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基层干部有待遇、有平台、有保障

2017-11-24 22:27
领导决策信息 2017年49期
关键词:报酬基层干部待遇

问题与对策

山东基层干部有待遇、有平台、有保障

针对基层干部的“工资待遇低,晋升前途渺茫”问题,近日山东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出一系列让基层干部在岗有待遇、成长有平台、退职有保障的政策措施。

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按照每千户每年不少于2万元的标准核拨,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6万元;对财政困难县的社区“两委”成员补贴报酬,从2018年起,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在破解社区干部成长“天花板”问题上,意见提出,县(市、区)补充街道机关公务员时,一般应拿出不少于补充街道机关公务员总数20%的名额,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考录。对连续任职满2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数量每市每年原则上不少于5人。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程序推荐进入社区“两委”班子。

按照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村党组织书记每年报酬总和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主要成员报酬,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70%、50%。意见还明确,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县(市、区)补充人员,一般应拿出不少于20%的名额,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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