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伟
“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农村税费改革后,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成为村民参与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桥涵、村集体植树造林、环境整治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建设的主要形式。加强对农村“一事一议”的监督和指导,规范议事程序,真正体现“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必须本着“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1 充分认识农村“一事一议”的作用
实行“一事一议”不仅有利于激发广大农民参与民主政治建设,而且有利于促进农村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良性发展,更有利于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使村级公益事业得到顺利开展,基础设施得到明显加强。二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深入开展,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三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开展,公益事业经过严格的程序,筹资筹劳专款专用,监督审计、实行“阳光运作”,有效的解决了农村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三乱”问题。四是在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中锻炼了干部,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在新形势下领导农村工作的水平。
2 农村“一事一议”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工作的开展,农民对通过“一事一议”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愿望和热情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取得积极进展与成效,但客观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发展速度缓慢,组织实施难度大,“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仍是制约和影响“一事一议”开展的难点。具体表现为:
2.1 开会集中难。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村的撤并,村级规模的扩大,人口增多和居住分散,加之受市场经济的冲击,许多农民都忙于赚钱,70%以上的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经商,且打工地点比较分散,难以顾及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同时,不少村民对村内公益事业缺乏必要的关心和参与热情,认为村内事情是村干部的事。如此诸多情况,情使村干部组织村民议事的难度增大,客观上存在村民难集中,意见难统一,议事项目难执行问题,一些村议事成本越来越高,少数村组织开会议事,农民要求补贴,增大了村干部组织议事的难度。
2.2 意见统一难。由于村民议事能力相对较低,有些村在就发展公益事业表决时,采取实用主义,对直接受益、眼前受益、靠近自家或本组的则同意,反之就反对。部分群眾认为税费改革后的农田水利、修路架桥、校舍维修是政府的事,不是农民个人的事,对兴办公益事业无兴趣。受诸多影响,会议很难形成统一意见。农民受益程度的不均衡是导致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根本原因。
2.3 资金到位难。一些非办不可的公益事业,即使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大部分人同意通过了,但没有通过的一部分人,在筹资过程中迟迟不肯拿钱,出现“谁同意谁掏腰包”的情况,有的农民签字后也不交款,互相攀比,只要一户不交,就产生“羊群效应”,引发其他农户拒交“一事一议”款。此外,有的村民代表也确实不能代表全体农民意愿,有的农民以对的议项目不清楚、未同意为由拒绝缴纳“一事一议”款,造成资金很难到位,给公益事业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4 操作运行难。居住分散、流出人员多,办公经费紧张的农村现状导致议事成本高、成功率难以保证,农民忙于生计,认识水平参差不齐,加之多数村的公益事业无总体规划,想到哪儿干到哪儿,存在“众口难调”的现象;议定事项落实难,按政策规定筹集到的资金和劳力,相对于农村公益事业的高成本,无疑是杯水车薪,村级常常处于放弃实施或举债建设的两难境地,严重挫伤村干部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
2.5 奖补配套难。目前,仍存在财政奖补力度不够,奖补覆盖面小,奖补比例或数额偏低等问题,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仍显不足,难以满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需要。
3 健全“一事一议”工作制度的思考
适应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工作的不断深入,需要建立健全“一事一议”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项目实施,后期管理和有关基础工作。
3.1 健全筹资筹劳项目实施、验收和管护制度。对于投资较少的工程项目,可由村级自行施工;对于投资较大的项目,可实行公开招标;无论项目大小,均应成立由村民推选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全程参与,落实责任。
3.2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所筹资金、财政奖补资金均应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3 健全筹资筹劳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一事一议”项目档案,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方案、奖补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汇总归档、入柜,实行规范化管理。
(作者单位:164300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农经站)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