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今超
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功能探析
王今超
西方国家选举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具有相通性,并且都是主权在民观念的反映,因此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发挥的功能也具有相通性。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是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典型体现。因此,本文以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为例,来分析西方选举制度的功能。本文基于对美国总统选举制度运行机制的考量,通过对美国总统选举所遵循的基本原则的审视,在综合分析美国总统选举的价值的基础上,认为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主要包括两类功能,一类是政治功能,一类是社会功能。
选举制度 主权在民
西方国家选举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具有相通性,并且都是主权在民观念的反映[1],因此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发挥的功能也具有相通性。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是西方选举制度的典型代表,因此本文通过对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分析来归纳出西方选举制度的基本功能。
按照时间顺序,美国总统选举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提名总统候选人阶段、各党及独立总统候选人竞选阶段、大选投票和新总统就职阶段。
(一)提名总统候选人阶段
当总统的第一步首先是要获得提名。美国《宪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提名总统候选人的方式。由政党提名总统候选人在1832年首次使用,成为一种政治惯例。提名总统候选人这一阶段有两个主要任务,一是选举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二是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党代表的产生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召开基层党代表大会的方式选举出席全国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于这种方式容易被各级党魁所把持,为个人的徇私舞弊提供了平台和契机。因此,这种方式被绝大多数州都不再采用。绝大多数州所采用的方式是总统预选。总统预选一般在选举年的2月下旬在新罕布什尔州拉开帷幕,到选举年的6月上旬结束。[2]由于总统预选过程中,选民不仅要选举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而且还要兼对本党总统候选人表示态度。因此,在党代表产生的同时,总统候选人也基本上可以明了。
在选举年的7月份、8月份,民主党和共和党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一般持续四、五天的时间。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一般有三项任务,分别是挑选总统候选人和副总统候选人、通过党的纲领、选举党的领导机构。
(二)竞选阶段
竞选阶段是美国总统选举中最白热化的阶段,也是最引人注目的阶段。因为提名总统候选人阶段是党内竞争阶段,大选投票和新总统就职阶段是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必然结果,竞选阶段是民主党、共和党、独立总统候选人之间的公开竞争。独立总统候选人没有党派背景,不隶属于任何政党,却获得了选民的支持。竞选阶段一般从9月份第一个周末休假结束而开始。
(三)大选投票和新总统就职阶段
在大选阶段,又可以分为两个小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选民选举总统选举人,第二个阶段是选举人选举总统。
在选举年的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一过后的星期二,由选民投票产生总统选举人。美国《宪法》规定,选举人的人数与各州在联邦参议院、众议院的议员总数相同,即应有535个选举人。但第23条宪法修正案规定,美国政府所在的哥伦比亚选取应有3个选举人名额。因此,总共有538个选举人。选举人的产生同样遵循过半数的原则。在选举总统选举人的选票上,一般把每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和副总统候选人的名字写在前面,把选举人的名字写在后面。对于选民而言,选民选择的是党,只有两个选择,而不是选择某一个选举人。哪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和副总统候选人得票数高,那么这个州的所有总统选举人的名额归这个党所有,即选举总统选举人应遵循胜者全得的原则。
总统选举人一般在选举年的十二月的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进行。由各州的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在本州的首府集会,分别投票选举总统候选人和副总统候选人,并以挂号信的方式寄给联邦国会参议院议长,即现任的副总统。在第二年的1月3日下午1点,两院议员在联邦众议院集会,由参议院议长当众开票,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人当选。如果没有一个总统候选人可以过半数,就要进行复选。1月20日中午12点,举行新总统的就职仪式。
通过对美国总统选举的运作机制分析,可以把美国总统选举的功能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政治功能,二是社会功能。
(一)政治功能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与西方其他国家的选举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具有共通行,并且都有着根深蒂固的主权在民的观念。因此,可以从美国总统选举的政治功能来透视西方选举制度的政治功能。
1、选举是主权在民的具体体现和实践路径
主权在民原则首先体现在美国总统选举中所遵循的普选制原则。美国总统选举对于选民只有居住时间和职业的限制,宪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公民基本上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因此,美国总统选举体现了普遍选举权原则。普遍选举权原则体现了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普选制是主权在民原则的直接体现。
其次,主权在民原则还体现在美国总统选举的程序上。在州预选中,选民不仅要通过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而且还要兼对本党总统候选人表示态度。而想要成为总统候选人的竞选者为了获得支持,要到各个州去发表演说进行宣传,以获得选民的支持。并且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要通过党的纲领,而党的纲领实质上就是争取选民的宣言。在竞选阶段,各个总统候选人要组建竞选班子帮助自己加强宣传以获得选民的支持。在最终的大选阶段,选民通过投票选举出总统选举人,表达自己对民主党和共和党提名的总统候选人的态度。因此,选民以及选民的选票始终是民主党和共和党竞争的对象,是各个总统候选人获胜的关键,是执政党和非执政党区分的关键。
西方国家选举制度都遵循普遍选举权原则,并且在选举中选民手中的选票是选举获胜的关键所在。所以,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是主权在民的具体实现方式。
2、选举是政府获得合法性的重要手段
1月3日下午1点,两院议员在众议院集会,由参议院议长当众开票,获得半数以上的票数当选为总统。1月20日中午12点,举行新总统的就职仪式。从1月3日至1月20日的17天时间中,新总统要组建新政府。因此,组建政府的前提是总统,政府成员与总统的关系是被雇佣和雇佣的关系,是雇员和雇主的关系。总统产生的前提是美国总统选举,因此美国总统选举为组建新政府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西方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主权在民原则。因此,政府的权力必须来自于人民,总统作为行政长官的权力也应当来自于人民。美国总统选举为政府获得民众的委托提供了平台。通过美国总统选举,选民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选举出总统,而总统又基于对选民的负责而组建政府。因此,政府来自于人民的委托,符合主权在民的原则,使政府获得了合法性。
3、选举是国家权力交替的平台
美国是典型的两党制国家。美国总统选举为两大党经营和和平交接政权提供了合法的机会。使两大党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交接政权,不至于通过革命、暴力的手段交接政权。在其他的西方国家中,选举同样也为国家权力的交替提供了平台
(二)社会功能
美国总统选举除了有政治功能之外,还有其社会功能。
1、选举是公民参政议政的表现
在美国总统选举中,公民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政治参与。第一种是在总统预选中,以党员的身份参加选举,行使选举权。第二种是在大选投票中,以选民的身份选举总统选举人。公民进行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就是参加选举。因此,美国总统选举是公民参政议政的表现,也是进行政治参与的主要途径。
2、选举发挥着社会监督的作用
美国总统选举作为一种西方典型的选举制度,既体现了人民的意志的表达,而且也是民众对于执政党监督的手段和平台。如果执政党没有兑现承诺,不符合民众的期待,那么民众就不会在下一次的换届选举中对执政党投票。选票是民众对于民主党和共和党信任程度的反映。如果民众信任民主党,就会对民主党进行投票,如果民众信任共和党就会对共和党进行投票。因此,美国总统选举还是社会监督功能的体现。
3、选举是利益平衡的手段
四年一度的美国总统选举为民主党和共和党提供了轮流执政的平台和机会。因此,美国总统选举可以平衡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大党的利益。虽然民主党和共和党在根本问题上没有分歧,都主张维护资本主义制度,两大党的界限并不是非常分明。但是,民主党和共和党由于历史的原因,都有特定的选民基础,并且其政策也有一定的倾向性。民主党倾向于有色人种与下层民众,共和党倾向于中上层民众和白色人种。因此,民主党和共和党的轮流执政可以平衡两党之间的利益,也可以调节社会中上层人士与社会下层人士的利益。并且,美国总统选举也是民主党和共和党内部利益平衡的体现。例如,各大党在推荐本党的总统候选人和副总统候选人时,也要充分考虑党派内部的利益平衡。因此,美国总统选举是利益平衡的重要手段。
美国总统选举是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典型体现。在西方国家中,不论是两党制国家、一党制国家还是多党制国家,不论是内阁制国家还是总统制国家,都有根深蒂固的主权在民的观念。并且西方国家选举制度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也具有相通性。因此,西方国家选举制度所体现的基本价值和所发挥的基本功能存在着共性。所以,可以从美国总统选举中透视出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功能和价值。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功能同样体现在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两个方面。政治功能包括:选举是主权在民的具体体现,是代议制存在的前提和基础;选举是政府获得合法性的重要手段;选举是西方国家权力交替的平台和方法。社会功能包括:选举是公民参政议政和政治参与的表现;选举是一种社会监督;选举是利益调节的手段。[3]
[1]郭艳梅,黄永俊.西方现代选举制度原则与功能论析[J].东北师大学报,1998(04):45~47.
[2]杨国良.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探析[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0):38~55.
[3]朱熹.现代西方国家选举制度评析[J].理论导报,2006(08):29.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王今超(1996-),女,汉族,山西晋中人,本科,西北师范大学,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