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鹏娟
(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海南 海口 570228)
慎到的尚法与重势思想
杨鹏娟
(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海南 海口 570228)
慎到是先秦时期著名的政治思想家,其生卒年代已不可确考。从慎到的著作及后世佚文中可以总结出,慎到的思想主要是以黄老道家思想为依托,同时又对法理思想有许多自己的见解。因此学术界有些学者把慎到归为道家,也有的把其归为法家,争议虽在,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从慎到的思想言论中汲取精华。
慎到;尚法;重势
(1)事断于法。“君人者,舍法而以心治,则诛赏予夺,从君心出矣,然则受赏者虽当,望多无穷;受罚者虽当,望轻无已。而以心裁轻重,则同功殊赏,同罪殊罚矣,怨之所由生也。”①为君者,也是肉体之躯,行为举止难免受个人主观臆断的影响,如果“舍法而以心治”,“诛赏予夺”皆“从君心出”、“以心裁轻重”,那么就容易出现“同功殊赏,同罪殊罚”的现象,并最终导致民怨。慎到的这段论述就是说,君心的断夺不及法治客观公正,从而推断出人治不如法治。慎到又进一步论述到“是以分马者之用策,分田者之用钩,非以钩策为过于人智也,所以去私塞怨也。”,说用法来治理国家就像“分马者之用策,分田者之用钩”一样,这并不是因为“钩策”比人更有“智”,而是因为它的客观公正能“去私塞怨”,实现民怨不生,上下和气。
(2)立法原则——客观、为公。慎到不仅主张法治,认为法治优于人治,他还提出了立法的原则,那就是客观、为公。他在《慎子·佚文》中说“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法不是从天而降,也不是发自地下,而是产生于人间,适应人的需要而出现的。“弃知去己而缘不得已,泠汰万物以为道理”,即立法要避免主观武断,不以一己之意为天下法,要重客观实际,重社会现实。“天道因则大,化则细”是说,天道要有所依据,要有正确的立法原则才能广泛适用,那么正确的立法原则是什么呢,“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为也。”②从这句话可以看出,慎到主张立法要根据客观现实,而这一客观现实就是“人之情”。而人皆“自为”,所以法律的制定也要合乎人民的需要,要以公立作为立法原则,才能最终发挥法律应有的作用。
(3)法律要因时而变。“国无常道,官无常法,是以国家日缪。”治理国家没有普遍适用的规则,管理官员没有固定的有力的法,那这个国家就会一日不如一日了。但是慎到的“常法”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因为他又说了“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③治理国家不能没有法,但是固守死法而不知变通,不能应时而变,那么这个国家也是不能实现长久的兴盛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慎到的辩证法思想。
(1)权势的重要作用。《韩非子·难势》中记载了慎到的一段话:“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螾蠣同矣,则失其所乘也。故贤人而屈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慎到用“飞龙乘云”和“腾蛇游雾”来比喻君王与势。飞龙没有云,腾蛇没有雾,就和地上的虫子没有两样,它们之所以能在天上飞都是因为借助了云和雾。君王要想拥有权威也一定要借助某种东西,那就是“势”。他甚至认为贤智都不如权势那样能够给君王带来足够的权威而使臣民信服。
(2)君王巩固权势的要领。
①首先是要借助他力,“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慎到也认识到了这个道理。“亡国之君,非一人之罪也;治国之君,非一人之力也。”④国家的兴盛与衰亡都不是一个人的力量所能达到的。就像廊庙不是一木一枝的力量,华丽的外衣也不可能是一块狐皮就能制成的那样,同样的,君王要想巩固权威就必须借助除自身之外的其他力量。
对于要借助谁的力量,慎到在《民杂》中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他说“民杂处而各有所能也。”“大君者,太上也,兼畜下者也。下之所能不同,而皆上之用也。”杂居在一起的人民各有所能,这是客观事实,一个有作为的君王应该悉数加以用之。而且君王在利用人民的时候不管是贤与不贤、能与不能都应该“不择其下”“尽包而畜之”,充分利用,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成就“太上”之事业。
②其次是无为。法家是积极的有为思想的代表,但是慎到在论及巩固君王权威时却另辟蹊径,提出无为才能真正达到巩固君王地位的目的。“昔者,天子手能衣而宰夫设服,足能行而相者导进,口能言而行人称辞。故无失言失礼也。”“久处无过之地,则世俗听矣。”⑤。古之先王“能衣”、“能行”、“能言”却要借助他人的力量而不亲自为之,所以能不失言不失礼而没有过错,君王“久处无过之地”,自然就树立了神圣的权威。在君与臣之间的关系中,他认为,“臣事事而君无事,君逸乐而臣任劳。臣尽智力以善其事,而君无与焉,仰成而已。”⑥君王就应该“无所事事”,而把事情都交给臣下去做,君王只是吩咐臣下如何做事而不亲自为之,君王坐享其利,这样以来,如果是功就让给臣下,因为赏罚得当本就是国君治国的要领,但若是过,就可以推给臣下而继续保持君王的“无过”形象,维护君王的权威。
③最后,慎到认为,为了确保权势的威力,最忌讳同一种权力有“两”,“两则争,杂则相伤。”在慎到看来,判断事物的法度既然已经制定出来,那么再“行私”,就比没有法度还要恶劣,“立君”与“尊贤”也是一样,二者不能同时存在,既然要“立君”,尤其是要实现君王的权威,那么“尊贤”就不应该被提倡。慎到认为,“两”的存在是阻碍君王巩固权威的重大障碍,“两贵不相事,两贱不相使”,在国家统治中要保持君王独一无二的绝对对位。
以上是慎到尚法与重势思想的主要内容。慎到是法家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其思想也是法家很有代表性的政治思想,他的许多思想如“事断于法”“君主无为”“助力”等等都为后世君主建立王朝和国家治理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借鉴,同时他的这些思想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也是很宝贵的理论,值得我们从中去学习其中的精华和可贡借鉴的部分。
注释:
① 《慎子·威德》
② 《慎子·因循》
③ 《慎子·佚文》
④ 《慎子·知忠》
⑤ 《慎子·逸文》
⑥ 《慎子·民杂》
[1] 徐建昭.慎到法律思想研究[J].克山师专学报,2004
[2] 牟宗国.慎到学派及其思想研究[D].山东大学,2007
杨鹏娟,女,汉族,河南驻马店人,硕士研究生在读,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
D9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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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5832(2017)08-02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