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远
摘 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地位日益重要。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方式,对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税收优惠政策已成为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之一。对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基础上,梳理了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税收优惠政策,提出了完善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
关键词: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税收优惠政策
中圖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36.010
1 引言
在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同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逐渐成为内蒙古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对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加大投资、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提出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的综合实力、发展活力和竞争力。2013年3月19日,内蒙古提出“8337”发展思路,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其重要内容之一。为切实推动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于2013年6月26日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试行)》,文件提出了鼓励和促进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70条”建议。为进一步增强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动力、活力与竞争力,内蒙古于2016年6月16日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2016年7月25日,内蒙古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提出了“76条”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已成为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之一。基于此,本文对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研究,为从税收角度促进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抛砖引玉。
2 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
2.1 公有制经济经营成果显著
2016年,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达到1.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3%,占全区GDP总量的64%以上;全区非公经济纳税额占全区税收总收入的68.4%。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内蒙古经济增长、财政增收等方面的主要力量及有效渠道。
2.2 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不断增加
2016年,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超过170万户,与2015年相比增长4.4%,占全区市场主体的97.79%。数据表明,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并正在逐步释放出巨大的发展潜力。随着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数量的不断增加,对内蒙古GDP贡献率和就业贡献率将逐步提升。
2.3 非公有制经济工业增速较快
2016年,内蒙古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6%,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2.4个百分点。内蒙古自治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全年实现利润共计1100.96亿元,所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比例的88.6%。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家经济发展大局中着重要角色,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2.4 非公有制经济投资保持稳定增长
2016年,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中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项目完成投资额共计7587.83亿元,较上年比重略降3.2个百分点,占50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9.7%;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增长了15.1%。据有关项目数量统计,全年在建施工项目中非公有制项目9242个,约为施工项目总数40.5%,与上年相比增长了12.9%;另外,全年有7630个非公有制经济项目投产,约为投资项目总量的39.8%,比上年增长8.9%。
2.5 非公有制经济人员不断增加
2016年,内蒙古城镇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中用工人员共计552.21万人,占全部城镇从业人员总量的76.1%,较上年占比提高0.4%。随着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数量的不断增加,其对内蒙古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贡献亦将不断增加。
3 内蒙古现有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当前,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税收优惠政策既有全国性的普遍税收优惠政策,又有专门针对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区域性的特殊税收优惠政策。本文所讨论的内蒙古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指的是专门针对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
3.1 农牧业税收优惠政策
农牧业是内蒙古牧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也是草原人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必须重视农牧业在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对农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凡内蒙古鼓励类企业在牧区开展投资建厂,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牧区从事农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对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畜产品,视同农牧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牧)机械免征增值税。
3.2 旅游业税收优惠政策
(1)对旅游专业村和农牧民以“农家乐”、“牧户游”为主题开发的旅游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共享部分。
(2)内蒙古对新建的旅游景区景点,新办的区内旅游企业和在内蒙古设立的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区外旅游企业分支机构,2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共享部分,3到5年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共享部分。
3.3 第三产业用地税收优惠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的规定》(内政发〔2004〕48号)规定:利用荒山、荒地、荒滩开发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服务业项目,5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土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除挂牌拍卖的土地);对企业范围内尚未利用的林地、湖泊等占地免征土地使用税。endprint
3.4 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1)内蒙古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开展个体经营的,将陆续在3年之内给予每户最高限额9600元的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的减税优惠。
(2)内蒙古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如果招聘登记失业1年以上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将陆续在3年之内给予每户最高限额5200元的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的减税优惠。
4 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税收优惠政策困境
4.1 税收优惠形式单一
税收优惠的形式既包括减税、免税、退税、优惠税率等直接优惠,又包括税额扣除、税收抵免、递延纳税、加速折旧等间接优惠。内蒙古现行税收优惠主要集中于直接优惠,间接税收优惠不足,不利于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
4.2 税收优惠税种偏少
现有促进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于企业所得税,缺乏对增值税、消费税及其他税种的税收优惠。尽管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减轻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税后利润具有一定激励效用,但是一旦企业发生年度经营亏损,将不能再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而内蒙古非公有制企业由于受地域、产业结构、技术、规模、设备、资金管理等因素的影响,盈利能力相对较弱,致使税收优惠政策效能大打折扣,未能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4.3 税收优惠产业导向不足
内蒙古产业结构中有“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分别是能源、化工、冶金、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产业,占到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90%以上。现行内蒙古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农牧业、旅游业等方面,当前内蒙古专门针对“六大优势特色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少,导向不足,不利于产品和产业的优化升级。
4.4 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程序复杂
现有税制下,非公有制经济如果享有税收优惠政策,一般规定了较为复杂的审批程序,严重制约了非公有制经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性,增加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在内蒙古旗县一级的公司申请减免税优惠政策,一般要在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所在地主的管税务机关、地市(盟)级税务机关、自治区级税务机关三级审验查核后,最终判断能否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较为复杂的优惠政策审批程序导致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由于自身经营情况和税收优惠政策申请的复杂性,不再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得不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
4.5 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缺乏系统监督
内蒙古现行的非公有制经济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税收优惠之前的调查和税收优惠中的审核、上报和审批,事后监控、检查不足。导致部分企业在享受减免税期间骗取减免税优惠,导致税收优惠政策未能充分发挥其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作用。
5 完善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现有促进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一定的不足与缺陷,不利于促进内蒙古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结合当前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际,针对内蒙古非公有制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面临的困境,完善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税收优惠政策,以实现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5.1 直接与间接税收优惠相结合
内蒙古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减税、免税,形式较为单一,税收激励作用不足。应该采取“直接优惠与间接优惠相结合,以间接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方式,将税额扣除、税收抵免、延期纳税、费用扣除、加速折旧、盈亏相抵和准备金制度等间接税收优惠形式与直接税收优惠相结合,以优化税收优惠形式,激励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5.2 增加税收优惠税种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既涉及直接税又涉及间接税,直接税影响企业的税收利润,间接税虽然可转移给商品的购买方或最终的消费者,如果间接税税负过重,将导致物价过高,使得低收入群体对物品的消费量减少,造成内需不足,企业亦面临生存危机。内蒙古现有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以企业所得税为主的基础上,应将税收优惠更大程度的拓展到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流转税以及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等税种,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
5.3 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产业导向功能
内蒙古产业结构中现有的“六大优势特色产业”急需资金投入的是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等,但是现有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基础产业及技术开发和创新缺乏足够的重视,严重制约了内蒙古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因此,内蒙古应当将这些行业作为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的重点,结合内蒙古自身实际,针对相关产业设置分级优惠,以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产业导向功能,推动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5.4 简化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程序
现有减免税审批程序过于繁杂,导致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不能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进一步简化减免税的审批程序,给申请税收优惠的非公有制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甚至可以考虑将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到盟市,减少企业申请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程序,及时得到减免优惠。使得有关内蒙古非公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更好的促进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5.5 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监督
为使税收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要做好减免税的后续管理,对纳税人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反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税务稽查,坚决打击偷骗税,避免因监管不到位而出现涉税违法现象。同时,税务机关也不能违规扩大或收窄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确保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见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助力非公有制企业加快发展。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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