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西叉七
话不好好说,是为了更搞笑
★文/西叉七
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莱斯(Grice)认为,人们为了保证交流顺利进行,会互相合作来达到目的完成对话。说话的“量”要不多不少、能刚好满足信息需求,“质”是真实可信的,内容要有关联,而且说话的方式要简单明了、没有歧义。这就是语言上的“合作原则(The Cooperative Principle)”,简称CP。
当然现实是不会这么高效的,更多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完全是在“鸡同鸭讲、对牛弹琴”。但是另一方面,那些幽默和搞笑恰恰是因为违背了这种“合作原则”而产生,看过名博谷阿莫讲电影,一定会对他个性的台词印象深刻。谷阿莫“和外面那些贱货好不一样”的说话方式,用的就是这种不好好说话的套路。
情话之所以动人,也许不是因为热烈直白的“我爱你”,而是情绪里言不对题、词不达意的那部分,比如夏目漱石的“今晚月色真美”,比如《爱在黎明破晓时》的“我喜欢我望向别处时他落在我身上的目光”,连我们这些吃瓜群众都被撩得春心荡漾。
平时说话也一样啊,要是你有什么说什么,问什么答什么,省事是省事,可是不到三分钟该知道的都知道了,怪不得没话聊,甚至被贴上“毫无幽默感”的标签。因为你说话太“合作”、太懂得把握分寸了,这是语言学家乐意看到的,但一定不是撩妹or撩汉的时候应该去做的。做一个有趣的人,就要和语言学家“对着干”,话只说一半,或者超出所需要的信息量,有趣又幽默的话就一定能从你的狗嘴,啊不,人嘴里吐出来。
那个叫谷阿莫的早已看穿了这一切。
“他从小因为那里粗,我指眉毛。”
“然后就湿了,眼眶。”
一开始提供的信息量并不够,粗的是指眉毛还是头发还是哪里?湿的是眼眶还是别的什么地方?先吊足你的胃口,让你有所期待,然后再让你大跌眼镜,猝不及防:“原来是自己想太多了,竟然被那个谷阿莫的给骗了,他说的竟然也没什么不对……好尴尬啊,笑一笑缓解一下吧,哈哈哈……”谷阿莫大人让你发笑的目的就达成了。
都说张爱玲的文字犀利冷峻,毫不留情直指人心,其实并非因为她的直白,反而是她善于保留,话只说一半,信息量不足,把真正要说的留到最后,掷地有声。在《沉香屑·第一炉香》中,丈夫死得太晚,梁太太已经人老珠黄了,张爱玲却要说是“略微晚了一些”,这是张爱玲辛辣的幽默感。
鲁迅《秋夜》开头是:“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那些好像很有道理的分析都说这有鲁迅先生的悲愤在里面,也许真是这样。但不瞒你说,我每次看到这句话嘴角还是会不自觉上扬。因为他这样的写法刚好违反了“量的原则”,两株都是枣树,却要分开介绍,一开始也就没有满足实际要求的信息量,结果真相大白——另一株竟然也是枣树,总给人一种“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的感觉,神坛上的鲁迅先生也有幽默人性的一面。
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吗?当然没有。如果说出的话超出了实际需要的信息量,造成“答非所问”的感觉,也会有滑稽搞笑的效果。周星驰的《破坏之王》也有这样的台词:“除暴安良是我们做市民的责任,行善积德是我本人的兴趣。所以扶老太太过马路我每个星期都做一次,如果是碰到国定假日的话,我还做两三次呢!”光看第一句话,正义光辉的形象立马就树立起来了。可是后面却爆出了自己所谓的英雄事迹:“我每周都有扶老太太过马路哦,而且我很棒哦,节假日还不只一次哦。”
格莱斯“合作原则”第二条是“质的原则”。
如果真想让交谈顺利进行下去,就应该说真话,说有根据的话。但是今天我就是要怂恿你“对着干”的,你看到所有的无厘头,净是些胡说八道的主故意去违背常理和事实而产生的。
周星驰的《唐伯虎点秋香》火了一只叫“小强”的蟑螂。为了追秋香混进华府,唐伯虎随手拍死了一只蟑螂,开始饱含深情地即兴演出。不过是一只蟑螂,但是说得这么严重很有必要,为了博得秋香姐姐的同情并且成功混入华府,也为了让观众买账放声大笑。
而现在很多流行的表情包,也因为这种故意夸张、胡乱说话,让人发笑。
格莱斯还强调了“说话要相关”,故意反着来,你“说东”,我偏偏要“道西”,给牛头安上马嘴,轻轻松松套路别人。
举几个例子: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能去清华大学的路也是很多的,不管是331、365,还是498、508都能去,要不要打开百度地图帮你查查啊?
每年情人节、双十一,要记得和自己的情人秀个恩爱发个朋友圈虐虐单身狗。对了,你的情人是叫“工作”还是叫“学习”来着?
这种方法并不需要开多大的脑洞,话说着说着顺道拐个弯,再扯上点别的东西就行了,套路在手,幽默生活你有。
“合作原则”最后的“方式准则”强调表达要清楚无歧义、简练有条理。如果我们换一种表达方式,故意让自己的话听起来更晦涩、更奇怪、有更多的弦外之音,快感和幽默就随之而来了。
你是否还记得“可以有一百种方式让你呆不下去”“三思而后行”“奉陪到底”这些有着强烈古装、侠客、玛丽苏风的小说书面语,用在日常的QQ聊天里,方式真的很不合适,笑料就是这样来的。
《唐伯虎点秋香》中,华夫人和唐伯虎明明因为仇人相见,剑拔弩张地互相攻击、下毒、比凶、比狠、比谁家毒药天下第一,然后画风一变,两人开始和颜悦色地进行“广告推销”……一个好好的古装剧,非得有“居家旅行必备良药”这种现代广告推销套话,很违和,也很无厘头。
类似的,甄嬛体在电视剧里不突兀,要是在实际生活中还用,就是专门来搞笑的了:
“能在假期最后一日闭关念书本是极好的,可惜内容甚多,前记后忘,臣妾为此寝食难安,倍感力不从心。又奈何天公不作美,消极了背书的兴致,因而甚想与君结伴出游,陶冶性情。”
“说人话!”
“我想出去玩!”
“亲,今儿上新的这件衣衫款型是极好的,这苏绣的料子配上简洁的裁剪,是最好不过的了。我愿多买几件,虽会荷包骤然消瘦,倒也不负恩泽。”
“说人话!”
“衣服真好看,能便宜不?包邮不?”
(摘自《壹读》)
编辑/秦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