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效应——基于A股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

2017-11-25 02:27何琳洁贺辰衎李吟月
关键词:合伙制回归系数盈余

何琳洁,贺辰衎,2,李吟月



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效应——基于A股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

何琳洁1,贺辰衎1,2,李吟月1

(1.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湖南长沙 410081;2.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吉首 416000)

基于2010年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改革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以2009—2014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分析了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改革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结果表明: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后其审计质量有所提高,以盈余管理代表的审计质量在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当年同步显著提高,以审计意见代表的审计质量在会计师事务在转制后第二年有明显的改善。

会计事务所;转制改革;审计质量;盈余管理;审计意见

一、问题的提出

2010年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布《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要求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截止2013年底,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百家排名的前30名事务所都已成功转制。转制之后,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整体规模扩大,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增强,事务所的审计诉讼风险有所增长。这些转变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中国审计市场中的无序竞争,加强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整体竞争实力,增强注册会计师独立性,提高事务所审计质量。但与国外或其他地区事务所的自由转制相比,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是一种政府强制性行为,事务所缺乏选择的权利,注册会计师在转制过程中的作用也微乎其微。在通常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能够体现审计作用的有效程度,能反映所审计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的合理性。在政府强制转制环境下,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审计质量是否有实质性提高?其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是否仍然真实可靠?被审计上司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是否能有所降低?这些变化是否与转制过程同步?针对上述问题,笔者选取了大量的数据,采用多样性的实证方法来进一步地检验问题。

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态与审计质量两者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学者们研究的热点。多数研究将特殊普通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制、普通合伙制做比较分析,阐述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优势,及推动实施转制的必要性。黄洁莉等认为事务所转制能够从多方面促使注册会计师提高审计服务质量[11-13],秦荣生等认为在中国目前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事务所内部控制弱及审计质量控制力度差的各种问题凸显情况下,特殊普通合伙并非能够给合伙人提供“避风港”,这种“一刀切”的方法并不能带来制度创立者所预期的效果[14-16]。有学者从制度环境[17]、市场感知[18]、法律风险[19]等角度探讨了事务所转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结果表明事务所转制对审计质量有显著的正向影响[20]。

鉴于已有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与审计质量相关性实证研究的不完善,本研究拟以盈余管理和审计意见作为衡量指标来计量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以期为会计师事务所转制进程的进一步推动提供参考。

二、研究假设、变量与模型选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制的差别在于有限责任制的合伙人只要以它自身的出资额度来承担有限责任即可。但是在事务所转制以后,由于法律责任的扩大,加强了出现审计过失的合伙人的法律责任,增加了诉讼风险。如果事务所合伙人出现审计失败,需根据审计过程中的过失程度和性质来判定其承担有限或是无限责任。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会考虑到自身的风险和利益,提高执业行为的独立性,减少甚至拒绝审计意见的购买行为,着意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保障审计质量提高。由此提出假设1:

H1:当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后,审计质量将显著提高。

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后,其法律责任和诉讼风险会增加。首先从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来说,审计师在执业活动中,项目合伙人的风险意识有所增强,保持职业怀疑的态度,即使执业成本有所增加,也会全力收集恰当充分的审计证据;而项目质量控制的复核人员出于对自身权益和风险的考量,执业过程中会更加谨慎,努力维持并提高复核的质量;事务所通过加强执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提升执业人员的专业素养,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因此,从事务所本身或是从审计人员来看,转制后的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会提高。事务所转制后,注册会计师更倾向于保持独立性,但是由于学习效应的存在,事务所转制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完全意识到风险程度,且转制后的质量控制复核、内部控制等配套措施也需要一定时间来完善,配套措施的执行成果更需要一个过程才能体现出来。所以,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发生的改变并不能迅速反应到审计质量上,即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与其审计质量的改变会出现一定的不同步性。基于以上理论分析,提出假设2。

H2 :当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后,其审计质量不会随着转制而即刻提高。

现有研究尚未有较完善的直接指标能衡量审计质量,在间接指标中,审计意见代表审计工作的结果,体现了审计师工作的最终选择;审计意见类型是审计师执业判断的行为选择,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本身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共同影响;操控性应计利润取值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审计活动的过程质量。因此,本研究采用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以及操控性应计利润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建立模型(1)、模型(2)验证假设1。

为了进一步比较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后审计质量的提高是否具有不同步性,建立模型(3) (4)探讨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当年、转制后第一年、转制后第二年的审计质量。

表1 相关变量说明与定义

三、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从2010年起实施转制。本研究选取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转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研究对象,研究样本是其在2009—2014年度内所审计的全部A股上市公司,剔除了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剔除的数据包括:2009—2014年上市及退市的公司,ST公司,财务数据缺失的公司,金融保险类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数据均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CSMAR)、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中国证监会网站。

表2 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时间

注:2013年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于合并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两家事务所2012年底均完成转制,所以两家事务所作为样本不予以剔除,分别提取两家事务所在2009—2014年间所审计的A股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

表3是以截面模型得出操控性应计利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的总体描述性统计结果。表中数据显示审计意见的均值为0.03,表明样本公司中约有3%的公司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从中位数0来看,样本中绝大部分公司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意见。可操纵性应计的均值为0.06,在0.04~0.10范围,与现有文献相符。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虚拟变量的均值为0.41,说明样本中有41%的公司是由转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是否亏损的虚拟变量的均值为0.09,中位数为0,说明绝大部分样本公司处于盈利状态。资产负债率的最大值为0.93,最小值为0.07,说明样本公司中资本结构差异较大。公司规模的最大值为28.51,最小值为18.47。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均值和中位数均为0.04,说明样本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布较为均匀。总资产净利率的均值和中位数均大于0,说明绝大多数企业是盈利的,与的相同。的最大值为11.2,最小值为-9.55,的最大值为10.41,最小值为0.26。的最大值为27.43,最小值为0.08。

表3 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四、实证结果及其分析

1. 相关性分析

表4是操控性应计利润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的相关分析结果。从表4来看,事务所转制后一年、转制后第二年的相关系数均为负,与预期不符,需要控制其他变量后做进一步分析。与的相关系数为-0.083,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事务所转制可以抑制公司应计盈余的操纵。与的相关系数为0.053,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亏损的企业更倾向于进行应计盈余管理。与的相关系数为-0.083,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规模越大,进行应计盈余管理的行为越少,与现有文献结果相符。年度虚拟变量YearYear与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035和-0.064,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事务所转制对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抑制作用存在滞后性。

表4 相关变量的相关性分析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显著。下同

2. 多元回归分析

表5列示了事务所转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从第一列的回归结果来看,与的回归系数为-0.12,与预期不符。但采用应计盈余管理作为审计质量的度量指标来看,与的回归系数为-0.01,值为-5.35,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事务所转制能够显著抑制公司的应计盈余管理行为,提高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与的回归系数为-0.01,值为-7.06,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事务所转制能够显著的抑制公司向上调节应计盈余的行为。控制变量中,与在5%的显著性水平以上、与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表明亏损企业的盈余质量较差,同时也容易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规模与、等均成显著负相关系,表明规模越大的公司进行应计盈余管理的行为越少,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小。

表5 假设1的多元回归结果

表6列示了事务所转制当年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从回归结果来看,Form*Year与审计意见类型的系数为0.10,说明转制后提高了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但不显著。从采用应计盈余管理作为审计质量的度量指标来看,Form*Year与的回归系数为-0.01,值为-3.40,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会计师事务所转制能够显著抑制公司向上调的应计盈余管理行为。控制变量中,公司是否亏损的虚拟变量与被解释变量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与被解释变量显著正相关,表明亏损企业的盈余质量较差,同时也容易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规模与、等均成显著负相关系,表明规模越大的公司进行应计盈余管理的行为越少,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可能性越小。

表6 转制当年检验模型的多元回归结果

表7 转制后第一年及第二年的多元回归结果

转制后第一年Form*Year与的回归系数为-0.01,值为-2.99,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转制后事务所对公司应计盈余管理的抑制行为更加明显。Form*Year与的回归系数为-0.01,值为-3.27,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转制后的第一年里,注册会计师能够抑制公司进行向上调节的应计盈余管理行为。而转制后第一年,与Form*Year的回归系数为-0.13,并不显著。同理,转制后第二年Form*Year与的回归系数为-0.01,值为-3.68,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7),说明转制后事务所对公司应计盈余管理的抑制行为更加明显。

Form*Year与回归系数为-0.001,值为-1.93,在10%的水平上显著,说明转制后的第二年里,注册会计师能够抑制公司进行向上调节的应计盈余管理行为。而与Form*Year的回归系数为-0.001,值为-1.32,在10%的水平上显著。综上所述,事务所转制对公司应计盈余管理行为的抑制存在滞后效应,且事务所转制后第二年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提高,具有一定的不同步性。

3. 稳健性检验

为了检验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研究对回归模型进行了进一步检验。在模型假设检验时,选取的是转制事务所与未转制事务所审计质量的比较,其中,包括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考虑到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与本土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及其成因存在很大的差别,而转制政策主要是为提高中国本土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而量身定制,因此剔除由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经手审计的上市公司数据,对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与前文实证结果基本保持一致。

五、研究结论与启示

利用2009—2014年中国A股的上市公司的数据,研究了中国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的组织形式后对其审计质量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对审计质量的提高具有时滞性。会计师事务所从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后,当审计质量用审计意见作为替代指标来衡量时,其审计质量的改善效果将在随后的两年内逐渐体现。

以上研究具有以下启示。一是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报告时应谨慎。审计意见报告是审计活动的结果表现,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以后,其法律责任有所增加,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进一步提高,为规避法律纠纷,执业应更加谨慎。二是应进一步推行和完善配套的宏观政策和法律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后国家相应的法律建设尚不够完全,事务所内部的质量控制等相关措施也不够完善,可能导致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政策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延后。因此,政府和监管当局须大力推行配套法律建设和健全宏观制度体系,以保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长效良好运行和审计质量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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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燕妮

Influence of accounting firm structural reform on audit quality:Based on data of A shares of listed companies

HE Linjie1, HE Chenkan1,2, LI Yinyue1

(1. Business School, Human Normal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1, China;2. Xiangxi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for Nationalities, Jishou 416000, China)

Based on the system background of large and medium-sized accounting firms adopting the form of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in 2010, this paper uses the 2009-2014 A shares of listed companies as the research sample, to make the empirical studies on the influence of accounting firm structural reform on audit quality.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quality of audit has been improved after the accounting firms have been reformed on the whole. The earnings management representative of the audit quality of CPA firms in reformation year synchronization significantly increased, and the audit quality presented by audit opinion was significantly improved at the second year after reformation.

accounting firm structural reform; audit quality; earnings management; audit opinion

10.13331/j.cnki.jhau(ss).2017.05.012

F239

A

1009–2013(2017)05–0081–06

2017-10-2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1473081)

何琳洁(1979—),女,湖南湘潭人,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金融、财务管理、行为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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