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月成 邓明润
摘 要:随班就读主要是保障特殊儿童受教育权的手段,是一种基于现实国情和融合教育理念考虑的结果。在随班就读的课程设置和实施方面、教师胜任力方面、儿童融入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据此,有必要重建随班就读课程体系,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获得政策支持。
关键词:随班就读;特殊儿童;特殊教育
中图分类号:G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7)36-0056-02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7.36.031
一、随班就读的价值内涵
随班就读,在《特殊教育辞典》中的解釋是:在普通教育机构对特殊学生实施教育的一种形式,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此概念重在从法理学的角度,阐释了其具有保障特殊学生参与普通教育的人权和法权,强调普通教育机构对特殊个体“零拒绝”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看,随班就读的意义在于政府为个体提供了一种与个人发展相关的服务模式。从教育财政投资的角度看,相较设立社区特殊学校,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一体化”可以极大地缓减教育经费投入的压力。
二、随班就读的实践困境
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随班就读已成为我国特殊教育的主要理论与实践方式,虽然它解决了大量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问题,但它的教学质量、工作水平应该说还是比较低的。
(一)课程体系方面
《特殊需要教育行动纲领》指出:课程应该适应儿童的需要,而不是儿童去适应课程的需要,因此学校应该提供各种课程机会以适应具有不同能力和兴趣的儿童。可见,随班就读的课程应该是一种融合的共同的课程,即它能够为包括特殊需要儿童在内的所有儿童提供同样的高质量的教育,并最终实现同样的课程目标。邓猛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国目前随班就读是以传统的面向升学考试、以“拔尖”“培优”为目的。特殊儿童需要基于个体特点的个别化教育,而普通教育结构化的课程设置和标准化的评价方式并没有将特殊儿童纳入考虑范围,致使特殊儿童仍旧处于边缘地位。
(二)教师胜任力
很多教师对随班就读持消极态度,他们认为,融合教育仅仅是理论工作者的理想,不具有现实性。由于教师、学校有意无意地忽视,当前随班就读的实践往往流于形式,很多特殊儿童仅仅是“随班就座”“同班混读”。随班就读之所以仅仅停留在对特殊需要儿童在道德、法权和人权回应的安置层面,很大程度上与教师的专业情感理念、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的不足有极大关联。
(三)特殊儿童实际融入情况
“零拒绝”教育立法的意义就在于保障特殊需要儿童能合法地参与到主流教育中去。事实上,特殊儿童融入普通班级极为艰难,即便能进入普通学校,也往往作为边缘者存在。景时研究发现:随班就读生在普通教室里受到忽视与排斥,他们在普通教室内没有取得正式成员的身份,并随时存在着退学的风险,大部分特殊需要儿童在随班就读过程中依旧被普通学校排斥,即便获得了入学机会也往往处于教育教学“边缘”。
三、建议与对策
随班就读为儿童获得平等的教育参与权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机会,但就其本质而言,我们应该重构一种对于所有儿童而言,无论其残疾与否、程度如何,更为有效的教育。
(一)课程体系的重建
只有去除那些不利于特殊学生参与学校或社会活动的障碍,个体才能实际地参与到公平教育过程中去。我们需要构建一种普适性的课程内容、结构,教育教学方法、策略,并匹配相应的组织实施形式以及相关资源支持,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平衡发展的教育。在随班就读课程模式中,实施者可根据当地实际的社会、文化、经济、地理等特点开发具有本土化特点的学习材料,尝试构建多样化的学习内容呈现形式,便于学习者感知进而减少学习障碍;在教育教学互动模式上,结合学习者兴趣,提供多元选择的条件;在教育评估方面,应以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既要关注学生发展的全面性,也要考虑学生自身的独特性,允许学生多元表达,既注重后置性评估,又要注重过程性评估。
(二)以教师专业成长增进职业适应
1.职前培养
从教师个体来看,随班就读意味着教师既能胜任普通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又能实施特殊教育教学工作,而且能整合二者、兼容并施。那么,就需要在普通师范教育中嵌入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技能和专业理念,在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中整合普通教育课程模块,并且在学业考核中兼顾两者。
2.在职培训
提升教师专业水准的有效策略在于可持续地有效地更新教育教学人力资源。可见,保障和提升随班就读质量,教师和其他服务人员的在职培训不仅是必需的而且是急迫的,通过在职培训,教师的态度、价值、信念、知识技能及专业适应性得以持续提升和增强。从实践途径来看,社区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师范院校、地区医院可作为普通学校教职人员的培训中心和资源中心。这些培训和资源平台在教师培训计划制定和培训内容的确定过程中作为顾问和合作者,在促进参与者发展的同时切实为儿童的发展提供专业性支持。
(三)政策支持
当前,国家提出30万人口以上的县独立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借此实现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分离式的教育尽管表面上赋予了特殊儿童参与教育的机会,但是他们仍然被排挤在主流之外,进而丧失了享有平等、优势教育资源的机会。如果这些特殊需要儿童要获得优质的教育,那么他们就应当获得转入社区普通学校的机会和权利。针对学校“排斥”“拒绝”“劝退”的情况,国家应该加强相关立法和执法,不定期对学校进行巡查和监督,同时建立便捷的维权申诉通道。
参考文献:
[1] 赵中建.教育的使命: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教育宣言和行动纲领[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2] 邓猛.融合教育理论反思与本土化探索[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3] 景时.中国式融合教育:随班就读的文化阐释与批判[D].华中师范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