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桑榆
和容光在微博互动很多次,七月底的长沙见面会才算第一次见对方。
以往对她的印象是肤白貌美、学霸、有才华,还有一个整天给她买口红、买包包,同样有才华,各种寓言典故手到擒来的三好先生老陈。
见到她以后,我对她的印象是:肤白貌美、学霸、有才华,还有一个整天给她买……
没办法,谁叫她老早就送了我特别可爱的热气球小挎包呢。古话说得好,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我只好帮忙维持她的偶像包袱不掉啊。
然而,我们俩见面的真实情况是——
机场里,她给我打电话,说在10号口等。我转悠了一圈,正寻找目标,视线里忽然闯入一个标致到不行,衣品也好到爆的年轻女孩。對方戴着一副深色墨镜遮住大半张脸,腿不算长但配合身材比例刚刚好,很随意的黑T恤、短牛仔和中长发看上去就很舒爽,立时我就惊叹了。
“天啦噜,我看见一个特别美的姑娘那不是你吧?如果是你我可能要转身走了别见面……”
话没说完,一只手就从某不知名的方向伸过来拉住了我的胳膊。我跟着那只手上挂着的帆布包往上望,发现了你们容哥的真身。
嗯,好的,也是很美的,迷人的大眼扑闪扑闪,微笑脸。
(夏沅:你不说说和我的初相见?你以为这样我会让你过稿?)
夏沅,其实我真不太想说,因为我并不想和惊为天人的美girl交朋友,会、自、卑!
这个人!
整天在微博吐槽自己哪里又胖了云云,导致我天真地以为她与我的体重差不了多少。见了面我发现自己被欺骗了,于是回来后暗搓搓地对她说:“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以后你想吃四川的什么零食告诉我,我给你寄呀。”
关键来了。她美,还不傻,当即冷笑:“你就是想把我喂得和你一样对不对?”
我能怎么样?我也很绝望,只好选择和容光一起厮混……毕竟是夏沅与朵爷嘴里的吃货兼拖稿姐妹花,气场吻合。
那几天,身为拖稿姐妹花的我们俩不以为耻,又拉了其他作者加入团队,坚信法不责众这条至理名言。本以为这样的欢乐时光会延续到离开长沙的那天,却被那场正式的见面会影响了。
以前执笔写字,纯属逗自己流泪或开心,是小情绪发泄的渠道之一。
渐渐有了小部分喜欢我的人,开始在意互动,期待能得知她们阅读我文字时的真实感受。再后来,也会期待像许多作者那样,在很多人面前发光发亮。可这样的想法只偶尔出现,大概是性格的原因,很多事情更倾向随缘。但那场见面会后,想发光的感受从未如此强烈。
当看见青春里的人站在舞台上,继续走过别人的青春,被深爱,被呼喊,那样温暖又庞大的感受一不小心击中了我。
某个瞬间,很想有生之年也能站在同样的舞台上,感动别人,被人喜欢。
我眺望台下十六七岁的你们,仿佛看见了十六七岁那年的我。
因为同样的文字,同样一个人,千里跋涉到某个地方,认识更多的朋友,分享相同的喜乐。
或许在很多人的眼里,这些时光是被浪费的,不如做两套真题得点分数实在。但青春除了日以继夜的试题和汗水,我认为,当回顾青涩过往,想起为了几笔字和几本杂志东奔西跑的日子会突然笑中有泪,亦感值得。就像,当时坐在台下的我。
很久以前,我曾说,希望自己写下的每个字恰好有人喜欢。
现在,我想许一个看起来根本不会实现的愿望:希望自己写下的每个字,韶华之年的你们,都很喜欢。
如果这条路,我不小心走了一生。那你,敢不敢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