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洋与渔业》记者 方琼玟 实习记者 金亚平/文图
广东近岸85.2%海域符合一二类水质标准
■ 《海洋与渔业》记者 方琼玟 实习记者 金亚平/文图
发布会现场
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正式对外发布了《2016年广东省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和《2016年广东省海洋灾害公报》。公报显示,2016年广东海洋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全年近岸海域水质符合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约为85.2%,海洋生物多样性基本稳定,陆源排污压力依然较大。
2016年,广东在近岸海域共布设295个水质监测站位。数据显示,春季、夏季、秋季和冬季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分别为5.3%、9.5%、5.4%和5.1%,主要分布在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局部海域,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何少青指出,根据多年的监测结果表明,广东省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方面:一是主要河口和部分城市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二是海洋经济发展对海洋资源、环境和空间的需求越来越大,海洋开发利用与海洋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三是赤潮等海洋环境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海洋环境风险不断加剧。
在海漂垃圾防治方面,何少青表示,目前已经与省环保厅、公安厅、住建厅等单位密切配合,加强海上执法,采取岸上堵、海上查的方法,加大对违法处理垃圾的打击力度。2016年,全省共组织海洋环境执法检查7000余次,查获海洋环境违法案件120宗。
《灾害公报》显示,2016年,各类海洋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63亿元,其中风暴潮灾害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最严重的海洋灾害,占全部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96.2%。何少青透露,2016年,广东省海洋灾害总体灾情较往年减轻,直接经济损失实现连续3年下降,但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仍居全国第二位。此外,2016年广东省沿海海平面较2015年上升65毫米,比常年(1975-1993年的平均海平面)高92毫米;部分地市发生咸潮入侵,以及存在海岸侵蚀、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等现象。
关于如何应对海洋灾害,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文斌表示,目前主要是加快防灾体系建设步伐,尽最大努力降低海洋灾害;另外,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经验总结和推广,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作出贡献。
“广东是海洋大省,但离海洋强省还有一段距离,正努力向海洋强省迈进。”文斌指出,作为海洋部门,一定要把防灾减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考量,做好预警工作和基础性建设工作。希望通过海洋日活动,结合512减灾日活动,开展减灾科普宣教工作,多管齐下,努力降低海洋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