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肌理”:新诗的一个重要问题

2017-12-01 04:49林季杉
诗潮 2017年5期
关键词:肌理新诗胡适

林季杉

“语言的肌理”:新诗的一个重要问题

林季杉

诞生于深圳的著名诗刊《飞地》第15辑(海天出版社2016年9月出版),以“语言的肌理”为专题,“着重呈现诗歌中凸显语言之‘细部风景’的那一面‘语言的肌理’”:“语言是人与现象界的中介,是思与诗的栖居之所。谈论语言,近乎谈论人与存在之间的神秘联系。在诗的创作上,语言问题往往能转化为修辞问题,而修辞效果的达成也体现着语言的肌理和质地。往本质的层面说,语言是诗最为核心的部分,而诗可以直接被视为一种语言艺术,至于它处理的内容或经验,一如埃利蒂斯所言,‘万物’只不过是这种艺术的‘材料’。”在新诗百年之际,谈论语言作为“肌理”的问题,《飞地》的编者无疑是有眼光的,因为诗的根本问题说到底是“肌理”的建设。

“肌理(texture)”这个新批评术语,其对应的词是“骨架(structure)”,《牛津文学用语辞典》如是解释:“这个术语经常用于一些现代批评特别是‘新批评’中,指文学作品不属于意义方面的那些‘具体’的物质要素,不同于能够释义的‘结构’和能够撮述的概要。它尤其常用于一首诗声音的特殊花样:其双声、叠韵、和音、谐音,以及相关效果。然而也经常指涉字汇、意象、韵律和节奏。”现代中国诗人对此的解释似乎更具体。邵洵美说:“‘肌理’的重要性是无可讳言的,换句话说,便是一个真正的诗人非特对于字的意义应当明白,更重要的是对于一个字的声音、颜色、嗅味、温度,都要能肉体地去感觉及领悟。”(《新诗与“肌理”》,1935)邢光祖说:“肌理不是一种技巧,不是文字上的修炼,而是字眼与诗境的谐和,是诗的内涵的肉体化身。”(《论肌理》,1939)“肌理”才是一首诗真正的“肉身”。一首诗因其语言上的功夫,才是这首诗被称之为诗的理由。而这个语言,它不是文字,不是中西方的语汇之类,而是语汇与诗境的浑然一体,成为了那“诗的内涵的肉体”。

《飞地》在此有一个提问:“梁实秋1931年在《新诗的格调及其他》一文中曾有个说法,即新诗其实是用中文写成的外国诗。这是从文体的语言构成(包括词法、句法和通过语言理解世界的模式)角度来谈的。八十余年过去,新诗内部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诗的语言也更为成熟和多元,但它所根基的现代汉语自身的‘舶来’特色似乎得到了延续。你认为‘新诗/当代诗是用中文写成的外国诗’这种说法是否还成立?”

我们若认为这个说法特别成立,那可能对有些爱国人士构成了极大的冒犯。但即使认同这种说法,又有什么丢人的吗?语言的功能在于表意的效果,而不是纯粹。没有哪一种语言是纯粹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那种“母语”。现代汉语在晚清以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接纳了很多外来词语,也接纳了类似于英语那样的句式:名词+动词,然后在名词和动词前面加上无数的修饰语(……的/地),余光中说不成熟的汉语有一个特点,叫“的的不休”。这种语言在表意效果上比古诗精密了,但缺乏了古典诗歌的韵味,这也是白话诗的问题。如何在新的语言系统中重新说出诗意,这是现代汉语写作的问题,白话诗不一定不出好诗。语言是流动的、生成的,汉语接纳外来语的表意方式,作为丰富自己的一种方式,我们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来看待。现代汉语写出的,不一定就是“外国诗”;即使是“外国诗”,只要是“好诗”,有什么不可以的?我们要的是好诗,而不是哪一国的诗。

语言的意味是由具体语境决定的,无论是土的掉渣的方言还是显得洋气或有学问的外来词语,在诗歌中有没有效果,要看当时具体的语境,看此语言是否成为那“诗的肉体”。所以对我来说,我写诗根本不会拒绝粗俗的方言俚语(当然,方言俚语不一定粗俗,有的非常可爱)或比较装的外来语词,适当的时候来一句法语、日语或希腊语、希伯来语……我觉得都可以,关键是看那个诗歌语境的需要。一句话,诗中的语言不仅仅是一个词汇。

当然,了解新诗的历史的人,会知道方言和外来语词对新诗的发生的重大影响。比如在黄遵宪和梁启超的时代,电话(Telephone)、电报(Telegraph)之类出现在生活当中,已经带来了不同的生活经验,在诗歌中如何去表现?这些外来词译成中文会成为三个字、五个字,出现在五言、七言里,有的人觉得可以,有的人觉得很别扭。这就是晚清“诗界革命”中出现的经验带来语言的诉求,语言的诉求又带来语言和形式的冲突,这个冲突最终在胡适那里得到了解决:胡博士看到,不用白话做诗,汉语诗歌就没办法接纳新的经验,而没办法接纳新的经验,中国人就没办法有“欧洲真思想真精神”(这是梁启超以来中国知识分子的梦想)。胡适的新文化运动是从白话文运动开始的,白话文运动又是从白话做诗开始,白话做诗又和新语言、新形式等等有关系。反正,方言或外来语词对历史上的和今天的新诗写作,非常非常重要,关注这个问题,会使一个写作者获得更多的语言资源、文化资源。

从语言的角度,我们会对新诗史上哪些人的成就更认同?《飞地》提问:“诗歌无疑是对语言最敏感的文体,它与语言的发展保持着密切的关联。但同时,现代汉语作为一种文学语言,仍有极大的开拓空间。在你的视野里,百年新诗史上有哪些诗人是有贡献于汉语的,又是在哪个层面上?”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首先当然要提到胡适。胡适的《尝试集》里的诗,可以说改变了汉语诗歌的语言:从文言到白话。另一个人是郭沫若,不管我们对郭沫若的个人品格有什么意见,但郭沫若先生的才华、学问,应该是一流的。郭沫若的新诗写作,改变了汉语诗歌两个方面:一个是建立了自由诗的体式,另外一个是那种“天狗”式的狂吠,这种狂吠是一种建立在第一人称基础上的抒情机制,这是新诗此后最基本的说话方式。胡适、郭沫若的新诗写作,我们不能单纯从审美的角度看,而要从历史的角度,他们的作品有非常非常重要的奠基意义。此后的以闻一多、徐志摩为领袖的新月派,这帮留学欧美的绅士、艺术家,给新诗带来的是写作在艺术上的自觉,他们反对的是那种“好的写作是自然而然、真情流露”的观念。艺术是需要“做”的,这个“做”强调的是个体对艺术的某种自觉:你不是天才,写作需要经营,需要对写作本身的自觉。诗人,你的写作在语言和文化的结构之中,你要去寻找合适的语言和形式,让你的写作在个人经验和读者接受之际有一个美学上的平衡,所以闻一多说“写作是克服困难之后所得的喜悦”。只对一个人有价值的写作,可能是没有太大价值的写作。

卞之琳的写作也非常重要,他的技术含量非常高,他是现代时期的臧棣,写着写着,特别想告诉我们诗是什么东西,比如他告诉我们:诗其实就是“距离的组织”,这个距离是语言/意象与意指之间的距离,这个距离太长,诗歌晦涩、没人懂;太短,诗歌直白、没意思。还有一个人非常非常强大,就是穆旦,他的短诗《春》、长诗《隐现》,等等等等,这个人,无论长诗短诗,他的表现都非常强大。袁可嘉先生说40年代的诗歌体现了一种现实、象征和玄学的综合(“纯粹出自内发的心理要求,最后必是现实、象征、玄学的综合的传统;现实表现于对当前世界人生的紧密把握,象征表现于暗示含蓄,玄学则表现于敏感多思、感情、意志的强烈结合及机智的不时流露。”),大约就是穆旦的诗吧。还有,在一个战火纷飞的时代,诗歌怎么着也要接地气,有铁与血的味道,一点儿都没有,肯定不行,所以在这个时代还写卞之琳那样的冷冰冰的理趣之诗肯定不太好,穆旦的诗满足了读者的盼望:诗是接纳现实的,但又是象征的方式,同时,有玄妙的、形而上的思想精神在里边。穆旦的诗歌是新诗的一个高度。今天的很多诗人,自认为自己特别牛,说当代的诗人已经超越了过去的诗人多少代多少代了。这种认识是对历史和自我的无知。

当然,还有一些诗人也很重要,比如李金发、戴望舒、何其芳、林庚、吴兴华等,还有像当代的一些诗人……这个名单应该很长。在这些优秀诗人的努力下,新诗从古文和外文而来,接纳了多种语言形态,化合成一首首让语言成为“肌理”的、具有肉体感觉的意蕴丰厚的诗作。这应该是百年新诗一个非常重要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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