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骏
广场舞联盟:草根社会组织的生存与发展
顾骏
广场舞是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的一种群众性文体活动,影响已经波及到国外。在上海数不胜数的广场舞团队中大多是自发的团队,遍布市内各社区和公共场地。为了用组织化方式实现基层治理,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委托一个正规注册的“民非”机构,以大赛为载体,成立了广场舞联盟。 从“嘉定区广场舞联盟”到“上海市民广场舞联盟”,这一草根社会组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缓解了一些社会矛盾和冲突,但缺乏登记注册的“合法身份”,却成为其更好地生存和发展的体制障碍。这也正反映了当下中国社会重新组织化的趋势和特点。
广场舞;社会组织;基层治理;体制
上海市嘉定区市民广场舞联盟诞生已将近两年,有过很好的生长期,也遭遇了不少困难,至今顽强生存着。她的诞生和成长反映了当下中国社会重新组织化过程的一系列特点,值得好好研究。
广场舞是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影响已经波及到国外,在为老年市民主要是女性所喜爱的同时,也经常受到舆论诟病。
刚退休的老年人,精力不减,闲暇不少,除有限的家务事之外,学跳广场舞,好处多多。既可运动身体,增强健康,减少医保支出,又可扩大交往圈子,不寂寞,还健脑,再说许多“50、60 后”一辈子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不承想老了,却还能吸引路人注目,存在感满满,所以,舞者踊跃,欲罢不能。
然而,不在这一行的市民却有不少意见,媒体上抱怨声不绝于耳,广场舞被指“占地经营”、噪音扰民,还有团队争抢场地,甚至演出“全武行”,不一而足。即便作为广场舞主角的大妈们自己也有诸多不满。因为老龄化加速,广场舞爱好者越来越多,公共场地不够,冲突难免产生,而街道、居委会因为职责所在,对社区范围的文体活动多有关心,但精力有限、资源不足, 只好有选择地扶持几支能为社区工作 “挣面子”的“精英团队”,更多的团队无奈落选,大妈们只有“羡慕嫉妒恨”。
为了让老年市民有一个快乐而有质量的晚年,让城市更有活力,减少对其他市民的干扰,2015 年中,嘉定区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以下简称嘉定区文广局)委托上海飞扬华夏青年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飞扬华夏), 以专业的服务引导广场舞规范、健康地发展。
广场舞是一种集体性文体活动形式,团队是其基本组织方式,只是不同团队在组织化水平上有所不同。按照组织化程度从高到低来排列,得到街镇和居委会精心扶持的那些团队,组织得最好,因为对个人舞蹈技艺的要求比较高,街镇和居委会两级支持力度比较大,各方面待遇比较好,人心比较齐,所以成员比较稳定,群体边界也相当清晰,不是谁想进就能进得了的。在上海数不胜数的广场舞团队中,这类团队比例不高,绝对数量不少,光一年一度官方举办的 上海 市民 广场 舞大赛, 参赛 队伍 就有 1 900 支之多,基本上都属于这一类型。
更多的是自发团队,遍布市内各社区和公共场地,数不胜数。 这类团队的组织较为松散,人员来去自由,合则聚,不合则散。但作为稳定存在的队伍,团队少不了“领袖人物”,通常有两个:一个管舞蹈,身材较好,容貌显年轻,动作到位,表情自信,一招一式透出一种“艺术范”,在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出来,她们是团队招牌和活力源泉。另一个管服务,比如保管录音机、选放音乐、组织活动,提供后勤保障,手脚勤快,乐于奉献,人缘特别好,是团队的情感支柱和稳定存在的保障。这类团队到底有多少,没有准确的数字,以上海老年人的数量和广场舞的参与面来看,说有上万支队伍,恐怕还是低估了。
有些场合的广场舞只是集体活动,没有明确的组织形式,公共场地上,只要街道安排定时播放音乐,就有居民自发集中起来,跟着舞动,怎么跳,个人可以各取所好,彼此交集不多,真的是“群龙无首”。但即便组织化程度不高,也能维持稳定存在,如果一定要找到一个术语来表达,这类广场舞不妨叫做“集群”,有集合,无团队。
嘉定区文广局最看重的是那些有组织,但又不在街道和居委会关心范围内的团队。因为社区的服务不到位,政府的公共管理缺位,大妈们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自律的习惯和能力尚未养成,这既不利于活动的开展和提高,还时有扰民现象产生,甚至引发彼此冲突。从社区治理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团队才是重点对象。
飞扬华夏是一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正规“民非”机构,成立于 2011 年。经过数年发展,该机构已经有专职员工超过 60 人,产品线覆盖各类社区服务,承接了全市 18 个街道的各类中心包括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委托管理,并将服务向浙江、江苏、山东、新疆、广东等地输出。在广泛服务于社会组织的同时,飞扬华夏深入参与社区治理,形成了自己的理念、策略和风格,有能力按照客户要求,提供“定制服务”。接受嘉定文广局的委托,对于机构来说,是水到渠成,但如何将基层治理落到实处,还有许多难题需要解决。
首先,即便只是一个区,广场舞团队也数量惊人,以一个社会组织的力量,不可能“一网打尽”,实现全覆盖,也不可能为一支支队伍送服务上门、加以引导,更不可能派员入驻每支团队,实行规范管理。如何采取集约的方式,通过精准服务,来撬动这个“大盘子”,需要策划。
其次,社会组织虽然“奉命行事”,但没有管理权,面对伶牙俐齿且组织起来的大妈,不可能发号施令,嗓门大了,只会让大妈们厌烦:“几个小年轻,神气什么?”蛮干不行,只能智取。最好的办法是把大家聚合起来,形成一定的组织形态,导向自我管理。 为此,飞扬华夏在项目策划时,就决定借助广场舞大赛的形式,动员大妈们参与,先把大家聚合起来再说。
最后,聚合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广场舞如雨后春笋,到处都是,但到底有多少,却没有一个精确数据。 有一家文化企业,也曾接受政府委托,开展过一些前期工作,作为成果的一部分,留下一份名单,有30 多个团队及其联系方式。 但摸底之后,发现绝大多数对嘉定区文广局委托开展的工作毫不知情,要大家主动配合,自然无从说起。要想动员和组织人员参赛,还得从“扫街”开始,通过交往,取得信任,建立联系,为大赛创造条件。
所谓“扫街”就是在嘉定区范围内,一个个社区地走,重点是广场、绿地和小区,见一个,收一个。 好在广场舞时间固定、地点固定,目标明显,发现不难。飞扬华夏特别委派有舞蹈基础的员工担任项目主管,因为他们同大妈有共同语言,容易说上话,获得大家信任。
大妈们参加比赛的积极性高,想法也朴素。一是可以展示自己,二是可以切磋技艺,三是可以得到专业指导,四是如果获奖,可以得到一定经费支持。 所有这一切,都是他们羡慕多时,却一直得不到的。 开展基层动员和组织,必须找到相关方的利益所在,合法合理合情地予以满足,这样市民才会有参与积极性。
2015年 6 月份飞扬华夏开始启动广场舞大赛活动,经过 3 个月的动员,积累起一批团队。到 10 月份比赛正式开始, 通过初赛晋级复赛的队伍就有 55支。 大赛的底子有了,组织的基础也有了。
一经启动,比赛本身的运作难度并不大,毕竟在这方面飞扬华夏有条件,也有经验和能力。 关键是,在比赛筹备过程中,飞扬华夏顺势提出进一步的工作设想并付诸实施,那就是在参赛队伍的基础上,组建“嘉定区广场舞联盟”,运用组织化方式,搭建基层治理的公共参与平台。
比赛过程包含了多个环节,如开会发布信息,集中开展培训,更不用说同台展示舞姿。 本来就“自来熟”的大妈们,一来二去,很快打成一片。 个人与个人、团队与团队,熟悉之后,交流多了,关系也密切了。 所以,建立联盟的倡议一提出,就得到了大妈们热烈响应。大家看到的是建立联盟可以带来的种种好处:有了联盟,各自分散的活动,可以群体化,相互之间有了更多的交流切磋机会;有了联盟,一年一次的比赛可以转化为常态化活动,不搞大赛,也可以搞些区域范围内汇演什么的;有了联盟,完全业余的团队可以获得统一而集中的专业指导,技艺提高得更快;有了联盟,团队之间如果在场地使用方面发生冲突,也可以利用这个平台,开展协商,妥善解决。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事实上,组织起来之后,解决的问题远远不止这些。 在比赛过程中,大妈们就开始自发协商,解决了一些突出而棘手的问题。
在不以表演为目的的广场舞团队里,大妈们对服装没有特别要求,穿着日常服装上街练舞属于正常现象。 一旦要上台比赛,就不能没有演出服装,否则现场效果不好,影响团队拿名次。 从初赛、复赛到决赛,节目需要翻新,服装也不能总是老一套,必须同节目内容相匹配。但要让团队成员自备多套演出服,经济压力太大,容易造成老伴不满。 再加上主舞的演出者来自多支团队,服装不能各行其是,必须统筹安排。 于是,会持家的大妈们想出了办法,参赛团队可以彼此借用服装。 这么一来,经过资源整合,理论上,每个团队都有几十套服装可供选用,实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体现了组织起来开展活动的优势。
在现实生活中,除了过于激进的人,通常组织起来后,个人都会在行为上表现出更多的自我克制,广场舞大妈们同样如此。原来在小区里跳广场舞,娱乐自己,干扰他人的情形常有发生,为此引发争执的也不在少数。有了联盟之后,大妈们在飞扬华夏的引导下,自觉制定了“文明广场舞公约”,其中有:
“广场舞活动时间限定在,夏令时为早上 6 点以后,晚上 9 点以前,冬令时为早上 6 点半以后,晚上8 点半以前。如遇中、高考时期,酌情考虑禁舞。”
“广场舞活动场地应选择远离居住小区的空旷地,并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开展广场舞活动时,音乐声源(扬声器、音响等)处音量值不应超过 85 分贝。在距离音乐声源最近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处,白天音乐平均音量不应超过 60 分贝,晚上音乐平均音量不应超过 45 分贝(智能手机可免费下载噪声测试仪进行实时监测)。若有居民反映音量过高,则做好解释工作,并降低音量。”
“不借跳广场舞为名,开展非法集会、传销等非法活动。”
这些自己制定的规则更容易得到大家遵守,但这还不算,更有意思的是,大妈们表现出非同寻常的想象力。有些在小区内活动的团队,广场舞准时结束后,却不关录音机,一路播放着回家,还嫌声音不够大,每人发一个小喇叭,集体高调放送,只是播放的不是“小苹果”,而是“关好门窗,关好煤气,防火防盗! ”把安全防范的提醒送到小区所有家庭,让邻里倍感温馨。从扰民到为民,组织起来就是能解决问题。
重阳节到了,大妈们带着节目和自制重阳糕,到敬老院慰问,大受老人欢迎,院长主动提出:“明年重阳节糕点全部请大妈们承包了! ”大妈高兴之余,多了一份安心:“小老人照顾老老人是居家养老的关键,今天我们关心老人,将来就有人关心我们!”
2016年初,在各方支持下,嘉定区市民广场舞联盟主办了“上海市民春晚”,各支队伍齐集嘉定区图书馆的剧场舞台上,一展身姿,丰富多彩的活动引来了各路媒体,电视台、报纸和网络都给了报道或转播,看着自己的形象上了屏幕,大妈们充满自豪感,联盟的凝聚力更强了。
组织存在于活动中,活动有声有色,组织自然蓬勃发展。 2016 年,嘉定区广场舞联盟主办的广场舞大赛进入第二届,报名团队超过 100 个,来源超出了嘉定区的范围。 其中嘉定区本地有 71 支队伍,相邻的普陀区有 27 支,徐汇区 4 支,虹口区和浦东新区各1支。在飞扬华夏青年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的专业服务和技术支持下,广场舞联盟的组织架构渐趋成熟,名称也改成了“上海市民广场舞联盟”。
广场舞联盟有自己的理事会,称为“联盟领队会议”,成员就是各广场舞团队的领袖。 因为长期在团队活动中发挥核心作用,所以这些人个个都有领导能力,需要的只是适当协调,以免“个个都是大拇指,反而捏不成一个拳头”。
真正的、完全的民间草根组织不会把心思和精力花在没有实质内容的程序作业上,像年度大会之类的例行公事,免了,大会主席之类的闲职,免了,专职人员,更一概免了。飞扬华夏安排的项目主管担任秘书长,承担联盟日常杂务,并根据领队的建议,召集会议,提供后勤保障。联盟内部没有什么实质性权力,“联盟领队会议”真正是为大家服务的机构,只要能让活动搞起来,团队相互走起来就算起到了作用。上海大妈讲实在,有事则聚,无事则各玩各的。
由于相隔遥远,联盟以嘉定区为“基本盘”,划分出东南西北 4 个“块”,各块选出“块长”,主持区域内活动的开展。这样一年之内,除了联盟范围的大型比赛之外,区域内和区域间的活动也此起彼伏,热火朝天。
从嘉定区广场舞大赛的筹备开始算起,嘉定区市民广场舞联盟存在已近两年。作为民间草根组织,该联盟活得很自在,但并不滋润,很大程度上,它还不是一个正式的组织,更像一个规模较大的“集群”,因为一系列体制性因素制约着组织的发展乃至生存。
最大也最根本的问题是,至今该联盟无论称之为“嘉定区市民广场舞联盟”还是“上海市民广场舞联盟”,都没有合法身份,其中原因相当复杂。
组织起来不但对于广场舞的参与者具有意义,大妈们的踊跃参与已经说明了这一点,而且对提高基层文体活动的水平和质量大有好处——这是嘉定区文广局支持广场舞联盟的依据,还对基层治理有不可替代的价值:通过团队自律减少扰民是一方面,借助团队力量,以志愿活动的方式,促进其他社会问题的解决是另一个方面。按理说,一个具有明显正功能的组织应该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和支持,但现实是,存在是可以的,认可也不是完全没有,但要登记注册,仍然是不可能的。
出现这种悖谬状况的原因主要在于广场舞联盟发挥的积极作用,分别可以归属为不同部门的职责范围,但是否予以登记注册,属于民政部门的权限。对于民政部门来说,指导基层自治是其职责,广场舞联盟也确实表现出自治的特点、成效和优势,但不是民政部门所关注的那类具有 “政权基础” 性质的自治,比如居民和村民自治。 所以,除非其他部门愿意为联盟作“背书”,答应成为联盟的主管机构,否则,民政部门不会为了联盟自身或者其他部门的需要,而将这个可能的风险揽到自己身上。
对于联盟来说,不能成为经过登记的合法组织,虽然不至于带来被依法取缔的直接后果,但确实影响到其存在,更不用说发展了。 因为没有合法身份,联盟很难获得稳定的资源输入,无法从现有的资助渠道,通过立项申请等正规程序,获得政府或社会资助。 因为没有法人地位,没有公章和账户等,所以在与企业合作上,时常也会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最初因为飞扬华夏有政府购买服务的款项用于开展广场舞大赛和社区治理,联盟才得以建立并有所成长,现在由于继任领导兴奋点的转移,广场舞不再作为重点,购买服务的资金基本断流。
飞扬华夏青年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是一家 “民非”,虽然发展势头良好,但要用自有资金来支持联盟,就勉为其难了。其实,联盟组织的 2016 年上海市民春晚,赞助主要来自飞扬华夏,另外还有个别企业和场地所在的机构给予了有限但可贵的资金和物资资助。 但要长期存在下去,发展起来,联盟必须开辟稳定的资助渠道,毕竟不管专业指导、租用场地、活动宣传、舞台灯光,还是组织维持都需要钱,更不用说大型比赛了。 而据粗略统计,仅在 2016 年,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就有演出 3 场、集中培训 3 场、大赛 7场, 还有每场出席人数达 100 多人的 “连盟领队会议”16 次。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是联盟的现实处境。
好在大妈们已通过参加联盟,尝到了组织起来的甜头,决心以自己的力量让联盟存在下去。前不久,“块长”牵头,召开联盟领队会议,决定“保卫联盟”,不使其半路夭折。作为决心的具体体现,联盟在飞扬华夏的支持下,正积极与企业联系,寻找新的合作途径和方式,挖掘潜力,变现价值,为自己创造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市民广场舞联盟作为一种相当“另类”的草根社会组织,何去何从,尚难预料,但其存在的短短两年和面临的种种体制障碍,让人看到了中国基层社会组织化进程的趋势和方向。
7.1 组织起来是基层社会的必然趋势
中国社会从来就是高度组织化的,但在漫长的历史时期里,组织化的首要机制如果不说唯一机制的话,是家国同构。 以家为基层单位,以国为整体存在,如果说家是个人的“打包”,那么,国就是家的“打包”。国与家在内部权力配置上达到高度一致,两者之间通过国家授予家庭土地,家庭为国家缴纳税赋,国家为家庭提供官员任职机会,家庭成员通过科举考试制度,进入国家权力机构,结成牢固的利益共同体。
1949年之后,在建设现代国家的过程中,国家以强大的行政力量,打破了数千年的宗法制,家庭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遇到从未有过的下降。 在 “舍小家,保大家”的口号下,家庭的大量功能为具有行政背景的工作单位所替代,单位强大了,家庭弱化了。
改革开放之后,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单位制逐步解体,而家庭的功能却没有得到恢复,反而在计划生育的推进中,进一步小型化,功能更趋弱化。 既得不到家庭支持,又失去单位庇护,个人如同自由电子一般,进入游离状态。
为了给陷于个人或家庭无力解决的困难之中的个体,提供托底保障,国家决定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安全垫”。 但由于社区能力有限, 最后承接的只是老弱病残或失业人员。对于超出这个范围的人员,社区爱莫能助。有困难或者有需求但未列入政府责任范围的人员,在指望不上社区的情况下,只能自己组织起来,以解决各自或共同面临的问题。近年来,无论在现实世界还是虚拟世界里,各种社会群体或集群纷纷涌现,其根本起因皆在于此,广场舞大妈们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社会重新组织化过程所带来的不仅有全新的基层组织,还有全新的基层组织的生存环境。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这个环境:这是一个没有规则从而也没有秩序的场合,仅仅因为它是全新的,没有任何历史资源可以被现成地利用。这就是散在的广场舞何以成为问题的根本原因。
嘉定区文广局的官员看到了这一点,才决定委托飞扬华夏,在为本区广场舞队伍服务的过程中,引导和促进大妈们更大范围地组织起来,形成自我运行、自我约束的机制。政府借助公益机构,实现对自发的基层社会重新组织化进程的引导和规范,无论从思路还是效果上看,都是对头的,因为它符合个人的内在需要,也符合中国社会重新组织化的内在逻辑。只要广场舞这种形式持续存在,广场舞团队就不可能消失,而只要缺乏更大的组织架构,组织起来的大妈们在资源得不到供应、行为得不到规范的情况下,一旦为了利益而冲突起来,肯定要比单个大妈之间的碰撞,影响更大,后果更严重。
7.2 注册真的重要吗?
工商部门经常受到诟病,因为据说该部门经常有这样的论调:“某家企业之所以未得到有效监管,是因为该企业没有营业执照。 ”言下之意,工商部门只管有证的,不管无证的。可要是对无证的一概不管,那企业为什么还要办证?监管难道不应从查验有无证照开始?如此荒诞的管理逻辑,恰恰是草根民间组织同样遭遇的。
广场舞联盟因为没有主管部门愿意 “领养”,所以无法登记注册。但未经登记的联盟却照样开展活动,并且得到相关部门认可。联盟可以自主举办赛事和大型活动,如市民春晚,尽管亮出旗号,不会受到干预,媒体照样报道,政府官员为表示支持,也会莅临现场鼓劲。这一切给人的感觉是,一家草根组织只要循规蹈矩,就有足够的空间,自主开展活动,有没有登记注册似乎真的不是什么大问题。既然如此,那么登记注册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其实,笔者于 2001 年在英国作社区调查时,曾问及英国政府对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有何规定,当时得到的回答是:“一般不用登记注册,除非需要募捐或申请政府资助项目。 ”这里的关键在于,社会组织的管理主要靠法律,而不是靠行政部门,否则面对“轻资产”的社会组织,方生方死,哪里管得过来? 何况,如果不公开募捐,只使用特定人员自愿提供的资金或其他资源,那等于公民合法使用个人财产,政府既没有管理的必要,也没有管理的权力。至于一旦需要募捐,就必须办理登记注册,那是因为向非特定公众募集资金意味着,机构必须把所有财务向社会公开,并接受政府审计评估,以免公众善心被中饱私囊。
所以,如果为了避免登记之后管理难以落实、不登记又无从管理的风险,那不如健全和完善立法和执法,划定登记与不登记的边界。只要社会组织遵守法律,尊重公序良俗,既不向公众募捐,也不从事营利性活动,那登记不登记,完全可以悉听尊便。如此,社会组织的空间更大,政府省却了管理的麻烦和成本,市民也可以得到更大收益,何乐而不为?
7.3 以正规机构来引导草根组织
在草根组织不断涌现,而规范社会组织运行的制度环境,尤其是“习惯法”意义上的制度环境尚不具备的背景下,通过正规的社会组织来引导和规范草根社会组织,确实是一个好办法。
这类不是服务于困难的个体,而是服务于面向个人的社会组织的社会组织,在业内被称为“枢纽型社会组织”。 飞扬华夏接受政府委托,为联盟内 100多个广场舞团队提供服务,实际覆盖人员达到将近3 000 人。 如 果 政 府直接管 理 如 此 数 量 的 团 队 和 人口,不得不支出的劳务和其他制度性成本,肯定远远超出购买服务的开支。从财政效率来说,这也是一笔划算的买卖。至于专业团队所发挥的作用和所取得的效果,更是普通公务员实施简单的行政管理所不可能达到的。
所以,在当下中国草根社会尚不具备自律能力和习惯,法律又不健全,而政府管理难以到位的情况下,借助正规的民非来落实服务和管理,实在是最不差的选择。
7.4 未来方向:政府、市场和公益机构的合作
因为草根社会组织没有登记注册,难以直接获得政府资助,公开募捐也没有资格,而公益机构独臂难支,草根组织必定严重缺乏资源,即便生存无虞,也难健康发展,最后很可能无疾而终。在制度性条件一时难以齐备的情况下,唯一可能改变这个局面的是开辟草根社会组织同企业的联系。
随着广场舞声势的日益壮大,规模效应显露无疑,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介入广场舞之中,从广告到营销,合作形式多种多样。这就为虽然不具有合法身份但能够自律,且有圈内影响力的团队包括团队的联盟,提供了自我造血的机制。 相比政府部门,企业对草根社会组织的身份不那么敏感,只要行为本分,得到政府的认可,哪怕只是默认,企业就愿意与之合作。对于像市民广场舞联盟这样的草根社会组织,曾经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扶持对象,企业更觉放心,如果再有飞扬华夏这样的合法机构代为“背书”,合作的空间更大。 事实上,联盟在 2016 年举办第二届广场舞大赛时,向大型国有商厦借用中庭场地,得到了慨然应允,表明全社会对市民自组织已持有越来越开放的心态。目前,上海市民广场舞联盟正在紧锣密鼓地同企业商谈合作项目,飞扬华夏也在同北京某城区商讨输出服务和管理的事宜。在政府加大力度简政放权的背景下,草根社会组织的发展空间肯定会越来越大,拜上海市老年化速度加快、程度加深的现实所赐,类似广场舞团队及其联盟的未来发展,可以被看好。
(责任编辑:陈建萍)
Square Dance League:Existence and Development of Grass-root Social Organizations
GU Jun
(Shanghai University,Shanghai 200244,China)
Square dance is a kind of popular mass recreational activity in China.Its influence is spreading abroad.Most of the numerous square dance groups in Shanghai are self-organized groups. They can be found in the different communities and public space in the city.In order to realize grass-root governance through the way of organization,the Cultural Broadcasting and Television Administration of Shanghai Jiading District entrusted a formal registered institution to organize a square dance league through competitions.In the course from Square Dance League of Jiading District to Shanghai Citizens'Square Dance League,this grass-root social organization has played a positive role in easing some social contradictions and conflicts.But the league lacks a registered legal status and this has become a systematic barrier for its existence and development,which reflects the current trend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reorganization of the Chinese society.
square dance;social organization;grass-root governance;system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1207(2017)03-0037-06
10.12064/ssr.20170306
2017-05-03
顾骏,男,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学。
上海大学 社会学系,上海 20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