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夫
作为封建社会的统治者,在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且财政收入又主要依靠农业税收的社会而言,面对频发的自然灾害以及不断的战乱和社会冲突,捐纳实属帝国的“延命毒药”。
共元前243年(秦始皇四年)的10月,-整個大秦帝国飞蝗成灾,天灾殃及百姓,苦不堪言。刚刚诞生的大秦帝国经受严峻的考验。《史记》用“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短短11字阐述其甚之后,紧接着又写道:“百姓内(纳)粟千石,拜爵一级”。这看似漫不经心的一笔,猛然间打开了潘多拉恶魔的盒子。
早在秦孝公时期,丞相商鞅就让老百姓交纳余粮而给以爵位。《商君书·靳令》如是记载:“民有余粮,使民以粟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则农不怠。”这项政策真可谓一石数鸟,既解决了秦国因军力不断扩张的吃饭问题,又削弱了民间的财富,让“民不积粟”成为现实,还摧垮了私下进行粮食交易的基础。
秦朝在用武力征服列国的过程中,也不断地靠一笔又一笔“生意”赢得了“天下”。因为秦完成统一的重要计谋之一,就是用重金贿赂六国重臣。《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明确记载,秦灭六国时,立下汗马功劳的重臣尉缭向秦王赢政建议:“以秦之强,诸侯譬如郡县之君,臣但恐诸侯合从,翕而出不意,此乃智伯、夫差、缗王之所以亡也。”此时,已经一览众山小的他,继而提出大胆的谋略:“愿大王毋爱财物,赂其豪臣,以乱其谋。不过亡三十万金,则诸侯可尽。”
在尉缭眼里,只要拿出“三十万金”,就可以“搞定”各诸侯豪臣。古语云:“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一招确实管用,齐国就是秦国用此计谋直接“拿下”的。平心而论,战国时期,齐国在综合实力上与秦国相差不大,就因“多受秦间金”,“而不修战备,也不助五国攻秦,故秦得以从容灭其国。”《史记》卷四十六中《田敬仲完世家》的这一段文字,十分形象地记载了“秦间金”的功劳。
中国历史上,官爵很早就是朝廷的一项垄断资源,以无与伦比的优势向社会公开出售。在古代,捐纳又叫赀选、开纳。通常由朝廷定出价格,公开出售,并逐渐形成制度,这就是捐纳制度。与卖官鬻爵相匹配的“捐纳”二字,早在战国时期就正式出现了。史载,每逢军兴、河工或灾荒,朝廷每多举卖官爵,以增加财政收入。
公开吆喝着卖官鬻爵,可以说秦王朝开了一个极其不好的先例,也为自身留下严重的制度内伤。庞大的帝国,仅仅运行了短短15年便停止了,令人唏嘘。
然而,这一历史教训却并没有引起后来封建王朝当政者的反省,有些当政者反而变本加厉,卖官鬻爵成为满足他们无厌贪欲的最好手段,比如东汉汉安帝就将此发挥到了新的高度。《后汉书》载,安帝永初三年(公元109年),三公以国用不足为由,“奏令吏人入钱谷,得为关内侯、虎贲羽林郎、五大夫、官府吏、缇骑、营士各有差”,将关内侯等官爵,按其俸禄的多少,明码标价,像商品一样出售。
至汉灵帝刘宏时代,卖官鬻爵之风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后汉书》记载,光和元年(公元178年)“初开西邸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也就是说,为了标价卖官,他竟在皇家园林西园设了一个“乌纱帽交易所”。
在汉灵帝刘宏这位皇帝眼里,不论才学,不论品性,不论操守,但凡是有钱,就可以买官。不仅如此,刘宏还统一了官职的市场价,为了稳定市场秩序,他亲自制定卖官的相关规则。比如,地方官比朝官价格高一倍,县官的价格则根据所治县的大小、贫富而定。
据悉,卖官所得钱款都流入了他自己的腰包,利令智昏到如此地步,江山也枉自归他。历史上有名的黄巾起义便是在他治下发生的,东汉王朝就在刘宏的恣意挥霍之下,趋于崩溃,好在他自己只活了34岁便短命而亡。
却说如此昏天黑地的汉灵帝治下,也有清醒之人。司马直时为钜鹿太守,因清正廉洁,汉灵帝还是要他出三百万以保官。司马直怅然道:“为民父母,而反割剥百姓,以称时求,吾不忍也。”一封上书之后,服毒自杀。刘陶为京兆尹,到职后,要他出“修宫钱”(即买官钱)一千万。由于刘陶清贫且以买官为耻,遂称疾不听政。羊续是汉灵帝时代的有名功臣,汉灵帝欲任其为太尉,即使如此,也必须交钱一千万。羊续手指自己那件乱麻为絮的袍子,愤而说道:“臣之所资,唯斯而已。”但刘宏不为所动,此职位最终换了另外的“买家”。
刘宏当然是一个特例。总体而言,历史上以朝廷为主体的捐纳或者买卖官爵的动机通常只有一个,那就是弥补财政不足,以便应付临时的突发危机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修缮河道、赈济等。如果朝廷提高普遍税率,恐怕会引致民怨,甚至民变;而通过捐纳、买官爵等,则仅对特定对象如豪强地主、商人阶层转移财富。
最为突出的是清康熙年间,不仅捐纳规模大,频次多,而且将其制度化,康熙在户部还专门成立主管捐纳的机构——捐纳局,真可谓滑天下之大稽。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史学系教授李楠先生一语中的:作为封建社会的统治者,在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且财政收入又主要依靠农业税收的社会而言,面对频发的自然灾害以及不断的战乱和社会冲突,捐纳实属帝国的“延命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