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防控的分析与思考

2017-11-25 07:52游文茹
就业与保障 2017年21期
关键词:经办城乡居民待遇

游文茹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防控的分析与思考

游文茹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障的生命线,它的安全性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完善基金的筹集、拨付、管理、运营等各项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防控能力,能有效规避基金管理漏洞和风险,最终实现城居保基金安全和城居保制度的可持续性。

城乡居民保 社保基金 风险防控

自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截至2016年,建瓯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已达22.7万人,待遇领取人数7.22万人,基金收入累计4.52亿元,基金支出累计3.1亿元,基金积累总额1.42亿元。基金收支规模迅速扩大,基金运行环节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逐步暴露,危害了居民保基金安全,损害了参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影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本文对社保基金运行诸环节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并对构建基金风险防控机制提出对策建议。

一、社保基金存在的风险点分析

(一)基金征缴风险点

1.低水平的缴费成为基金增收的风险。城乡居民保因政策宣传不到位、传统养儿防老观念及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等因素的影响,比较注重眼前利益,参保缴费意识薄弱,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账户积累数额较小。以建瓯市为例,2016年城居保参保缴费人数13.99万人,选择100元最低缴费档次占缴费人数98%,个人账户平均余额只有1千多元。中断缴费人数17113人,占缴费人数12.23%,甚至有的人年轻时不缴费,出现“59周岁时补齐15年”的现象。基金收入增长缓慢无法应对将来的养老金支付风险,无法提高基金支撑力,社保基金可持续性面临巨大挑战。

2.现金收缴养老保险费成为基金征缴的风险。村、组干部上门收缴现金保费虽然方便了一些偏远地区、行动不便、或异地打工的人,但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现金收缴养老保险费的职务之便,截留挪用贪污养老保险基金,给基金监管、基金安全带来隐患。

(二)基金支付风险点

2017年建瓯市城居保中心通过基金稽核查实共有441人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114.83万元,至9月追回137人养老金30.74万元。由于人口流动大、基层经办机构人手不足、甚至村社保协理员隐瞒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信息等原因致使待遇追回难度极大。究其原因,养老待遇给付的管理不到位,大多是由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公安部门、殡葬部门等之间的数据没有实现实时共享。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和异地居住待遇领取人员的增多,养老金发放的传统粗放管理使重复领取待遇和死亡冒领等欺诈现象屡禁不止,由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识别能力有限,并未及时获取信息,可能存在“信息时滞”,导致养老金冒领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种因欺骗而导致社保基金流失的风险。

(三)基金管理风险点

1.从基金运行过程分析,基金监管工作分为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分析三个阶段。社保经办机构由于人手不足问题,没有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和专职的基金监督岗位,风险管理存在缺位。在现行的监管工作中,大多通过事后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虽然查处了一些违法案件,但这样的监管工作存在滞后性,往往使造成的损失难以全部追回,基金监管工作处于被动局面。

2.社保机构自身建设有待加强。当前社保经办机构普遍缺编的情况下,因社保业务种类繁多,工作繁忙,有的社保经办人员彼此熟悉,盲目信任,罔顾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制度规定,一人获得不同环节的操作权限,导致发生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四)基金保值增值风险点

城居保基金保值增值不理想,有贬值风险。城居保基金纳入县级财政专户管理实行县级统筹,只能按规定用于购买国家债券或办理定期存款,获取银行利息成为基金保值增值的唯一渠道,据测算,2011年至2016年,福建省城居保基金存储银行收益率均低于同期年初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城居保基金统筹层次低,在物价水平持续上涨压力下存在极大的贬值风险,而待遇的快速增长使城居保基金面临支付风险。

二、构建基金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议

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社保基金风险,做到精准风险防控,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制度在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安全网”和“稳定器”的作用,建议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健全机制,实现基金征缴管理规范化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意识,加大财政缴费补贴投入力度,建立缴费年限、缴费金额与基础养老金相挂钩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增强参保缴费吸引力,引导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标准,同时建议按补缴年限推迟待遇享受年龄,鼓励早参保、勤续保,夯实征缴基础,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2.借助信息系统与金融机构服务能力,按照“互联网+城乡居民”理念,推广普及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发放、权益查询、资格认证“五个不出村”便民服务模式,开发手机客户端、微信与社保业务相融合,加快电子社保建设步伐,不断提高社保经办服务便捷性。

3.加强社会监督,规范缴费信息的公开公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目前还不具备完全取消现金收缴养老保险费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定期公示、发送短信、邮寄对账单等方式,提高信息透明度和知晓面,压缩不法人员违法违规的空间。

(二)精准发放,消除待遇管理死角

1.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社会保障各险种参保缴费、转移接续、生存认证、待遇领取等全民社会保险信息的社保数据库,联合公安户籍信息、民政丧葬信息等搭建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数据的共享流通比对,精准核实重复参保、死亡火化等信息,把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养老金等欺诈行为消灭在源头,为养老金待遇的安全给付筑起一道防火墙。

2.建立和健全待遇领取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制度。加大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力度,本地区认证可通过村(居)委会、社区、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合力进行,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可采取电话约访,网络视频、人脸识别、本人最新照片邮寄等认证措施,摸清每一名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情况。对于逾期未进行认证或音讯全无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可暂停支付其养老金,待补办认证手续后再予以补发。

3.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法》相关配套法规,明确对欺诈冒领行为的认定、处罚、追责等,确保追回被欺诈冒领养老金工作迈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建立由人社部门牵头,公安、法院、检察院、人民银行等部门参与的查处和防范社会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大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基金监督机构和劳动监察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定期开展待遇发放管理专项检查。建立广泛的群众监督机制,主动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网上举报信箱和聘请社区监督员,对举报他人冒领养老金的,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营造群防共治的局面。

(三)把握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一套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可追溯的配套内控制度,针对风险点和制度漏洞,用科学、有效的流程对重点岗位进行全程规范。加强信息系统操作权限划分及授权管理,严禁同一人获得不同环节的操作权限;规范社保基金支付流程及财务结算管理,强化财务会计监督职能,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建立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间异常数据核查机制,使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不同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完善会计、出纳、开户银行、财政部门之间定期对账制度,确保社保基金存款余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建立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月报制度,不断增强预算执行力度和有效性。

2.健全基金监管制度和监管体系。人社部门定期向社会宣传社保政策,公开城乡居民保参保情况、缴费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收益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推进基金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社保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确保基金安全。

(四)推进资本运作,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想要提高参保者的待遇,需要更大的基金池和更高层次的基金统筹。2015年国务院颁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养老基金实行中央集中运营、市场化运作。在此,建议实行省级统筹管理城乡居民保基金模式,把基金归集到省级社会保障专户,在留足周转资金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原则,将基金结余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采取“保底收益+超收分成”等模式,拓宽投资渠道,实现多元化投资,提高基金投资收益率,实现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作者单位:福建省建瓯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1]陈建.从财务分析看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态势[J].就业与保障,2016(12).

[2]宋文甫.养老金待遇精准发放的分析与思考[N].中国劳动保障报,2017-9-6.

[3]郑春荣.用积极的态度推动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N].中国劳动保障报,201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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