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戴璐珺(江苏省泰兴市畜牧兽医中心)
泰兴合力推动“防检结合”
文│戴璐珺(江苏省泰兴市畜牧兽医中心)
2007年前后,各地都进行了兽医体制改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着动物防疫工作的检疫、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持职能。虽都统属农业部门领导,但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等各地不一,在防检结合的紧密度、结合成效上有很大差异。江苏省泰兴市针对新形势等具体情况,开展了“防检结合”实践探索。
“防检结合”是动物防疫工作的指导思想,“以检促防、以防保检”是我们的工作思路。2007年兽医体制改革前,泰兴和多数县市一样,防、检、监、治合多为一,是一套班子、几块牌子,防、检、监、治处于初级紧密结合阶段。改革后,工作职能由一变二、变三,在新的时期,面对多部门的新情况,对“防检结合”有了新的更高要求。首先,在思想上应明确只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疫病防控有机结合,才能做到在监督执法支持下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从而使动物防疫工作走上正确的法制化发展轨道,也才能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其次,只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疫病防控有机结合,才能做到以技术支持为基础,尊重科学、尊重技术,在技术支持下,依法实施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工作,才能正确定性处理,履行技术行政管理职能,有效实施科学防控。
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涉及动物产业链的全过程,生产管理中每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造成疫病的发生、传播和扩散。我们以疫病防控为重点,以疫病净化为目标,以规范为导向,整合防控资源,放大政策效力,助推“防检结合”。
1.以日常防疫监管工作为抓手,将养殖链条的多个环节都列入“防检结合”当中。“防检结合”主要集中在动物免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诸多环节。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面:加强对自免场监管、定期巡查和定期抽样检测,自免场每季至少送检2次,疫控中心每年至少抽样检测2次;对村级防疫员防疫的养殖场和散户,按免疫方案常年程序免疫,结合春秋两季集中防疫检查,评估免疫工作;对于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或不接受检测的养殖场户,移交乡镇政府和动物卫生监督所立案查处。
产地检疫方面:官方兽医实施检疫时,自免场需提供检测报告,由村级防疫员防疫的,凭免疫证明或疫控中心的检测报告实施检疫,检测报告日期距检疫申报日期家畜不超过120天,家禽不超过60天,凡经检测不合格的,这批或同场畜禽不予出证,待整改合格后,予以出证,并以此调动养殖场户的防疫积极性。
屠宰检疫方面:对屠宰检疫中发现的疑似染疫动物,委托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血清学、病原学、寄生虫学诊断,确保屠宰检疫的准确性。
养殖场监管方面:实行网络化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以疫控中心、监督所为技术指导、执法监督和以下派联络小组、镇畜牧兽医站为责任主体,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动物防疫与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到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责任到人。各分工防疫员,开展强制免疫及计划免疫病种的免疫,走访辖区内所有养殖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养殖场的防疫意识和责任意识,检查养殖档案填写、防疫及无害化等设施设备是否建设到位并充分利用等情况;协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对种用、乳用动物定期进行病原学检测,若发现养殖场户拒绝采样、检测或不履行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则移交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立案查处。
2.以落实国家有关惠农政策为切入点,规范推进“防检结合”,放大政策效力。中央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改革举措,给农民带来了“真金白银”的实惠。在工作上,要坚持法制原则,规范运作,把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充分发挥惠农政策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支撑作用。
一是上争科技项目,突出“防检结合”的法制价值取向。通过项目上争,争取一批如调出大县、“菜篮子”等奖励扶持资金,调动了养殖场户的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履行防疫等法定义务,“防检结合”得到进一步彰显,泰兴畜禽存栏总量逐步发展,规模化不断壮大,养殖比重不断提升。
二是开展畜禽保险,突出防检与保险政策资源的结合。整合保险资源,规范开展防检工作,规避自然和市场两大风险。过去,养殖中的疾病风险、自然灾害风险、市场风险一直困扰养殖场户。在未实施保险前,畜禽市场好、有效益时,一些养殖场户腰板硬,对防检工作反而不积极配合;市场不好、效益不佳时,一些养殖场户情绪不稳,也无法顾及防检工作;再如畜禽出现免疫副反应死亡后,对赔偿标准纠纷不断,有的不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为有效化解矛盾,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自2007年起,保险公司陆续开征了12个涉牧险种,生猪是泰兴的主导产业,开征了仔猪、育肥猪、能繁母猪、价格指数等险种,闭合生猪养殖产业链,实行了生猪保险全覆盖,对解决生猪市场价格波动,缓解“猪周期”风险,稳定全市生猪生产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将免疫、报检、无害化处理等出险赔付有机结合,促进了防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让养殖户规范生产,规避自然和市场两大风险,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是配合防控政策调整,开展先打后补试点,落实责任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推进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试点养殖场需履行的义务有:强制免疫、生物安全管理、无害化处理、报检等,监管措施是正常每季开展1次免疫检测,每半年开展1次风险评估,凭检测报告开展产地检疫,加强监管。
以大走访、作风建设为契机,全力加强工作“三提升、三到位”,助推深入开展防检工作规范化。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这是防检工作的核心,着力开展“三个提升”:一是水平提升,加强对基层现有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训,每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2期不同形式的畜牧和防疫技术培训;二是能力提升,从业务技术、服务和组织管理三方面入手,注重科学方法;三是责任提升,加强对基层现有人员的素质教育与管理,制定完善的考核、考试标准,通过培训、考核,建立用人激励机制,逐步提升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素质。
2.加强设施建设,改善防疫设备。硬件是为农服务的基础,改善防疫设备后做到“三到位”。
一是县级实验室到位。过去,一些县级实验室装备不配套,缺乏必要的二、三类疫病临床诊断设备和诊断试剂,难以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监测等实验工作。我们突出兽医化验室建设和化验仪器设备的添置,充分发挥兽医化验室在动物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每年财政投入40多万元,2017年更是投入70万元专项经费,采购了PCR仪,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功能。
二是乡级兽医实验室建设到位。2015年、2016年市财政各投入30多万元,用于乡镇站实验室建设。乡镇畜牧兽医站是动物疫病诊断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最前沿阵地,各乡镇站或区站根据功能定位、上级监测计划等,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好禽流感、新城疫等免疫监测工作,全面及时掌握免疫抗体状况。同时,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协同配合,摸清一些重点疫病的感染面,为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检疫设备配套到位。在常规设备基础上,争取财政资金80多万元,积极构建动物检疫移动式电子出证系统,配备了平板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动物检疫专用箱等,便利动物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提高检疫证明电子出证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
完善制度建设,增强服务意识,保障“防检结合”。
1.积极探索防检制度改革。在检测上,改春秋防集中监测为四季集中检测加不定期抽检评估,每季度第二个月第二周为集中检测周,在产地检疫上,自免疫场凭检测报告(检测日期距检疫申报日期不超过120天)实施产地检疫,跨省调运的按规定实施。对不达标的,实施整改,达标后实施检疫出证,努力实现动物防疫的规范化和现代化。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提高执行力。规范内部管理,明确职工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细化各项业务工作指标,并制定切合实际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调动防检人员的积极性。
3.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宣传、培训,使辖区内畜禽养殖户等服务对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自觉遵守执行,自觉监督防疫检疫工作。
4.健全疫情报告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对瞒报、漏报、谎报疫情的,依法予以处理。
5.建立有关部门间月度协调通报例会机制。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性食品安全监管、人畜共患病的监测、预防上,互通信息,协调配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