可能只是冰山一角。随着各方面条件成熟和档案的不断解密,还会有很多会计档案史料呈现在人们面前。今后,研究者应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收集台湾地区所藏会计档案史料,然后对其进行的分析与研究。
第二,与大陆资料相配合开展研究。在台湾地区所藏一部分会计档案史料,不是很完整,有的地方出现了“断档”的现象,必须与大陆资料相配合开展研究。所以,台湾地区所藏部分会计档案史料,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是“碎片”史料,需要与大陆资料相配合,才能形成完整的资料链,有助于深化会计史的研究。
第三,加强各方学术合作和交流。台湾地区所藏会计档案史料,还需要加强合作研究和交流。一方面,台湾地区所藏会计档案史料,不仅有助于会计史研究者,也有助于社会经济史研究者、法律史研究者,这就需要各方展开合作和交流,深化相关领域的认识。在中国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会计史与社会政治的、法律的、文学艺术的,尤其是财政经济发展的历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另一方面,在会计史学界,大陆的研究者和台湾地区研究者、大陆的研究机构和台湾地区的研究机构应开展学术合作和交流,对于促进两岸文化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夏茂粹.台湾地区现存民国档案综述.民国档案.2002(1)
2.会计法暨审查公债规则.台北“国史馆”藏.档号:001-012060-0051
3.中央机关统一会计制度.台北“国史馆”藏.档号:001-012060-0033/0034
4.会计预算委员会组织法令案.台北“国史馆”藏.档号:001-012071-0391
5.公库法.台北“国史馆”藏.档号:001-012430-0010/0012
6.各类库券发行条例.台北“国史馆”藏.档号:001-012430-0001/0009
7.主计人员任用条例暨施行细则.台北“国史馆”藏.档号:001-012060-0001
8.主计处组织法令.台北“国史馆”藏.档号:001-012071-0001/0002
9.主计制度法令.台北“国史馆”藏.档号:001-012060-0002
10.预算章程及办理预算收支分类标准.台北“国史馆”藏.档号:001-012060-0008/0014
11.会计师法令.台北“国史馆”藏.档号:001-012060-0050
12.会计师注册章程.台北“国史馆”藏.档号:001-012060-0049
13.发刊词.资滇会计通讯.1942(1)
14.中国最早的注册会计师法.财会月刊.1994(10)
15.郭道扬.论中国会计史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台湾地区所藏会计史资料的搜集、整理与研究”(16YJC770020)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