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抚顺市东洲区委组织部课题组
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文/抚顺市东洲区委组织部课题组
习近平同志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是一定政治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政治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之间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生态联动,是一个地方或一个领域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经过96年血与火的考验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洗礼与锤炼,党内政治生态总体上是健康向上的。但也不可否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一些地方和领域的政治生态出现新问题,有的问题甚至很严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依法依规查处了一大批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进一步凝聚了党心民心,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逐步形成。梳理近几年的变化,我们感到,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必须牢牢把握三个要素,用管用的制度管住权力管好人。
构建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前提。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探索实践,尽管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日趋合理、日臻成熟,但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不符合、不配套等问题。从内容上看,有的陈旧过时,有的衔接不够,有的过于空泛和抽象,个别领域和环节还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从运行上看,精神懈怠带来的惰性、现实利益藩篱带来的阻力以及程序性制度的缺失,都导致了党内法规制度运行动力不足、机制不畅。有的法规制度缺乏相关的配套规定和实施细则,如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就缺乏严格的公开制度和社会信用制度衔接。从执行上看,有的党内规范制度缺乏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与惩戒追责机制;有的惩戒力度小、违规成本低导致法规制度过宽过软;有的执行主体存在缺位、模糊或者多头执纪导致无法执行;有的存在重制定、轻执行的情况。为此,要坚持科学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当前尤其要结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若干问题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全面推进制度创新。
探索建立保障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必须狠抓制度落实。一是要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宣传,试行领导干部任前党内法规知识培训和测试,让学用法规成为自觉习惯;二是开展立法后评估、调研,采用网络调查、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或者论证会、专家咨询等方式,深入查找分析制度建设的问题及原因,建立党内法规制度动态评估、反馈、清理、修订机制;三是要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件并及时通报,真正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四是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问责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促进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切实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锻造合格过硬的干部队伍,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根本。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治本之策,也是推进党的事业不断前行的根本保证。为此,要做到三个“从严”。
一是坚持从严培养选拔干部。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选好人、用好人,是从严治吏的前提。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要严格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素养、党性修养、道德涵养,择优任用,选贤任能,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不让买官卖官者得逞,更不让脚踏实地的好干部吃亏。只要每个干部都努力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干部队伍风清气正,我们的政治生态就能“山清水秀”。从实际工作看,特别要把好“三关”: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落实选拔任用的组织程序,坚决防止随意变通、程序空转。要建立和完善问责机制,倒逼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选人用人的把关责任。要持续用力整治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等不正之风,推动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良好风气。
二是坚持从严考核评价干部。1.形成科学规范的考核体系,全面准确地考核干部的政绩,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注重从多重维度切入,形成对干部任期内政绩的综合评判。2.细致有效的考核方法,形成重德才、重实绩的考核评价导向。把考核工作与群众的评价挂钩,把群众满意作为干部考核的刚性约束。考核的内容注重公众意见的吸收和应用,把监督权、评判权真正交给群众,让群众打分。在综合考评分值权重上,突出社会公众在政府绩效评估中的主体地位。3.准确运用考评结果,既要通过纵向比较,辩证地看待基础、业绩和潜绩;又要通过横向比较,辩证看待外部环境、复杂矛盾、岗位特点等客观条件、地方特色和发展代价,辩证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褒奖实绩突出的,诫勉工作不力的,追责懒政怠政的。建立健全干部业绩考核档案,作为记载、研判干部历史表现的基础数据。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方面多层次、全方位运用考核结果,激励各级干部创造工作业绩、实现全局目标。
三是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从严监督约束干部,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干部离开了监督,离开了约束,迟早要出问题。坚持重在管早、管小、管在平时,多当“保健医生”,才能少动“外科手术”,对干部应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要严格经常性教育,打牢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根基,严守做人从政为官的底线;严格日常管理,加强分析研判,对干部德才表现了然于胸,对干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引导教育干部心存敬畏、谨言慎行,更好地履职尽责。对于“问题干部”不轻视、不放弃,引导他们正视自己,帮助他们修正失误,使他们真正能“放下包袱,轻装上阵”,重新为党的事业释放正能量。
构筑合理约束的权力秩序,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关键。从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发现,不受约束的权力是腐败问题滋生、政治生态恶化的“总病根”。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必须着力构建起能够有效约束权力的良性秩序,让权力更好地发挥其代表和服务公共利益的属性。
权力结构约束。加强对权力的合理约束,重在推进权力结构改革,科学配置权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在党内实行严格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以集体权力制约滥用权力的行为,执行好“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强以下诸方面监督:一是要健全党内民主监督,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浓厚揭短亮丑氛围,形成互相提醒、帮助、监督的行为自觉。二是要完善党内法规,强化组织监督。坚持定期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离任审计、定期考核、严重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以保证领导干部处于经常性的组织监督之中。三是要强化党内专门机构的监督,纪律检查机关要参与组织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任前考察、任中考核、离任后审计等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保证监督检查的经常性。四是要理顺监督体制,加大党内纪律检查机关垂直领导的力度,对党内监督机构实行全覆盖派驻制,加大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监督。
权力运行约束。坚持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强化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群众在公开中监督,通过传播媒介依法对社会公共权力运行实施监督,确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权力运行的法制化,让权力在法制轨道上运行。要通过依法设立权力负面清单、行政复议、行政监察、仲裁、行政诉讼等法治手段,为权力运行设置边界。坚持权力运行的民主化,让权力在公众参与下运行。进一步推进民主化进程,落实好公示制、听证制,提高民众参政热情,切实保证知情权、咨询权和建议权,使权力运行最大程度地满足公众意愿。
权力异化约束。要有效遏制权力异化,坚持打防并举至关重要。注重“预防”。要以廉政教育为重点,通过廉政党课、培训班等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廉政、示范、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权力主体的道德责任,进一步构筑遏制权力异化的思想防线。要以风险预警为重点,完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在权力异化现象易发高发领域、部门、环节,健全预警信息分析制度,实行层级风险预警,预防权力异化现象发生;注重“查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让权力异化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要以治理“庸懒散奢”为重点,加大信访反映、效能投诉的直查快办力度,重点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的明察暗访力度,不断强化作风问题查处,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责任心和执行力。要以惩治“权力腐败”为重点,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充分运用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深化查办案件的正本清源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