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浙江金融开放的建议

2017-11-30 08:55金雪军凌剑峰
浙江经济 2017年21期
关键词:浙江监管金融

□金雪军 凌剑峰

关于加快浙江金融开放的建议

□金雪军 凌剑峰

金融业开放是“十三五”期间浙江服务业对外开放的重中之重,事关浙江构筑开放型经济的大局。2016年,浙江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分别为17666亿元和2074亿元,比上年增长3.0%与17.0%,其中货物贸易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的12.8%,出口规模已超越印度,占全球市场的1.7%,相当于全球排名第17的西班牙的出口额。对外贸易迅猛发展的同时,浙江在营造良好的金融开放环境,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方面还有很大潜力可挖掘。

金融开放迫在眉睫

金融开放问题已成为制约浙江发展国际贸易的瓶颈。近年来,浙江通过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等国际贸易平台的建设,探索推动对外贸易规模的增长,促进对外贸易结构的优化,但屡屡碰到跨境人民币支付结算、跨境资本流动、跨境投融资等便利化的壁垒。实践经验表明,对外贸易的发展需营造良好的金融开放环境,进一步提升金融开放水平。

金融服务业的快速发展需要金融开放的助推。从全球层面看,服务业已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占贸易出口总额的四分之一,金融服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心,是世界经济增长最快的部分之一,在全球贸易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对全球贸易增长的拉动作用愈发明显。中国以货物贸易大国著称,同时金融服务业的规模正不断扩大,业务总量快速增加,金融服务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金融开放环境。

对外投资的增长急需营造更加开放的金融环境。与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双双低迷的态势形成鲜明对比,全球跨国直接投资(FDI)流量强劲反弹,2015年全球FDI增长了38%,达1.76万亿美元。2016年浙江境外直接投资备案额1172亿元,比上年增长29%,增长势头强劲,对外投资带动贸易出口已是大势所趋,对外投资的快速增长需要更加开放的金融环境作为支撑。

国内各省市都在积极抢占金融开放的前沿阵地。目前,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已有11个自贸区挂牌成立,上海、深圳、厦门、重庆等省市紧抓自贸区建设契机,创新金融制度、自由贸易账户体系、金融机构和业务、风险防控机制等,积极探索金融开放新路径,纷纷抢占金融开放的先手,其他省市推进金融开放的探索实践既给浙江下一步推动金融开放带来经验,也给浙江打造金融开放高地带来压力。

推进金融开放面临的问题

缺乏省级层面整体统筹。一方面,2012以来,浙江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先后在温州、宁波、义乌、杭州等地开展有关金融改革的试验,改革各具特色,且取得丰硕成果,但是各地的改革实践对金融开放的关注度不高,对有效利用国际金融市场和资源缺乏相关布局和有效措施。另一方面,浙江的金融开放对国内其他地区的开放经验总结不足,对其他自贸区金融开放的政策窗口和外溢效应利用不足。

有效监管面临困境。在金融开放背景下,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产品日益呈现出跨国境、跨领域、跨市场、综合性等特点,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日渐捉襟见肘。一是在监管理念上,需正确处理金融开放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既给开放留足空间,又能实现监管有效覆盖;二是在模式上,传统的囿于机构职能的监管方式,在复杂的开放环境中难以形成监管合力,急需突破现有监管模式,提升监管的统筹协调能力;三是在技术上,信息通讯、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既给开放带来了便利条件,又可能造成监管的盲区,急需与新技术相适应,使之成为跨境金融监管的助手。

国际化金融人才缺乏。具备国际化视野、全球化资本运营意识,能够驾驭全球性金融管理工具的国际化金融人才的结构性短缺已成为制约金融开放水平提升的重要瓶颈之一。一是高校金融类专业设置不合理,专业课程设置和培养方式陈旧落后,致使高校培养的金融人才与市场有效需求脱节;二是我国金融人才理论知识扎实,但缺乏国际投行、券商、保险公司等机构所需的实务方面的技能,实践能力偏弱;三是缺乏有效对接和吸引海外人才的机制和平台,使得海外人才在浙江的群聚效应不明显。

进一步提升金融开放水平

理清浙江金融开放的思路。政府在推进金融开放的过程中需理清两大思路:一是明确金融开放的路线图,确立金融开放的战略规划,建立完善金融开放的政策体系,出台金融开放的行动计划,争取做到三位一体、整体推进。二是将金融开放打造成为浙江有效利用国际金融市场和资源的重要抓手。利用金融开放窗口,为加快浙江企业走出去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平台,同时吸引更多的国际资金和投资者,支持浙江实体经济的发展。

有效集成省外金融开放的经验。目前,其他省市的自贸区及其他试点作为金融开放的“试验田”已经培育出许多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种子”,下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工作需善于利用浙江自贸区和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的平台,紧抓其他省市金融开放的外溢效应,集成全国金融开放试点的成功经验,在金融开放的产业、机制、政策窗口、空间布局等方面实现集成式突破。

加强金融开放中的金融监管。金融开放不是放任,政府需试点探索复杂开放环境中的有效监管措施。一是试点对“走出去”的本土企业和“引进来”的外资企业实行额度限制下的监管前置和分类管理制度。二是探索建立综合监管模式,在浙江自贸区探索建立覆盖“一行三会”以及省级有关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机构,强化金融监管的统一性和协调性。三是加强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在金融监管中的运用,转变监管的思维模式,推动金融监管数据的可视化,提高金融监管决策的科学智能化和动态实时化。

加强国际化金融人才的培养与集聚。国际化金融人才是推进金融开放的战略性资源,政府需重视和引导国际化金融人才的培养和集聚。一是鼓励省内大专院校设立国际金融等相关专业,建立金融专业硕士、金融工程硕士的培养点,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人才。二是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国际金融人才的实习、实践和培训基地,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培养和锻炼金融人才的国际视野、实战能力。三是依托浙江自贸区、钱塘江金融港湾和金融小镇等平台,探索建立金融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为海外人才在浙江创新创业提供更便捷、更专业化、更市场化的渠道。

作者:金雪军,浙江大学、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凌剑峰,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浙江在营造良好的金融开放环境、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方面有很大潜力可挖掘。进一步提升浙江金融开放水平,需理清金融开放的思路,有效集成省外金融开放的经验,加强金融开放中的金融监管,加强国际化金融人才的培养与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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