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桐
摘要:日本侵占我国东北后,对东北地区的金矿资源进行了疯狂地掠夺。日本对我国东北黄金资源主要采取两种掠夺方式:一是通过借贷的方式逐步吞并我国私营的民间采金事业;二是利用伪满洲国的名义强行宣布金矿国有,进行强制垄断。著名的夹皮沟金矿就是日本用借贷方式逐步吞并的。这一时期,日本通过“大同殖产株式会社”与“满洲矿山株式会社”先后对夹皮沟金矿进行资源掠夺和经济剥削。仅1940年一1945年间,日本就从夹皮沟掠走黄金共达2327.337公斤。
关键词:日本;满铁;夹皮沟;金矿
日本帝国主义对我国东北丰富的物产资源垂涎已久。日俄战争后,为加强对我国东北地区的侵略,日本在东北设立两个侵略机构:一是1905年10月18日在大连设立的“关东总督府”,后于1906年9月10日改称“关东都督府”,它是日本对我国东北地区实行军事和政治侵略的中枢;另一个机构即“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它和关东都督府互相配合,是日本对我国东北地区进行经济、文化侵略的大本营。1931年9月18日,日本关东军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悍然发动对东北地区的全面军事进攻。由于国民党的不抵抗政策,致使日军仅在4个多月的时间内就侵占了我国东北,并于1932年3月成立伪“满洲国”。随后,日本势力便进驻吉林省桦甸县(现桦甸市)夹皮沟,开始对夹皮沟的金矿资源进行了疯狂地掠夺,对当地百姓实施残暴的剥削。
一、夹皮沟金矿与韩氏一族
据《北满金矿资源》记载:“夹皮沟位于松花江东源流域苇沙河的发源地,距旧县城桦树林子南东150华里(15日里),新县城官街东南180华里的地方。由省城吉林去夹皮沟有水旱两路。旱路400华里,峻岭耸立异常险阻。其中被称为难关的猴岭之险,上下约20多华里,车马不通,道路狭窄,且春、夏、秋三季间泥深达数尺,行走非常困难。水路由省城松花江逆行到苇沙河口子500华里,再从苇沙河口子旱路行70华里到夹皮沟。”夹皮沟为东北第一山金产地,在矿区附近岩层,以片麻岩层为主,如黑云母片麻岩、花岗片岩等。片理走向大致为东西倾斜向南,倾角自30°至70°,中夹各种岩脉,其性质从酸性到碱性,岩脉近南北走向。金矿为脉状,走向与岩层片理方向一致,倾斜方向及角度也略相同,矿脉厚度为0.3~2公尺不等,左右及上下延长均约200公尺,外形略呈板状,含金品位为6~7克/吨至15克/吨,随矿脉之分布及矿脉之厚薄而变化。普通矿脉愈厚,含金品位愈高,本区矿脉可分为若干比较集中带,每一带和另一带是交错排列,而每一带中的矿脉无论是左右延长或上下延长,也都是交错排列。其中矿物除自然金而外,共生矿物有黄铁矿、黄铜矿、磁铁矿、钨锰铁矿、灰重石、方铅矿、菱铁矿、石英、方解石等,而黄铜矿愈多之处,脉之品位亦愈高。
以夹皮沟为中心,松花江上游左右辉发河、木箕河沿岸一带地区,因在吉林之南,历史上又名为“南山”。这一带森林密布、河涧溪流充斥其间,动植物资源极为丰富,也是砂金、岩金蕴藏丰富的地区。祖籍山東的韩宪宗,因赌博欠债,只身逃亡南山,私采黄金。此后,他以夹皮沟金矿为生财之本,逐渐扩充势力,开辟出著名的“韩边外”地区。历史上,“韩边外”既指韩宪宗、韩寿文、韩登举、韩绣堂四代人,又指“柳条边”外、长白山北麓的广大地区。19世纪中期,“韩边外”地区采金兴盛时,金夫多达四五万人,年产黄金187.5公斤(六万两),曾被誉为“长白山下黄金国”。
从1903年到1931年,韩家共向“满铁”借了三笔贷款:一是1923年韩家经济困难,向“满铁”借款92万元,到1932年“大同殖产株式会社”成立时,本利合计达203万元;二是韩家的兴吉林业公司独立时,与“满铁”签订的出售枕木合同,向“满铁”借款60万元,以后,“满铁”推翻合同,不买韩家枕木,韩家无力偿还;三是1929年韩家为开金矿,向“满铁”贷款200万元排水。韩家向“满铁”借款三笔总金额为352万元(不包括利息),这三笔贷款,使韩家在经济上债台高筑。“九一八”事变后,韩肃堂(韩登举之子)带着家眷到华北避难,韩家的大小事情由韩锦堂代管,韩家内部的矛盾日益尖锐,各房长门提出清理整顿韩家产业的要求。日本趁机以伪满洲国的名义作出成立“日满合办”的“大同殖产株式会社”,共同开发利用夹皮沟的森林、土地和矿产的决定。以前“满铁”贷给韩家的借款由“大同殖产株式会社”负责偿还,这样“满铁”便退出了夹皮沟。
1933年3月1日伪满洲国发表《经济建设纲要》,关于“矿业”,规定“沙金以及金矿等归国家所有,此外一般对外开放”。伪满洲国的工矿业行政机构,当时为实业部,总长张燕卿。下设3个司,其农矿司长由牧野克已(代理)出任。4月,“满铁”指派“大同殖产株式会社”向韩家索债,要求韩家半年内还清“满铁”的所有债务,如无现金偿还,即以财产抵债。12月23日,韩锦堂(以韩绣堂名义)和韩家大管家姜继昌,与日本“大同殖产株式会社”发起人立花良介、天宸正守等在“满铁”的“监督”下,在吉林西关韩家公馆签订了产权让渡契约,即《合办经营契约书》。规定韩家领域内的矿山、森林、土地权全部转让给“大同殖产株式会社”。契约的主要内容是:
1.韩家将其领域内之所有森林、矿山、土地权全部让渡给大同殖产株式会社,由该会社与韩家合办经营。
2.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借与韩家的债务由大同殖产株式会社负责处理。
3.对此权利之让渡,大同殖产株式会社对韩绣堂支付现款七十五万元,并对韩家提出两万个股份计股票额五十万元。
4.保全韩家各种办法,包括保全韩家权利,但韩家不能掌握他的产权。
这个契约的签订,名义上是联合经营,但实际上已由“大同殖产株式会社”接管和经营,所有权已归“大同殖产株式会社”,从此,韩家逐渐丧失了所有的产业。1940年底,韩家召开最后一次家族会议,商议分家。此时韩家家业彻底衰败。分家时,夹皮沟的韩家大房子、韩家西大院早已被日本人占用;吉林西关的韩宅也被日本人占据;桦树林子宅院三层院已被日本人占用其二;韩家宅院路东的“义泰昌”早已易主为姜继昌所有。在这次家族会议上,“大少爷”韩锦堂主持把剩下的宅院全卖掉,两年内把房子拆完,结清债务,余额按股分掉。至此韩家人员鸟散四方。endprint
二、日本借特殊会社吞并夹皮沟金矿
为抢夺中国东北资源、满足侵略战争的需要,日本迅速控制了中国东北铁路通信金融等经济命脉。“九一八”事变爆发不久,日本便通过军事强占、托管经营和“谈判”签约等手段,攫取了除中东铁路以外的中国东北所有铁路的经营权以及新铁路的修建权。1933年3月1日,经过日军关东军和“满铁”的长期谋划,伪满政府公布了所谓《满洲国经济建设纲要》。此《纲要》共分10个部分,囊括了交通、工矿、金融、商业、农业等各个方面,是日本在伪满洲国经济上的根本方针。《满洲国经济建设纲要》提出了对重要经济部门实行国家统制的政策,目的是在所谓“日满一体”“日满共存”的幌子下将中国东北经济变为日本经济的附庸,为日本经济服务。8月8日,日本内阁会议规定,凡属在华有关军需部门和重要经济部门,均要实行统制。翌年6月,在伪满政府发表的《对一般企业的声明》中又进一步做出规定,重要产业必须由特殊公司制度进行统制。所谓的“重要产业”,包括交通、通信、钢铁、煤炭、矿业、石油、汽车制造、水泥等产业。所谓的“特殊公司”,是指日伪官方或日本资本家与伪满政府合资或日本资本家独资经营的企业。随着日本侵略战争的扩大,日本经济统制的范围也日益扩大,以日资为主体的特殊公司也迅速垄断了中国东北的军需工业、重工业以及其他基础工业。在日本垄断资本的排挤、打压下,中国东北的民族工商业逐渐衰败。
1934年6月7日“大同殖产株式会社”正式成立,总部设在日本东京。表面上,由“大同殖产株式会社”接过韩家欠“满铁”的债务,由“大同殖产株式会社”筹划与韩家“合股”开办夹皮沟金矿,实际上是“满铁”准备彻底夺取夹皮沟金矿矿权。
“大同殖产株式会社”在伪满洲国的“新京”(长春)开设事务所,并在桦树林子韩宅设立办事处。该会社在创立之初所定总资本为300万元,拟分15万股来招募股东,每股股金为20元。与韩家签订让渡契约时答应给韩家50万元股份金。但后来日本资本家对“大同殖产株式会社”心存疑虑,投资者寥寥无几,因而造成该会社资金枯竭,无力履行与韩家的契约。据《新满洲》杂志披露,自1933年底缔结契约之日起至1936年的四个年头里,“大同殖产”仅零星支付23万余元,其余50余万元现金和50万元股票一直未能兑现。这使“每月需3万元维持上百口族人及佣人生活的韓家”,感到了“异常的恐慌和拮据”。1934年9月,“满铁”与“大同殖产株式会社”办理了交接手续。10月,日本警备队60人进驻夹皮沟,完成了日本人对夹皮沟金矿的吞并。
1934年6月20日,日本方面为适应“大同殖产株式会社”掠夺中国东北矿产资源的需要,组成了一个以东京帝国大学教授、地质专家门仓三能和技术特种兵副司令冈少仁少将为首,以踏查夹皮沟金矿矿产资源为主要目标的“北满金矿资源调查班”。调查班由122名日本人组成,全部配带武器。另有中国和朝鲜两国工人200余人跟随。调查班由日本政府实业部直接领导,以夹皮沟金矿资源为主要目标。调查班在韩家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先后调查了八家子、聚宝山、五道岔、四道岔、大线沟、头道岔、热闹沟、王八脖子、板庙子等10个矿点。从8月4日至9月18日在夹皮沟探测调查,历时46天,精查了夹皮沟各地的金矿,获取了大批的人文、地理、政治、军事资料和经济资源情报。10月26日,又对夹皮沟金矿周边地区进行了调查。
1937年下半年,因资金枯竭,“大同殖产株式会社”正式将夹皮沟金矿转让给日本“满洲矿山株式会社”经营。“满洲矿山株式会社”为了大量掠夺夹皮沟的金矿资源,除开始采用机械化凿岩外,还在夹皮沟开展了测绘、探矿等矿山地质勘查工作。
除以上会社外,日本在我国东北从事金矿采掘冶炼的会社还有“满洲矿业株式会社”“热河开发株式会社”“东亚矿山满洲采金株式会社”“热河矿业公司”“金厂矿业公司”“东满矿业公司”“大满矿业满洲采金株式会社”“间岛矿业会社”“昭德矿业会社”“海城矿业会社”“珲春金矿会社”“兴安矿业合资会社”“大宝山矿业会社”等。从日本占领东北时期对金矿资源的掠夺,可以看到日本实行殖民地经济统制的一个侧面。东北的矿产资源为日本帝国主义扩大战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日本对夹皮沟金矿的掠夺
“大同殖产株式会社”经理和董事长立花良介是军国主义分子,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曾多次来中国窃取经济情报,被任命为“外交联络官”。他与冈少仁、门仓三能等在夹皮沟金矿组织日本勘测队前后进行了一百多天的勘测、钻探,将关于夹皮沟金矿的大批地质资料全部带回日本。勘测队结束调查后,“大同殖产株式会社”在传本国吉为首的日本警备队武装保护下组织了一批汉奸把头、稽查、翻译,镇压工人,维护其殖民统治,于1934年10月正式侵占夹皮沟。经过两年多的经营,由于资金枯竭、内部矛盾等原因,工人工资无法支付,“大同殖产株式会社”最后无力经营夹皮沟金矿,被迫关闭。
1937年,“满洲矿山株式会社”接管夹皮沟金矿,边建设边生产。1940年,大规模建设停止,开始进行大规模的黄金生产,直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据夹皮沟金矿历史资料记载,1934年一1939年,日本人每年在夹皮沟金矿掠走的黄金300公斤以上,六年累计在1800公斤以上。仅1940年一1945年间,日本帝国主义者就从夹皮沟矿区掠走黄金约2.327吨。据《吉林省志》记载:“至1945年6月,矿山共恢复和开拓小北沟、头道岔、小东沟、大金牛、大线沟、东山青、下戏台、东驼腰子、前八家子等9个生产坑口,累计处理矿石14.7万吨,生产精矿5752吨,混采金4596公斤,炼成合质金后,全部掠往日本。”
日本在夹皮沟除掠夺大量的黄金资源外,还残酷剥削压榨工人,人们不断起来反抗,抗日的烽火遍布夹皮沟地区。1937年日本侵略者除抓本地劳工之外,还先后两次赴山东、河北等地招骗劳工任苦力。日本帝国主义掠夺劳动力资源的主要手段有四种:招、骗、强行摊派、武装抓捕。从山东日照、高密等地招骗来300多名劳工下井采金,这批人到1945年时绝大部分因日本人残酷的统治压榨摧残和沉重的劳动得矽肺职业病而死亡,只剩下30来人;从河北唐山等地招骗来300多名劳工修选矿厂,到1939年选矿厂竣工时,这些人已死去大半。1938年,日本监工伊藤在井下用木棍将凿岩工崔文打死。“采矿系”山口(日本人)以破坏矿山的罪名在夹皮沟北山将矿工于海庭杀害。“劳务系”大把头将因病重躺在家未能上晚班的工人刘江用棍子活活打死。据统计,整个伪满境内,通过摊派出劳工的数目为:1942年35万,1943年50万,1944年60万,1945年计划为60万人。从1938年开始,又将从战场上俘获的大批战俘运往东北各大矿山,称为“特殊工人”,实际上是“死囚劳工”。他们的生活待遇最低,从事的是最危险、最繁重的劳动,因而死亡率也最高。
日本帝国主义在策划建立了伪满洲国后,便开始公开、有计划、大规模地对我国东北的掠夺和控制活动。其总的方针政策是:确立和巩固对东北殖民地的统治秩序,系统地、大规模地掠夺东北的资源,变东北为发动和支持侵略战争的兵站基地。从“九一八”事变到日本投降,日本对夹皮沟的金矿资源疯狂地掠夺、对工人进行残酷地压榨,造成该地环境的破坏和物资的极大损耗,严重干扰了当地百姓的正常生活,给东北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