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反腐,多地“禁酒令”升级

2017-11-30 12:27李亚楠刘洪超赵实
畅谈 2017年17期
关键词:禁酒令公务饮酒

李亚楠+刘洪超+赵实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查纠“四风”,近年来,许多地方推出升级版“禁酒令”,对公务接待或活动中的饮酒行为约束更细更严格,让干部养成公务活动禁酒的习惯,进而形成一种自觉。

贵州:最严公务“禁酒令”来了

在近期茅台酒价高企的火热气氛中,白酒行情的策源地贵州省,突然宣布公务接待“全面禁酒”。

日前,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根据规定,自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

此外,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须按一事一购买、一事一审批的原则,由承办单位报分管该单位或该项工作的负责同志审批,同时报同级纪委备案。

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同时,省属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执行规定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频发,或者因发生违反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贵州出台的“禁酒令”被称为“全面禁酒”,主要有三层含义:一、禁止提供任何酒类,包括各类白酒、红酒、黄酒、啤酒、果酒及其他含有酒精的饮料;二、所有公务活动不给酒、也不許喝酒一一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不行,私人自带的酒类也不行;三、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

事实上,近年来各省公务员“禁酒”不断,贵州不是第一个颁布“禁酒令”的地区。此前,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台更严的公务接待“禁酒令”,即不分午餐晚餐一律禁酒。

新疆:“酒桌浪费时间,现在解脱了”

2015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党委原书记华敏、乡派出所原所长拜陈云等违规公款吃喝,致一人酒后身亡,事后华敏等统一口径、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调查。最终,牵涉此案的13名党员干部全部被处理,华敏、拜陈云均受到留党察看处分,降为科员。

“以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中并没有全面禁止饮酒,有的干部因为饮酒发生了不少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武洪斌说,从近年来查处的此类问题和调研情况看,有的党员干部借公务接待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有的饮酒无度、举止失态、言行不当,有的饮酒后误时误事、耽误工作甚至诱发其他意外事件。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党员干部自身形象,而且损害党的形象。

2016年9月,自治区纪委在调研的基础上,开始起草《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一共9条,548字,看似简单,但力度很大。”自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李浩军介绍。

规定出台后,自治区纪委在监督执纪的同时,注意了解社会各界的反响,“总体来说,反响都很好,毕竟爱喝酒的占少数。大部分党员干部把‘禁酒令当成了‘护身符。”李浩军告诉记者,有些干部喝酒其实是迫于无奈,“端上酒杯好办事”“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的观念在有的干部头脑中根深蒂固。

在政府部门工作的王志伟对此深有体会,“我本身不喝酒,但经常下地州出差,当地接待的干部觉得不喝酒就是不给面子,甚至认为我会在工作上为难他们;而经常不喝酒,有时候我也感觉到跟他们没法交心。但实际上,工作该啥样就是啥样,流连于酒桌不但浪费时间,也让人没有精力抓落实。现在不让喝酒,彻彻底底把我给解脱出来了。”

“禁酒令”带动了社会风气改善,不仅给干部松了绑,也让民营企业减了负。在喀什经营一家小公司的汪来顺表示“禁酒令出台真是好”,但最初他也有一点担心,“我们做生意总免不了给人家安排吃饭,以前别人一顿饭吃吃喝喝两小时,事情也谈得差不多了,而我们安排工作餐40分钟吃完走人,连交流的时间都没有。”

“现在大家都一样,就不用顾虑了。以前酒桌饭桌上的事情,都放在办公室谈,习惯就成自然了。”他笑着说。

虽然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模糊,认为管得太死捆住了手脚,甚至有顶风作案的,但这样的干部毕竟是少数,李浩军介绍,自此次规定出台后,各地执行情况很不错,截至目前,仅查处一例。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县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队队长杨晓俊在公务接待中提供了9瓶啤酒,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一下子惊醒了,这是要动真碰硬,侥幸心理要不得。”杨晓俊说,他真正认识到了“禁酒令”就是“高压线”,决不能触碰。

规定第三条中列出了特殊情况:“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

“目前为止这一条都在严格执行,包括自治区领导在外事接待前都按程序向自治区纪委报批了,领导带头执行,以上率下,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李浩军说,他听说有党员干部提到,以后吃饭叫上两个企业负责人是不是就可以报批后喝酒,“这是不可能的,目前为止也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因为在审核批准过程中,纪委会严格把关,比如对什么是招商引资有具体、明确的界定,并且要求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有效杜绝了少数人钻空子。”

辽宁:“酒桌感情是虚的,招商靠服务”

不唯新疆,“谈好生意必在酒桌”的陋习陈见,对不少负责招商工作的干部来说,一度也成了一种思维定势。但在而今的辽宁,“不喝酒也能招好商”的看法正在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同。

广州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项目经理,过去因为公司业务需要,经常要到东北出差。“其实每次公司派我来,心里都有些发怵。经常是一下飞机这边马上就开喝,直到离开前还在喝,整个考察期间人都是昏昏沉沉的……”endprint

“谁喝谁难受。”另一个市招商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我们和客商都知道喝酒是负担,但无奈那些年大环境都这样,咱们万一招待不周,肯定留不下好印象。”

2013年10月,辽宁省委组织部就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其中第十条明确规定:“不准在工作日期间中午饮酒,包括公务接待。”“这是一条红线,任何人都不能逾越。”辽宁省纪委的一位负责人说。

武汉某大型企业负责人看中了沈阳市于洪区的一个项目,首次考察让他增强了投资的信心。“来到这里第一顿饭就是在政府食堂吃的,四菜一汤,有荤有素,没有烟酒,不到一个小时就吃完了。午休时我们拿到了有关招商的各种座谈会和考察项目安排表,表格后面都留了很大的空间,让我们根据需求随时增加日程,真的很贴心。”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之前参加过很多招商宴请,酒桌上人家很热情,气氛搞得也很热烈,但大多东拉西扯,没有多少我们关心的实质内容。更让人反感的是,酒桌上说的不能当真,当地的不少承诺,最后都成了空头支票。”

“人家来咱们这里投资,考察的核心内容不是接待档次,不是高档烟酒,而是政府部门能否给人家充分的尊重,能否站在他们的角度去做好配套服务。”于洪区副区长郭忠孝告诉记者,“‘在酒桌上增进情感是虚的,关键要依法依规办事、真心实意服务。考察要精心安排,企业家想找哪个部门了解情况和政策,想去哪里实地察看,我们随时安排,把优势讲充分,不足也不要回避。最后,要把承诺落实到合同里,白纸黑字。”

最近三年,于洪区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方面已经吸引外来投资300多亿元。“目前的招商工作正逐步与国际接轨,项目谈判注重法治、专业、服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得到了企业家的认可,招商也自然水到渠成。”郭忠孝说。

除了力戒铺张,不搞“忽悠”“撑场面”,让招商工作从酒桌回到谈判桌,辽宁还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切实营造招商引投的良好软环境。

2016年4月,辽宁省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12月,东北首个优化营商环境的省级地方法规一一《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以省级立法的形式加强软环境建设。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辽宁省各类市场主体突破300万户,同比增长10%,全省外商直接投资11.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7%。

辽宁某公司被某市政府拖欠工程款1亿多元,“我们已经要了3年多,每次跑过去领导不是开会就是出差。”企业负责人非常无奈。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开展后不久,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就主动给企业送来了政府还款承诺书,并明确了还款时限。

“咱们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政府答应限时整改,每项都接受各方监督,一件一件彻底解决,这次是动真格了。”沈阳某企业的高层卢某高兴地说。这家企业因涉及跨区迁移,变更登记被搁置了两年多,而在这次整治行动中,10个工作日就“办得妥妥的”。

追问:“禁酒”虽好,落实和监管如何跟进?

多個省份陆续出台公务接待禁酒令,让一些网友在叫好的同时也提出疑问,如何让禁酒令能够彻底执行?如何保证公务接待饭局不会出现违规饮酒情况?更有网友称,有公务接待饭局上,官员将茅台灌入矿泉水瓶中拿到饭局上饮用。类似情况如何监管?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毛寿龙说,公务接待虽然在事前会列入计划且需要报批,但在进行接待行为的过程中,即使出现了饮酒问题,也只能由纪检部门事后追查,“这就是‘禁酒令在落实过程中的最大难点。”

“给酒换个‘包装偷着带上饭桌,或者在开发票及明细时,把点的酒以其他名目代替,事后追查时,其实很难识别。”毛寿龙认为,这些证据本来就不好掌握,而且单靠纪检部门的抽查,很难将“禁酒令”彻底落实。

毛寿龙建议,应针对公务接待“禁酒令”出台更完善的追查措施,以及更公开透明的举报及曝光平台。此外,有媒体也建议,可考虑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动民众参与进来一起监督。还有一点不能忽视,就是要加大处罚力度,不能只是谈话、警告,对于敢于以身试法者,可以予以降职降级处理,并将其列入公务接待“黑名单”。

以河南信阳为例,为了确保禁酒令不会沦为一纸空文,当地政府在监管上下了很大功夫。据报道,督察组突然进入信阳市委的会议现场,对力推禁酒令的信阳市委书记王铁以及在场的市委常委进行检查,结果无一人喝酒。之后,督察组突然来到距离信阳市40多公里的竹竿镇,在没有公布会议内容的情况下,要求各个单位的负责人立刻前来开会,结果发现,除了镇长皮大海未通过酒精测试,一百多名公职人员都顺利通过了测试。次日,人们在电视上看到了皮大海被免职的处理决定。

公务活动禁酒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出台禁令只是第一步;但只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必然会从量变到质变,最终形成新的风尚。但归根结底,“禁酒令”要想真正落在实处,关键还得从转变国家公务人员,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入手。

习惯成自然。只有让公务接待禁酒成为所有国家公务人员在公务接待或者被接待过程中的一条行为准则,成为一条不可逾越也不敢逾越的铁令与红线,并且在其思想及内心深处打下深深的烙印,才能最终养成良好的行为准则与习惯。

因此,唯有国家公务人员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们,逐步转变了自己在公务接待或者被接待中的思想观念,不再把喝酒当作是一种尊重与爱戴他人或者被尊重的“传统礼仪”,并且将那些早己朽腐不堪的“面子”心理彻底抛于脑后,公务接待禁酒才能够真正成为一种始于自然的良好习惯。

落实“禁酒令”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禁酒,不仅能够节约公款开支,更重要的是,禁酒有利于作风建设,醉酒之后,丑态百出,极大影响公务人员的职业形象。禁酒还有利于公务人员的健康,长期饮酒、超量饮酒让很多公务人员不堪重负甚至损害健康。而落实“禁酒令”,则可以让这一切都不再是问题,我们应该为这样的好制度拍手叫好。(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新京报》、《每日经济新闻》、

《中国食品》、解放网)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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