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增山 图/胡宝良
飞行员用药禁忌多
文/刘增山 图/胡宝良
常言道:“是药三分毒。”药物虽能治愈或控制疾病,有利于患者康复,但也会产生一定的不良反应。尤其是对飞行人员来说,药物不良反应可能影响其空中操作,甚至酿成飞行事故。因此,飞行人员用药务必考虑种种禁忌,以确保飞行安全。
杜绝自行用药 飞行人员自行服药,虽然能够暂时缓解病症,但会影响早期诊治,严重时还会产生明显的毒副作用,直接影响到身体健康和飞行安全。飞行人员要知道自行用药危害,经过航空军医同意,在不影响飞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遵照医嘱用药,不得自行加减剂量或改变用法,养成规范用药的良好习惯。
规范诊疗程序 飞行人员确需就诊时,应及时如实向航空军医汇报病情,由航空军医制定治疗方案,确保减小治疗对于飞行安全的影响。如需转诊,要按照航医室、卫生队、体系医院、空军总医院的顺序逐级转诊,确保安全规范治疗。飞行人员不得自行到地方医疗机构就诊,因为普通医生缺乏飞行用药安全知识。
严控带药飞行 飞行人员飞行前24小时内尽可能不用药,不论采取任何药物治疗,原则上应当临时停飞,不再继续执行飞行任务。确因执行任务需要,必须带药飞行时,应尽可能选择有效和安全的药物,航空军医要为其讲明注意事项,并密切观察用药后反应。严禁使用含酒精成分的药物,严禁使用影响飞行能力耐力的药物,严禁使用本人首次使用的药物。
勿忘用药常识 要熟悉掌握航空卫生等方面的知识,了解常见药品的不良反应。要熟知空中产生嗜睡、疲劳、缺氧等副作用的常用药物,掌握飞行安全用药的常识。如:感冒药可致瞌睡、恶心,磺胺类药物可引起过敏,降压药物空中可引起头痛、头昏等。不轻信贵药和广告热捧的药物,不滥用中药制剂和保健药。
接受安全教育 积极参加针对飞行用药安全的思想教育,汲取因用药不当引起飞行事故案例的教训,增强安全意识。要深入剖析引起飞行事故的原因,具体了解飞行因素对药物的影响,切实把合理用药看成飞行安全的组成部分,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在头脑中扎根,时刻绷紧安全用药这根弦。
接受用药监管 飞行人员用药要接受航空军医全程指导。航空军医要密切关注飞行人员用药后的病情变化,尤其是首次使用和容易引起过敏药物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用药方案。建立健全用药登统计制度,详细登记用药的品种、剂量、服药和停药时间,记录用药对飞行的影响,定期收缴飞行人员的剩余药品。
严格飞行体检 飞行人员要严格按照《飞行人员医学临时停飞标准》,在飞行前接受航空军医组织的体检。航空军医要全面掌握飞行人员近期服药,特别是长期服用治疗慢性疾病药物的情况,仔细分析药物药理效应,结合飞行课目要求,综合评定飞行人员身体情况。一旦发现对飞行人员的生理、心理或情绪状态不利于安全飞行,要坚决停飞,做到“放飞有把握,停飞有依据”,牢牢把住身体放飞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